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立赟
日本全家把它的中国合作方告上了法庭。
彭博社引用知情人士和相关法律文件报道,全家UNY控股公司(FamilyMart UNY Holdings Co.)做出了终止合作、并起诉它在中国的合作伙伴顶新国际集团的决定,称后者没有“公平分享全家便利店迅速扩张所带来的收益。”
据日本全家内部人士透露,日本全家已向开曼群岛法院提交了一份诉状,要求顶新方面放弃在内地全家合资公司中持有的近60%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顶新集团持有大陆全家59.65%股权,台湾全家持有大陆全家18.3%股权,其余股权由日本全家、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台湾全家合资成立的FMCH(FamilyMart China Holding)持有。
根据合作条款,顶新应向日本全家总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利润分成。而诉讼文件显示,日本全家声称顶新试图将品牌使用费从1%降至0.3%或更低,并扣除7个月的特许权使用费。另一方面,顶新没有向其充分披露与合资企业有关的交易,因此日本方面未能全面了解合资企业的盈利能力。
顶新方面则认为,全家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过高,是7-Eleven等竞争对手平均收费的三倍。
“我们不能就诉讼事宜发表评论,”位于东京全家总部的发言人Shinsuke Otsuki向彭博社表示,该公司由Itochu Corp.交易所持有50.1%股权。
5月15日,顶新集团就相关事件回应界面新闻称:“对于报道的有关情况均应以事实及合同为准,基于合同保密原则,不便多做评论或说明。”便利店和零售事业为顶新集团核心事业,顶新对中国全家的经营前景充满信心与决心。
据台湾媒体报道,就日本全家提出的同样诉求,开曼群岛法院已于今年2月25日宣判结果,日本全家败诉。在判决前,顶新集团已在2018年11月底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告日本全家违约,并提出仲裁。而今年4月,自媒体“第三只眼看零售”曾报道称,日本全家与顶新集团在2000年前后签署了为期20年的品牌授权合作即将到期,双方正在协商后续事宜。
全家品牌于1972年创立于日本,目前已成为亚洲最大的连锁便利店之一。据其官网信息,截至2019年4月30日,全家便利店在日本本土共有店面16426家,在中国大陆设有门店2561家。
2002年,全家在上海成立筹备处,当时,非中国企业大多不被允许在没有当地合作伙伴的情况下在中国开店。因此,全家选择跟来自台湾地区的顶新集团合资,2004年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获商务部批准成立,全家品牌正式进入中国上海市场,开始在中国大陆经营便利店业务。一直以来,中国内地的全家便利店都是由顶新集团在运营。除全家外,顶新集团还拥有康师傅、德克士等知名食品餐饮品牌。
欧睿国际的数据显示,中国便利店市场的整体规模将在未来五年内增长60%以上,达到270亿美元。尽管日本便利店连锁品牌7-Eleven在中国大陆开设了更多门店,但全家在销售额上打败了这个同样来自日本的竞争对手——目前,在中国170亿美元的市场整体销售额中,全家的占比为8.4%,仅次于中国本土的东莞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8年中国连锁百强”名单,全家2018年的销售额为94.9亿元,排名第60位。
眼下日本全家跟顶新的博弈结果至关重要,若双方合作关系真的破裂,则日本全家将失去在中国超过2500家门店的可观资源,需要从头来过,而顶新集团也会面临失去品牌使用权,需要对内地全家门店更名的尴尬局面。这对双方都是不小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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