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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玛莎拉蒂醉驾致人死亡发生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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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玛莎拉蒂醉驾致人死亡发生在加拿大

加拿大对醉驾的打击仍有加强的空间。

文|温哥华头条

醉酒驾驶的刑期能有多重?在中国,情况严重的话,死刑都有可能。最近发生在河南的一起严重醉驾造成两人死亡的事故,肇事人就有可能被判死刑。但在加拿大,情况又有不同。

河南醉驾撞死人 或有可能判死刑

先看中国的这起事故的视频:

事件发生在7月3日晚22:00左右,犯罪嫌疑人谭姓女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载着刘某某和张某某从停车点离开。当晚22:36左右,谭女驾驶的车辆与停在路边的多台车辆发生剐蹭,被周围群众拦停。

拦停后,谭女不知什么原因,又发动车辆,对其他车辆又剐蹭后逃逸。

22:42,谭女驾车行驶到一十字路交叉口时,直接撞向了等待绿灯的宝马车,宝马车被撞出数十米后瞬间起火燃烧,宝马车车内乘坐两人,不幸身亡,宝马车主则全身大面积烧伤,玛莎拉蒂车上的三人全部受重伤。目前,受伤人员正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第二天,永城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谭女、张某某、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监护治疗,案件正在办理中。

根据《刑法》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谭女在第一次剐蹭路边的车辆后先有了逃逸的情况,在追尾宝马车辆而造成伤亡后,据目击者表示,谭女又有逃逸的迹象(或因受伤才刹停),如属实,玛莎拉蒂车主谭女至少是要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照多年前另一类似事件,有人认为,谭女被判死刑也不无可能。事件发生在广东省,同样也是醉酒驾车,撞了人之后车辆撞到了铁闸钢柱上,肇事司机同样没有下车,但在群众救被撞人员时,车辆移动造成二次伤害,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广东省人民法院给出了死的判决。

不过,该案由于肇事司机态度比较好,家属在审理期间对法院判决赔偿受害者家属的经济赔偿做出一定的给予,且98万元的赔偿款尚未付清,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改判为无期徒刑。

即使不是死刑,7年以上的刑期,对20多岁的谭女来讲,也是够呛,如果像广东的案子,最终判到无期,即使你在狱中表现良好,可以假释,出狱时大概也40好几了,人生最该辉煌的时期已过,无异于另一种“死刑”。

加国醉驾如灭门 被判处十年监禁

回看加拿大这边,只能说,对醉驾的打击,仍有加强的空间。

来看一个类似的案例。

图:Marco Muzzo

2015年9月27日,时年29岁的Marco Muzzo从美国迈阿密参加聚会之后回到加拿大,在多伦多约克区驾车失控,冲过停牌之后先撞到一辆载有一个家庭的小型面包车,再撞上第二辆汽车。结果祖孙四人在车祸中丧生,包括65岁的爷爷及其3名年幼的孙子,他们分别只有9岁、5岁和2岁。

图:三名年幼孩子被Marco Muzzo醉酒驾驶撞死

Marco Muzzo一次醉酒驾驶,造成一椿如同“灭门”的惨剧。

根据法庭的文件,Muzzo在事发时醉得一塌煳涂。最先到场的一名警察说,Muzzo当时眼睛发红放光,全身酒精味道浓烈,实际上他还尿了裤子。

MarcoMuzzo被控与不清醒驾驶及危险操作车辆致死人命等18项罪名。2016年3月Muzzo在法庭认罪,承认18项控罪中的6项罪名,但仍被重判10年监禁,吊销驾驶执照12年,这是加拿大历史上针对醉驾致死人命案最重的一次判决。

10年监禁,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根本关不到那么久。但死去的祖孙四人,却再也回不到人间。

去年(2018)联邦在宣布大麻合法化后,应对酒驾和毒驾的C-46法案于6月21日,获得了两院通过,也获得加拿大总督的御准(Royal Assent)。法案将酒驾最高刑罚从5年提高到10年,并自动将酒驾归类为“严重犯罪”。

