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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科研时代,诺贝尔奖应该向奥斯卡奖学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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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科研时代,诺贝尔奖应该向奥斯卡奖学习什么?

如今,一项研究常常需要数名来自全球各地、拥有不同学术背景的科学家通力合作,而诺贝尔奖依然只将奖项颁发给其中某些人,这一做法实在是太过时也太不公平了。

2010年诺奖得主的奖品先期于2010年10月10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音乐大厅展出。摄影:Pawel Kopczynski/Reuters

想象一下,如果传奇的美国游泳队——迈克尔·菲尔普斯、瑞安·洛赫特、康诺·德维尔和汤利·哈斯——在2016年夏季奥运会上一骑绝尘,在男子4x200米自由泳接力赛中拔得头筹,但得到奖牌的却只有哈斯、洛赫特和德维尔,菲尔普斯连块银牌都讨不到。你想必会高喊“这不公平!”你这么做的确没错。

诺贝尔奖委员会似乎还不太了解如今的合作性科研,其评奖模式依旧聚焦于一枝独秀的天才,至多也就是两人或三人组。年复一年,他们都在做出武断且常常是相当残酷的评估,把一些本该获得奖牌的物理学家晾在一旁不管,即便极少数独揽诺贝尔奖的当代实验家的成功应归于许多合作者——尤其是在粒子物理学和天文学领域,海量的数据集及庞大的分析团队必不可少,没有任何科学家能凭一己之力站上斯德哥尔摩的领奖台。

2013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颁给了彼得·希格斯(Peter Higgs)和弗朗索瓦·恩格勒特(François Englert),以表彰他们对所谓希格斯玻色子(Higgs boson)的理论预测,那次颁奖相当典型地体现出了选择性颁奖的四大弊病。

第一,原有来自若干支团队的8名科学家,每个人都对这一理论做出了独立的贡献,称希格斯机制(Higgs mechanism)为集体研究成果是完全适当的,但最终得奖的却只有其中2人(尽管委员会允许得主以3人一组的形式受奖)。希格斯自己称该机制为“ABEGHHK’tH机制”,各字母分别代表菲利普·安德森、罗伯特·布鲁特、恩格勒特、杰拉德·古拉尼克、卡尔·理查德·哈根、希格斯、汤姆·基伯和杰拉德特·霍夫特。到2013年,除布鲁特之外的所有团队成员皆在世。

第二,在大型强子对撞机(LHC)项目中共同推动了这项发现的6200名实验参与者也没有得奖的份。如果委员会可以把受奖者扩充为4人一组,那至少对撞机部分ATLAS和CMS这两项实验的两位负责人还有机会分享奖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7年的诺奖只颁给了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LIGO)实验的策划及参与者,该设施用以探测宇宙引力波——正如我们所知,任何巨大物体的运动都会在时空中产生波纹。当然,最早对引力波之存在做出预测的理论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早在62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我虽然认为诺奖应当可以在科学家死后追授,但2017年的奖若颁给爱因斯坦就有些离谱了。

第三,希格斯和恩格勒特的获奖排除了其他所有与希格斯玻色子相关的人——不管是实验者还是理论家——的获奖可能。即便在功劳一清二楚的情况下,历史学家们也还是认为诺奖委员会犯了一个疏漏,即每一发现或发明永远都只能得一次奖。此说也相当于隐然地批评了早期的诺奖委员会。

第四,委员会倾向于坚持一个人一般只能获颁一次诺奖。(只有约翰·巴迪恩得过两次诺贝尔物理学奖。)如此一来,鉴于霍夫特1999年已经得过一次奖(理由是“阐明了电弱相互作用的量子结构”),委员会便把2013年的奖颁给了两个首度受奖的得主,而霍夫特的重要贡献则没有得到考虑。如果诺奖真的要按功绩来分配,那一个科学家有多少次达到获奖标准的发现,就该得多少次诺奖。根据这个标准,爱因斯坦可能起码能得7次诺奖,只有如此才能恰当地凸显他在物理学家行列中的崇高声誉。

彼得·希格斯和弗朗索瓦·恩格勒特

事实上,只能“得一次”诺奖并没有那么可怕,哪怕是共享呢。就算诺奖是颁给群体的,身为得主的殊荣也谈不上会大打折扣。诺奖得主的派系归属是不相关的,除非涉及到奖金方面(单个得主至少可以得到奖金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位获奖者均可得到一枚18K的金奖章。从技术上讲,共同发现了早期宇宙的遗存物——即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的阿诺·彭齐亚斯(Arno Penzias)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都可以分得奖金的四分之一;另一半则颁给了一项与此完全不相关的工作,作为俄国物理学家彼得·里奥尼多维奇·卡皮萨(Pyotr Leonidovich Kapitsa)的终身成就奖,旨在褒扬其“在低温物理学领域的奠基性发明和发现”。平心而论,鉴于名声相当重要,并且我深信这一点,一个肚子里稍有墨水的门外汉可能都是知道彭齐亚斯和威尔逊的,但他肯定没听说过卡皮萨,虽然卡皮萨1978年所得的诺奖奖金足足有前述二人的两倍。但总归没人会说:“嗨,彭齐亚斯这家伙只不过得了四分之一个诺奖而已!”

诺奖创始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自己就是个发明家,早就习惯于申请专利来确保自身权益。当他在19世纪末立下遗嘱的时候,科研仍以科学家单打独斗为主——如果还不是纯粹的孤军奋战的话——最多再加上几个实验室里的技术人员(他们不像我们今天的教授们那样有大批学生充当“力量倍增器”)。如果诺奖存在于更早的时代,那么伽利略就会在1611年得奖,也就是他公开自己于不经意间以望远镜取得的一系列发现后的那一年——而且不会有人跟他分这个奖。不论在此之前还是之后,在伽利略的望远镜之外并没有别的发明可以起到让物理学、哲学乃至于神学脱胎换骨的作用,原子击碎器、X光乃至于用以点亮灯塔及航标的自动调节器和气体蓄积器都不能与之比肩。在几个星期之内,望远镜的一系列发现便毫无疑问地将人类推离了宇宙的正中央。哥白尼提出的原理为伽利略所证实,但1611年时他已去世良久,也就没有“获奖资格”了。一般认为的望远镜发明者汉斯·利伯谢(Hans Lippershey)并没有真的用它来观察天象,且他设计的望远镜倍数还不够,不足以揭示出金星以及木星诸卫星的位相,它们最终为哥白尼的假设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据。

瑞典皇家科学院不久之后便不再坚持对诺贝尔的遗嘱作严格的字面诠释了。1902年,也就是诺奖诞生的第二年,亨得里克·安东·洛伦兹(Hendrik Antoon Lorentz)和皮特·塞曼(Pieter Zeeman)共同获得了终身成就奖,“以肯定二人以其研究深入揭示磁力对辐射现象之影响这一杰出贡献。”奖并不是颁给某一项发现或发明的(二人的“贡献”当然也不是一年前才有的)。紧随其后,亨利·贝克勒尔(Henri Becquerel)和居里夫妇亦以其在镭射方面的工作获颁诺奖。在随后的二十年里,有19名得主都是个人。比较而言,如今的个人得主实在是少之又少。上一名个人得主是1992年的乔治·夏帕克(Georges Charpak)。

与此同时,多个理论家同时发现某个理论仍是少见的。因为理论探索从本质上讲属于意外收获,这种东西是没有可复制性的,三道闪电同时击中一个地方堪称奇事。如今,如果你是个天文观测者或者实验物理学家,以个人身份荣获诺奖的难度只大不小。

玛丽·居里

但事有例外。以往的年头里科研的合作性质还没有这么强。头30次诺贝尔物理学奖里有20次都由发明家或实验者折桂,而不是理论家。起因很让人难堪,但好在之后就没有这种情况了:1900年代早期的欧洲知识界还不无揶揄地认为,理论探究对物理学而言简直就是大逆不道,根本不配列入诺奖考量范围。负责提名的物理学家们——有些人自己就是诺奖得主——视诸如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这类纯粹的理论探究为“犹太人的物理学”,而真正的物理学家只做实验物理学。

从单个得主向多个得主的演变与科学计量学(scientometrics)近乎井喷式的增长相伴相生——它提供了若干衡量科学、技术和发明的指标。科学史家德里克·德·索拉·普莱斯(Derek de Solla Price)认为,“曲棍球杆”(hockey stick,即先期平直、随后于某处突然上扬或下跌的曲线形态——译注)发展曲线的转折点在二战时期,彼时许多物理学家团队都“处于闭关修炼和交互切磋的状态。我们预先给了他们一些需要紧急会诊的课题,如核物理以及雷达等”。不管从哪个指标看,单打独斗的研究者形象都愈发变得边缘化,沦为了过去的活化石。

过度竞争使诺奖不符合科学的长远利益

普莱斯1963年时曾经称此为“大科学”(Big Science)时代的开端,所有科学领域的研究课题都出现了指数级的增长,形成了一种反馈循环。整个领域仅有100名研究者的情况一去不复返了,单单一篇论文的作者数量就已经是以往的10倍。仅用区区一个世纪,我们就从皇家学会跨越到了大型强子对撞机。

如今,这种局面似乎已经不可逆转了。纵然团队的大小仍有一定变数,但大型望远镜和海量的资金已经是许多目标高远的大课题的标配。生物学家、哲学家哈布·茨瓦特(Hub Zwart)认为,大科学的棘轮式(ratchet-like,经济学术语,指消费上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里引申为大科学之不可逆——译注)发展不仅体现在“特定领域从事工作和和协作的研究者的确切数目上,现今的研究也愈发依赖于许多规模宏大、昂贵且复杂的技术”,比如前述的天文台或对撞机。