C-46法案通过后,酒驾的罚则力度加大,或许能吓阻酒后驾驶的情况。

谨记开车不喝酒 以免造成终生憾

特约评论员丁一味表示,不论在中国或加拿大,醉驾造成伤亡都是严重的“刑事罪”,但因为在中国,喝酒的风气和酒后驾驶的情况太多,因此,有必要以更大的法律强度来吓阻。

但醉驾造成的伤亡,毕竟与“故意杀人”不同,广东的案子是因肇事者在逃逸(即移动)时造成伤亡,主观上可以认定是“故意”了,因此初审能判到死刑。但重点是,他在逃逸时,是否心里想着先撞死几个人,才方便逃走,丁一味认为,这势必也会影响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当然,也会衡量其悔过的情况,最终改判无期。

丁一味说,河南永城的事件,也是要看谭女悔过的情况,7年以上免不了,甚至无期徒刑也有可能,但死刑的机会不大。

回看加拿大这边,丁一味说,醉驾造成的伤亡,在加拿大肯定是要判刑的,Marco Muzzo事件造成的伤亡太大,最终被判了10年监禁,对加拿大来讲,已算很重的刑期了。

丁一味又举了2016年11月18日发生的一个案例,当天凌晨3:00左右,22岁的潘晶晶(Jing Jing Pan,音译)喝醉后,驾驶一辆路虎SUV,车上载有一名17岁中国少女和一名21岁中国女子。三人当时均为中国留学生。事发时,潘晶晶驾驶的白色路虎SUV在一个转弯时出事,撞上一个障碍物后,汽车翻滚数次。17岁少女在车祸中从车中弹出,当场死亡。

潘晶晶和另1位21岁的女留学生受伤。潘晶晶事后自行爬出车外等候救援。在法庭上潘晶晶承认醉酒驾驶罪名,被判入狱42个月,退庭后随即押解入狱,刑满后将被遣返出境。

尽管醉驾造成伤亡,不至于判到死刑,但不论是河南的谭姓女子,或者Marco Muzzo,又或者潘晶晶,在他们出狱后,人生最好的时光就已结束,而且还要背上刑事纪录,这其实也就是另一种意义的死刑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管是在哪个国家,都是最好的警语。

编辑:李天治

责任编辑:林伯宴

平台:温哥华头条

微信ID:Vancouverheadline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玛莎拉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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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车影像或无法显示,玛莎拉蒂在美国召回27354辆汽车
  • 因倒车影像问题,玛莎拉蒂在美召回1710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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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玛莎拉蒂醉驾致人死亡发生在加拿大

加拿大对醉驾的打击仍有加强的空间。

文|温哥华头条

醉酒驾驶的刑期能有多重?在中国,情况严重的话,死刑都有可能。最近发生在河南的一起严重醉驾造成两人死亡的事故,肇事人就有可能被判死刑。但在加拿大,情况又有不同。

河南醉驾撞死人 或有可能判死刑

先看中国的这起事故的视频:

事件发生在7月3日晚22:00左右,犯罪嫌疑人谭姓女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载着刘某某和张某某从停车点离开。当晚22:36左右,谭女驾驶的车辆与停在路边的多台车辆发生剐蹭,被周围群众拦停。

拦停后,谭女不知什么原因,又发动车辆,对其他车辆又剐蹭后逃逸。

22:42,谭女驾车行驶到一十字路交叉口时,直接撞向了等待绿灯的宝马车,宝马车被撞出数十米后瞬间起火燃烧,宝马车车内乘坐两人,不幸身亡,宝马车主则全身大面积烧伤,玛莎拉蒂车上的三人全部受重伤。目前,受伤人员正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第二天,永城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谭女、张某某、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监护治疗,案件正在办理中。

根据《刑法》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谭女在第一次剐蹭路边的车辆后先有了逃逸的情况,在追尾宝马车辆而造成伤亡后,据目击者表示,谭女又有逃逸的迹象(或因受伤才刹停),如属实,玛莎拉蒂车主谭女至少是要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照多年前另一类似事件,有人认为,谭女被判死刑也不无可能。事件发生在广东省,同样也是醉酒驾车,撞了人之后车辆撞到了铁闸钢柱上,肇事司机同样没有下车,但在群众救被撞人员时,车辆移动造成二次伤害,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广东省人民法院给出了死的判决。

不过,该案由于肇事司机态度比较好,家属在审理期间对法院判决赔偿受害者家属的经济赔偿做出一定的给予,且98万元的赔偿款尚未付清,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改判为无期徒刑。