有了如此多的利益相关方,围绕诺奖的竞逐变得白热化,也就不是什么出人意料的事。当然,竞争并非一概对科学有害,健康的竞争也是存在的。它让新发现具有了可信度(credibility):某一支研究团队发现的迹象在得到确证之前并没有太大意义,当有多支团队都得出同一结果时,科学才算是真正有根有据。众团队必须排除错误,使其发现具备足够的效度。

然而,过度竞争也会造成资源浪费,抢先发表的冲动(它有时能得到克制,有时就不行)、残酷的赢家通吃型对抗,都会让人争先恐后地抢夺为数不多且屡遭削减的联邦资助来源。新的科研课题、尤其是需要大型望远镜或粒子加速器的实验性课题则让竞争形势更趋恶化。曾高调批评现有资助环境的诺奖得主绍尔·佩尔穆特(Saul Perlmutter)认为,资助机构也要为眼下科研竞争中的不正之风负部分责任。他的团队“超新星宇宙学计划”(Supernova Cosmology Project)与竞争对手“高阻态超新星队”(High-ZSupernova Team),在测量宇宙膨胀速度如何历时性减慢这一课题上孜孜不倦地较劲。“他们和我们比拼谁能更快算出结果,”佩尔穆特说,“地球上所有超新星研究者里面可能有90%以上的人都与双方课题中的至少一个有牵连。这是一场竞争激烈的比赛。我们彼此之间对进度完全保密。经常是他们刚用完某一部望远镜我们就赶到那里开工了。”

绍尔·佩尔穆特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两支团队各自都独立地得出了宇宙膨胀速度根本就没有减慢的结论。它的膨胀速率相反还在增快。他们发现了暗能量的证据,这是一种神秘的反重力形式——也是一种新版本的膨胀。虽然两支团队是直接竞争关系,但双方的成员都得到了诺奖。

在一项针对诺奖得主发表动态的研究里,科学史家哈芮·扎克曼(Harriet Zuckerman)发现,与对应样本里的非得主科学家相比,诺奖得主的合作者数量更多。但她注意到,鉴于如今的规则迫使委员会对日益增多的合作科研者视而不见,诺奖不能颁给超过三个人的规定经常在事后令合作分崩离析。显而易见,这不符合科学的长远利益。

我倾向于认为,科学家们应该向我所处的观测宇宙学领域的创始人们学习一下。彭齐亚斯邀请罗伯特·迪克(Robert Dicke)做发现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的那篇诺奖论文的第三作者,迪克拒绝了,这一决定极可能令他无缘分享1978年的诺奖。不过,迪克尽管与这一科学界的最高奖项失之交臂,但他的团队(在普林斯顿大学)加入了彭齐亚斯和威尔逊的工作(在私立的贝尔实验室)并构建起了一种公私伙伴关系,借此令大爆炸理论赢得了更为广泛的接受度。

诺奖可以向奥斯卡学习些什么?

近年来,一家在所属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科学机构对其最高奖项的颁发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改革。2009年,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是的,科学)将奥斯卡最佳摄影奖的被提名者数目从5人提升到了10人,加大了对贡献的认可力度。

诺奖和奥斯卡奖都是根据功绩来颁发的,由同行评审决定并有表面上的平等性,与商业上是否成功毫不相关。两大颁奖典礼也都是在辉煌而应景的大厅里进行电视直播,来宾亦盛装出席。获奖者将会得到由瑞典或好莱坞官方颁授的金质奖品。虽然好莱坞并不会像诺奖那样规定得主必须“对人类做出过巨大贡献”,但它的奖项总归也有人道主义色彩,且坚定地——且不说这有些自我美化的味道——传达出了文艺界可以正面地影响社会这层意思。

当2012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正式公开时,物理学家吉姆·艾尔-加利利(Jim Al-Khalili)就这一奖项的现代化提出了若干项建议,汇集成一份意见稿交给了《卫报》。他的以下主张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绝大部分诺奖得主在获奖之前都需要花费许多年来达成他们的突破,且他们获奖时也很可能早就放弃得到这一终极荣誉的企图了——说到底,诺奖不是奥斯卡奖,后者的参与者起码还可以知道他或者她是否在被提名的行列当中……对全世界科学共同体的其他部分而言,这也恰好是个契机,希望这些来自其自身的特定研究领域的得主,可以让同行们有更多机会沾一沾光,以及得到可观的研究资助。

加利利的评论让我不禁好奇:如果诺奖委员会每年都公开被提名者的名单将会怎样?目前,被提名者(及提名人)的名单有50年的保密期限。为什么这些离诺奖仅有咫尺之遥的名字就好像是在沃伦委员会的肯尼迪总统被刺案调查报告上似的?

吉姆·艾尔-加利利

瑞典皇家科学院就提名保密给出的理由,是为了防止未获奖的被提名者因此而太过沮丧。这个论证没什么说服力。尽管只是句场面话,但奥斯卡奖的落选者们还是会表示:“获得提名就已经是莫大荣誉了!”公布被提名者名单对相应的领域一样是有好处的。艾尔-加利利指出,如此一来,这些领域里的科学家们将会有更大的名气,可能因此而得到更多的资助,就像获奖者的领域一般。这么做也是对提名人的一种尊重,表明其选择乃是得到了慎重考虑的。我以前也做过提名人,这当然是一种荣誉,但如果你提名的人最后没能得奖,那你下次可能就不会浪费机会去提名同一个人了(当然,前提是你没有专门写一本书来批判诺奖的流程,这样才能保住人家下次请你做评委的机会)。

你可以提出异议说,要是公开了所有被提名者,那得主本身的光辉就被掩盖了,这样会把注意力引到别人而非得主身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两种情况都不大可能会发生,对奥斯卡奖来说也是如此。诺奖得主将永远被恰当地承认为黑带五段级别(跆拳道段位,相当于大师级,具有担任教练、裁判和开设道馆之资格——译注)的知识分子。此外,鉴于他们业已获得了最高级别的荣誉,在这之后赢取更多的奖项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实上,他们或许还巴不得避开聚光灯一阵子:得主所要承担的巨大的时间负担想来恶名昭彰,T·S·艾略特对此评论道:“诺奖是通往一个人葬礼的门票。人们在得奖之后就做不了任何事了。”

考虑到科学家一般都淡泊名利,我们不妨向艺术界学习一下。好莱坞的膨胀不是宇宙学意义上的,而是关涉到认可。2004年时,《纽约时报》上一篇题为《谁是那个食品设计师?电影里的漫长鸣谢》(Who Was That Food Stylist? Film Credits Roll On)的评论文章称,主流的好莱坞大片播完鸣谢名单得花上10分钟——要知道,宇宙里生出所有氢核才只用了3分钟而已。

与现代科学类似,现代好莱坞的合作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下面的表1展示了演职员表里的列名人数变化(包括导演、明星主演、牧鸟人和花卉布置人,也有负责电脑生成影像的庞大团队),表单均出自1927年奥斯卡最佳摄影奖设立以来的获奖电影。表2则展示了1901年诺奖创立以来凭借论文发现获奖且得以列名的合作者。两张表格都呈现出明显的“曲棍球杆”形态:第一届诺奖仅授予威廉·伦琴(一人),而大型强子对撞机里的ATLAS和CMS实验的合作作者总共有6225人,首届奥斯卡最佳摄影奖授予了《翼》这部电影的23名演职员,而2014年获得此奖的《为奴十二年》则有353个贡献者名列其中。

获得奥斯卡最佳摄影奖之演职员数目自该奖设立以来的变化,依对数尺度绘制。资料来源:Internet Movie Database/Shaff er Grubb
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之实验合作者数目变化,依对数尺度绘制。其中有4个数字尤其突出:1984年发现W玻色子和Z玻色子的385名作者,2013年发现希格斯玻色子的两篇论文的6225名作者,2015年发现中微子震荡的342名论文作者,2016年在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探测到引力波的1004名作者。空白年份代表当年没有诺贝尔物理学奖或者奖项来自理论发现。资料来源:Nobel Prize website and INSPIRE-HEP database/Shaffer Grubb

好莱坞在列名表功和颁奖上都胜过斯德哥尔摩一筹,每个当年最佳摄影奖的参与者都可分享一部分功绩。而制片人——也就是好莱坞版本的首席研究员——也会因其推动了获奖影片的诞生而获得奥斯卡奖。而诺奖被人为规定了一个最高3人的得主数目限制,这只会引发不必要的竞争,科学界已经受够了诸如此类的事情了。

为什么就不能有8个得主以前文所提及的ABEGHHK’tH机制而获奖?对参与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实验的1000人能不能也这么操作?历史学家伊丽莎白·克劳馥(Elisabeth Crawford)早已指出,诺贝尔基金会的规章原本并不禁止将物理学奖授予整个团队:“由两人或更多人合作完成工作,且该工作具备获奖资格的,可以集体颁发奖项。”

有人抱怨说,如果牵涉其中的每个科学家都能沾物理学奖的光,那这个奖就会贬值,且会削弱课题发起者理应获得的关注度。然而,把诺奖颁给团队并不会弱化它的杰出性,诺贝尔和平奖就可以授予群体、个人或者二者兼授(而这也是事实,譬如2007年的和平奖便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和曾任美国副总统的阿尔·戈尔分享)。

合作对实验科学来说具有核心意义,扩大认可的范围将会鼓励青年人,令他们敢于在自己所追求的理念和课题上承担更大的风险。对我个人来说,自己工作最富有收益的地方在于,我可以跟世界各地的科学家一同工作,他们来自乌干达、乌克兰、泰国和德克萨斯州,来自包括南极洲在内的每一片大陆。是时候让诺奖反映现代物理学的真正现实了:最优秀的科学也是合作性最强的科学。

本文作者Brian Keating系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物理学教授,著有《失落的诺贝尔奖:宇宙学、雄心与科学最高荣誉之殇的故事》一书

(翻译: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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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eon

原标题:Time to update the Nobels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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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科研时代,诺贝尔奖应该向奥斯卡奖学习什么?