即使不是死刑,7年以上的刑期,对20多岁的谭女来讲,也是够呛,如果像广东的案子,最终判到无期,即使你在狱中表现良好,可以假释,出狱时大概也40好几了,人生最该辉煌的时期已过,无异于另一种“死刑”。

加国醉驾如灭门 被判处十年监禁

回看加拿大这边,只能说,对醉驾的打击,仍有加强的空间。

来看一个类似的案例。

图:Marco Muzzo

2015年9月27日,时年29岁的Marco Muzzo从美国迈阿密参加聚会之后回到加拿大,在多伦多约克区驾车失控,冲过停牌之后先撞到一辆载有一个家庭的小型面包车,再撞上第二辆汽车。结果祖孙四人在车祸中丧生,包括65岁的爷爷及其3名年幼的孙子,他们分别只有9岁、5岁和2岁。

图:三名年幼孩子被Marco Muzzo醉酒驾驶撞死

Marco Muzzo一次醉酒驾驶,造成一椿如同“灭门”的惨剧。

根据法庭的文件,Muzzo在事发时醉得一塌煳涂。最先到场的一名警察说,Muzzo当时眼睛发红放光,全身酒精味道浓烈,实际上他还尿了裤子。

MarcoMuzzo被控与不清醒驾驶及危险操作车辆致死人命等18项罪名。2016年3月Muzzo在法庭认罪,承认18项控罪中的6项罪名,但仍被重判10年监禁,吊销驾驶执照12年,这是加拿大历史上针对醉驾致死人命案最重的一次判决。

10年监禁,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根本关不到那么久。但死去的祖孙四人,却再也回不到人间。

去年(2018)联邦在宣布大麻合法化后,应对酒驾和毒驾的C-46法案于6月21日,获得了两院通过,也获得加拿大总督的御准(Royal Assent)。法案将酒驾最高刑罚从5年提高到10年,并自动将酒驾归类为“严重犯罪”。

C-46法案通过后,酒驾的罚则力度加大,或许能吓阻酒后驾驶的情况。

谨记开车不喝酒 以免造成终生憾

特约评论员丁一味表示,不论在中国或加拿大,醉驾造成伤亡都是严重的“刑事罪”,但因为在中国,喝酒的风气和酒后驾驶的情况太多,因此,有必要以更大的法律强度来吓阻。

但醉驾造成的伤亡,毕竟与“故意杀人”不同,广东的案子是因肇事者在逃逸(即移动)时造成伤亡,主观上可以认定是“故意”了,因此初审能判到死刑。但重点是,他在逃逸时,是否心里想着先撞死几个人,才方便逃走,丁一味认为,这势必也会影响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当然,也会衡量其悔过的情况,最终改判无期。

丁一味说,河南永城的事件,也是要看谭女悔过的情况,7年以上免不了,甚至无期徒刑也有可能,但死刑的机会不大。

回看加拿大这边,丁一味说,醉驾造成的伤亡,在加拿大肯定是要判刑的,Marco Muzzo事件造成的伤亡太大,最终被判了10年监禁,对加拿大来讲,已算很重的刑期了。

丁一味又举了2016年11月18日发生的一个案例,当天凌晨3:00左右,22岁的潘晶晶(Jing Jing Pan,音译)喝醉后,驾驶一辆路虎SUV,车上载有一名17岁中国少女和一名21岁中国女子。三人当时均为中国留学生。事发时,潘晶晶驾驶的白色路虎SUV在一个转弯时出事,撞上一个障碍物后,汽车翻滚数次。17岁少女在车祸中从车中弹出,当场死亡。

潘晶晶和另1位21岁的女留学生受伤。潘晶晶事后自行爬出车外等候救援。在法庭上潘晶晶承认醉酒驾驶罪名,被判入狱42个月,退庭后随即押解入狱,刑满后将被遣返出境。

尽管醉驾造成伤亡,不至于判到死刑,但不论是河南的谭姓女子,或者Marco Muzzo,又或者潘晶晶,在他们出狱后,人生最好的时光就已结束,而且还要背上刑事纪录,这其实也就是另一种意义的死刑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管是在哪个国家,都是最好的警语。

编辑:李天治

责任编辑:林伯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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