如今,一项研究常常需要数名来自全球各地、拥有不同学术背景的科学家通力合作,而诺贝尔奖依然只将奖项颁发给其中某些人,这一做法实在是太过时也太不公平了。

2010年诺奖得主的奖品先期于2010年10月10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音乐大厅展出。摄影:Pawel Kopczynski/Reuters

想象一下,如果传奇的美国游泳队——迈克尔·菲尔普斯、瑞安·洛赫特、康诺·德维尔和汤利·哈斯——在2016年夏季奥运会上一骑绝尘,在男子4x200米自由泳接力赛中拔得头筹,但得到奖牌的却只有哈斯、洛赫特和德维尔,菲尔普斯连块银牌都讨不到。你想必会高喊“这不公平!”你这么做的确没错。

诺贝尔奖委员会似乎还不太了解如今的合作性科研,其评奖模式依旧聚焦于一枝独秀的天才,至多也就是两人或三人组。年复一年,他们都在做出武断且常常是相当残酷的评估,把一些本该获得奖牌的物理学家晾在一旁不管,即便极少数独揽诺贝尔奖的当代实验家的成功应归于许多合作者——尤其是在粒子物理学和天文学领域,海量的数据集及庞大的分析团队必不可少,没有任何科学家能凭一己之力站上斯德哥尔摩的领奖台。

2013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颁给了彼得·希格斯(Peter Higgs)和弗朗索瓦·恩格勒特(François Englert),以表彰他们对所谓希格斯玻色子(Higgs boson)的理论预测,那次颁奖相当典型地体现出了选择性颁奖的四大弊病。

第一,原有来自若干支团队的8名科学家,每个人都对这一理论做出了独立的贡献,称希格斯机制(Higgs mechanism)为集体研究成果是完全适当的,但最终得奖的却只有其中2人(尽管委员会允许得主以3人一组的形式受奖)。希格斯自己称该机制为“ABEGHHK’tH机制”,各字母分别代表菲利普·安德森、罗伯特·布鲁特、恩格勒特、杰拉德·古拉尼克、卡尔·理查德·哈根、希格斯、汤姆·基伯和杰拉德特·霍夫特。到2013年,除布鲁特之外的所有团队成员皆在世。

第二,在大型强子对撞机(LHC)项目中共同推动了这项发现的6200名实验参与者也没有得奖的份。如果委员会可以把受奖者扩充为4人一组,那至少对撞机部分ATLAS和CMS这两项实验的两位负责人还有机会分享奖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7年的诺奖只颁给了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LIGO)实验的策划及参与者,该设施用以探测宇宙引力波——正如我们所知,任何巨大物体的运动都会在时空中产生波纹。当然,最早对引力波之存在做出预测的理论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早在62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我虽然认为诺奖应当可以在科学家死后追授,但2017年的奖若颁给爱因斯坦就有些离谱了。

第三,希格斯和恩格勒特的获奖排除了其他所有与希格斯玻色子相关的人——不管是实验者还是理论家——的获奖可能。即便在功劳一清二楚的情况下,历史学家们也还是认为诺奖委员会犯了一个疏漏,即每一发现或发明永远都只能得一次奖。此说也相当于隐然地批评了早期的诺奖委员会。

第四,委员会倾向于坚持一个人一般只能获颁一次诺奖。(只有约翰·巴迪恩得过两次诺贝尔物理学奖。)如此一来,鉴于霍夫特1999年已经得过一次奖(理由是“阐明了电弱相互作用的量子结构”),委员会便把2013年的奖颁给了两个首度受奖的得主,而霍夫特的重要贡献则没有得到考虑。如果诺奖真的要按功绩来分配,那一个科学家有多少次达到获奖标准的发现,就该得多少次诺奖。根据这个标准,爱因斯坦可能起码能得7次诺奖,只有如此才能恰当地凸显他在物理学家行列中的崇高声誉。

彼得·希格斯和弗朗索瓦·恩格勒特

事实上,只能“得一次”诺奖并没有那么可怕,哪怕是共享呢。就算诺奖是颁给群体的,身为得主的殊荣也谈不上会大打折扣。诺奖得主的派系归属是不相关的,除非涉及到奖金方面(单个得主至少可以得到奖金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位获奖者均可得到一枚18K的金奖章。从技术上讲,共同发现了早期宇宙的遗存物——即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的阿诺·彭齐亚斯(Arno Penzias)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都可以分得奖金的四分之一;另一半则颁给了一项与此完全不相关的工作,作为俄国物理学家彼得·里奥尼多维奇·卡皮萨(Pyotr Leonidovich Kapitsa)的终身成就奖,旨在褒扬其“在低温物理学领域的奠基性发明和发现”。平心而论,鉴于名声相当重要,并且我深信这一点,一个肚子里稍有墨水的门外汉可能都是知道彭齐亚斯和威尔逊的,但他肯定没听说过卡皮萨,虽然卡皮萨1978年所得的诺奖奖金足足有前述二人的两倍。但总归没人会说:“嗨,彭齐亚斯这家伙只不过得了四分之一个诺奖而已!”

诺奖创始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自己就是个发明家,早就习惯于申请专利来确保自身权益。当他在19世纪末立下遗嘱的时候,科研仍以科学家单打独斗为主——如果还不是纯粹的孤军奋战的话——最多再加上几个实验室里的技术人员(他们不像我们今天的教授们那样有大批学生充当“力量倍增器”)。如果诺奖存在于更早的时代,那么伽利略就会在1611年得奖,也就是他公开自己于不经意间以望远镜取得的一系列发现后的那一年——而且不会有人跟他分这个奖。不论在此之前还是之后,在伽利略的望远镜之外并没有别的发明可以起到让物理学、哲学乃至于神学脱胎换骨的作用,原子击碎器、X光乃至于用以点亮灯塔及航标的自动调节器和气体蓄积器都不能与之比肩。在几个星期之内,望远镜的一系列发现便毫无疑问地将人类推离了宇宙的正中央。哥白尼提出的原理为伽利略所证实,但1611年时他已去世良久,也就没有“获奖资格”了。一般认为的望远镜发明者汉斯·利伯谢(Hans Lippershey)并没有真的用它来观察天象,且他设计的望远镜倍数还不够,不足以揭示出金星以及木星诸卫星的位相,它们最终为哥白尼的假设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据。

瑞典皇家科学院不久之后便不再坚持对诺贝尔的遗嘱作严格的字面诠释了。1902年,也就是诺奖诞生的第二年,亨得里克·安东·洛伦兹(Hendrik Antoon Lorentz)和皮特·塞曼(Pieter Zeeman)共同获得了终身成就奖,“以肯定二人以其研究深入揭示磁力对辐射现象之影响这一杰出贡献。”奖并不是颁给某一项发现或发明的(二人的“贡献”当然也不是一年前才有的)。紧随其后,亨利·贝克勒尔(Henri Becquerel)和居里夫妇亦以其在镭射方面的工作获颁诺奖。在随后的二十年里,有19名得主都是个人。比较而言,如今的个人得主实在是少之又少。上一名个人得主是1992年的乔治·夏帕克(Georges Charpak)。

与此同时,多个理论家同时发现某个理论仍是少见的。因为理论探索从本质上讲属于意外收获,这种东西是没有可复制性的,三道闪电同时击中一个地方堪称奇事。如今,如果你是个天文观测者或者实验物理学家,以个人身份荣获诺奖的难度只大不小。

玛丽·居里

但事有例外。以往的年头里科研的合作性质还没有这么强。头30次诺贝尔物理学奖里有20次都由发明家或实验者折桂,而不是理论家。起因很让人难堪,但好在之后就没有这种情况了:1900年代早期的欧洲知识界还不无揶揄地认为,理论探究对物理学而言简直就是大逆不道,根本不配列入诺奖考量范围。负责提名的物理学家们——有些人自己就是诺奖得主——视诸如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这类纯粹的理论探究为“犹太人的物理学”,而真正的物理学家只做实验物理学。

从单个得主向多个得主的演变与科学计量学(scientometrics)近乎井喷式的增长相伴相生——它提供了若干衡量科学、技术和发明的指标。科学史家德里克·德·索拉·普莱斯(Derek de Solla Price)认为,“曲棍球杆”(hockey stick,即先期平直、随后于某处突然上扬或下跌的曲线形态——译注)发展曲线的转折点在二战时期,彼时许多物理学家团队都“处于闭关修炼和交互切磋的状态。我们预先给了他们一些需要紧急会诊的课题,如核物理以及雷达等”。不管从哪个指标看,单打独斗的研究者形象都愈发变得边缘化,沦为了过去的活化石。

过度竞争使诺奖不符合科学的长远利益

普莱斯1963年时曾经称此为“大科学”(Big Science)时代的开端,所有科学领域的研究课题都出现了指数级的增长,形成了一种反馈循环。整个领域仅有100名研究者的情况一去不复返了,单单一篇论文的作者数量就已经是以往的10倍。仅用区区一个世纪,我们就从皇家学会跨越到了大型强子对撞机。

如今,这种局面似乎已经不可逆转了。纵然团队的大小仍有一定变数,但大型望远镜和海量的资金已经是许多目标高远的大课题的标配。生物学家、哲学家哈布·茨瓦特(Hub Zwart)认为,大科学的棘轮式(ratchet-like,经济学术语,指消费上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里引申为大科学之不可逆——译注)发展不仅体现在“特定领域从事工作和和协作的研究者的确切数目上,现今的研究也愈发依赖于许多规模宏大、昂贵且复杂的技术”,比如前述的天文台或对撞机。

有了如此多的利益相关方,围绕诺奖的竞逐变得白热化,也就不是什么出人意料的事。当然,竞争并非一概对科学有害,健康的竞争也是存在的。它让新发现具有了可信度(credibility):某一支研究团队发现的迹象在得到确证之前并没有太大意义,当有多支团队都得出同一结果时,科学才算是真正有根有据。众团队必须排除错误,使其发现具备足够的效度。

然而,过度竞争也会造成资源浪费,抢先发表的冲动(它有时能得到克制,有时就不行)、残酷的赢家通吃型对抗,都会让人争先恐后地抢夺为数不多且屡遭削减的联邦资助来源。新的科研课题、尤其是需要大型望远镜或粒子加速器的实验性课题则让竞争形势更趋恶化。曾高调批评现有资助环境的诺奖得主绍尔·佩尔穆特(Saul Perlmutter)认为,资助机构也要为眼下科研竞争中的不正之风负部分责任。他的团队“超新星宇宙学计划”(Supernova Cosmology Project)与竞争对手“高阻态超新星队”(High-ZSupernova Team),在测量宇宙膨胀速度如何历时性减慢这一课题上孜孜不倦地较劲。“他们和我们比拼谁能更快算出结果,”佩尔穆特说,“地球上所有超新星研究者里面可能有90%以上的人都与双方课题中的至少一个有牵连。这是一场竞争激烈的比赛。我们彼此之间对进度完全保密。经常是他们刚用完某一部望远镜我们就赶到那里开工了。”

绍尔·佩尔穆特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两支团队各自都独立地得出了宇宙膨胀速度根本就没有减慢的结论。它的膨胀速率相反还在增快。他们发现了暗能量的证据,这是一种神秘的反重力形式——也是一种新版本的膨胀。虽然两支团队是直接竞争关系,但双方的成员都得到了诺奖。

在一项针对诺奖得主发表动态的研究里,科学史家哈芮·扎克曼(Harriet Zuckerman)发现,与对应样本里的非得主科学家相比,诺奖得主的合作者数量更多。但她注意到,鉴于如今的规则迫使委员会对日益增多的合作科研者视而不见,诺奖不能颁给超过三个人的规定经常在事后令合作分崩离析。显而易见,这不符合科学的长远利益。

我倾向于认为,科学家们应该向我所处的观测宇宙学领域的创始人们学习一下。彭齐亚斯邀请罗伯特·迪克(Robert Dicke)做发现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的那篇诺奖论文的第三作者,迪克拒绝了,这一决定极可能令他无缘分享1978年的诺奖。不过,迪克尽管与这一科学界的最高奖项失之交臂,但他的团队(在普林斯顿大学)加入了彭齐亚斯和威尔逊的工作(在私立的贝尔实验室)并构建起了一种公私伙伴关系,借此令大爆炸理论赢得了更为广泛的接受度。

诺奖可以向奥斯卡学习些什么?

近年来,一家在所属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科学机构对其最高奖项的颁发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改革。2009年,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是的,科学)将奥斯卡最佳摄影奖的被提名者数目从5人提升到了10人,加大了对贡献的认可力度。

诺奖和奥斯卡奖都是根据功绩来颁发的,由同行评审决定并有表面上的平等性,与商业上是否成功毫不相关。两大颁奖典礼也都是在辉煌而应景的大厅里进行电视直播,来宾亦盛装出席。获奖者将会得到由瑞典或好莱坞官方颁授的金质奖品。虽然好莱坞并不会像诺奖那样规定得主必须“对人类做出过巨大贡献”,但它的奖项总归也有人道主义色彩,且坚定地——且不说这有些自我美化的味道——传达出了文艺界可以正面地影响社会这层意思。

当2012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正式公开时,物理学家吉姆·艾尔-加利利(Jim Al-Khalili)就这一奖项的现代化提出了若干项建议,汇集成一份意见稿交给了《卫报》。他的以下主张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绝大部分诺奖得主在获奖之前都需要花费许多年来达成他们的突破,且他们获奖时也很可能早就放弃得到这一终极荣誉的企图了——说到底,诺奖不是奥斯卡奖,后者的参与者起码还可以知道他或者她是否在被提名的行列当中……对全世界科学共同体的其他部分而言,这也恰好是个契机,希望这些来自其自身的特定研究领域的得主,可以让同行们有更多机会沾一沾光,以及得到可观的研究资助。

加利利的评论让我不禁好奇:如果诺奖委员会每年都公开被提名者的名单将会怎样?目前,被提名者(及提名人)的名单有50年的保密期限。为什么这些离诺奖仅有咫尺之遥的名字就好像是在沃伦委员会的肯尼迪总统被刺案调查报告上似的?

吉姆·艾尔-加利利

瑞典皇家科学院就提名保密给出的理由,是为了防止未获奖的被提名者因此而太过沮丧。这个论证没什么说服力。尽管只是句场面话,但奥斯卡奖的落选者们还是会表示:“获得提名就已经是莫大荣誉了!”公布被提名者名单对相应的领域一样是有好处的。艾尔-加利利指出,如此一来,这些领域里的科学家们将会有更大的名气,可能因此而得到更多的资助,就像获奖者的领域一般。这么做也是对提名人的一种尊重,表明其选择乃是得到了慎重考虑的。我以前也做过提名人,这当然是一种荣誉,但如果你提名的人最后没能得奖,那你下次可能就不会浪费机会去提名同一个人了(当然,前提是你没有专门写一本书来批判诺奖的流程,这样才能保住人家下次请你做评委的机会)。

你可以提出异议说,要是公开了所有被提名者,那得主本身的光辉就被掩盖了,这样会把注意力引到别人而非得主身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两种情况都不大可能会发生,对奥斯卡奖来说也是如此。诺奖得主将永远被恰当地承认为黑带五段级别(跆拳道段位,相当于大师级,具有担任教练、裁判和开设道馆之资格——译注)的知识分子。此外,鉴于他们业已获得了最高级别的荣誉,在这之后赢取更多的奖项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实上,他们或许还巴不得避开聚光灯一阵子:得主所要承担的巨大的时间负担想来恶名昭彰,T·S·艾略特对此评论道:“诺奖是通往一个人葬礼的门票。人们在得奖之后就做不了任何事了。”

考虑到科学家一般都淡泊名利,我们不妨向艺术界学习一下。好莱坞的膨胀不是宇宙学意义上的,而是关涉到认可。2004年时,《纽约时报》上一篇题为《谁是那个食品设计师?电影里的漫长鸣谢》(Who Was That Food Stylist? Film Credits Roll On)的评论文章称,主流的好莱坞大片播完鸣谢名单得花上10分钟——要知道,宇宙里生出所有氢核才只用了3分钟而已。

与现代科学类似,现代好莱坞的合作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下面的表1展示了演职员表里的列名人数变化(包括导演、明星主演、牧鸟人和花卉布置人,也有负责电脑生成影像的庞大团队),表单均出自1927年奥斯卡最佳摄影奖设立以来的获奖电影。表2则展示了1901年诺奖创立以来凭借论文发现获奖且得以列名的合作者。两张表格都呈现出明显的“曲棍球杆”形态:第一届诺奖仅授予威廉·伦琴(一人),而大型强子对撞机里的ATLAS和CMS实验的合作作者总共有6225人,首届奥斯卡最佳摄影奖授予了《翼》这部电影的23名演职员,而2014年获得此奖的《为奴十二年》则有353个贡献者名列其中。

获得奥斯卡最佳摄影奖之演职员数目自该奖设立以来的变化,依对数尺度绘制。资料来源:Internet Movie Database/Shaff er Grubb
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之实验合作者数目变化,依对数尺度绘制。其中有4个数字尤其突出:1984年发现W玻色子和Z玻色子的385名作者,2013年发现希格斯玻色子的两篇论文的6225名作者,2015年发现中微子震荡的342名论文作者,2016年在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探测到引力波的1004名作者。空白年份代表当年没有诺贝尔物理学奖或者奖项来自理论发现。资料来源:Nobel Prize website and INSPIRE-HEP database/Shaffer Grubb

好莱坞在列名表功和颁奖上都胜过斯德哥尔摩一筹,每个当年最佳摄影奖的参与者都可分享一部分功绩。而制片人——也就是好莱坞版本的首席研究员——也会因其推动了获奖影片的诞生而获得奥斯卡奖。而诺奖被人为规定了一个最高3人的得主数目限制,这只会引发不必要的竞争,科学界已经受够了诸如此类的事情了。

为什么就不能有8个得主以前文所提及的ABEGHHK’tH机制而获奖?对参与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实验的1000人能不能也这么操作?历史学家伊丽莎白·克劳馥(Elisabeth Crawford)早已指出,诺贝尔基金会的规章原本并不禁止将物理学奖授予整个团队:“由两人或更多人合作完成工作,且该工作具备获奖资格的,可以集体颁发奖项。”

有人抱怨说,如果牵涉其中的每个科学家都能沾物理学奖的光,那这个奖就会贬值,且会削弱课题发起者理应获得的关注度。然而,把诺奖颁给团队并不会弱化它的杰出性,诺贝尔和平奖就可以授予群体、个人或者二者兼授(而这也是事实,譬如2007年的和平奖便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和曾任美国副总统的阿尔·戈尔分享)。

合作对实验科学来说具有核心意义,扩大认可的范围将会鼓励青年人,令他们敢于在自己所追求的理念和课题上承担更大的风险。对我个人来说,自己工作最富有收益的地方在于,我可以跟世界各地的科学家一同工作,他们来自乌干达、乌克兰、泰国和德克萨斯州,来自包括南极洲在内的每一片大陆。是时候让诺奖反映现代物理学的真正现实了:最优秀的科学也是合作性最强的科学。

本文作者Brian Keating系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物理学教授,著有《失落的诺贝尔奖:宇宙学、雄心与科学最高荣誉之殇的故事》一书

(翻译: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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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eon

原标题:Time to update the Nob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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