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保险分红”骗局的风险提示》,据反映,一些非保险机构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领取“保单分红”名义,诱导欺骗消费者办理退保并购买其他投资产品,这些行为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今天就来说说“退保”这件事,除了上述的骗局,关于退保,更多是由于投保人当初盲目投保,导致买错保险、买低保额、预算过多等进行的“后悔”行为,那么,退保真的那么容易吗?
不少人在提交退保申请后,保险公司同意退保,但只能退还“现金价值”。
那么,退保难道不应该退还保费吗?怎么变成退还现金价值了?
现金价值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的是,退保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本身违约在先,所以退保不能退还全部保费。一份保单签订后,保单管理等成本就已经发生了:
手续费用:无论签约和退保,保险公司都会花费人力物力来负责操作,这些都是成本;
佣金成本:购买保险的第一年,保险公司会向代 理人支付一定佣金,一旦退保后,支付的佣金是没办法收回的;
保障扣除:因为在购买保险的几年内,这段时间已经提供了风险保障,因此需要扣除这块的费用。
保费减去上述成本后,剩下来的就是现金价值。所以,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时可以退回的金额,也称“退保价值”或者“解约退还金”。
险种不同,现金价值可能为0
那么,如何判定现金价值?这里牵涉到两种完全不同的保费计算方式: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
自然费率是指,保费是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增长而增长的缴费方式。但是被保人的不确定因素很多,这种缴费方式在长期险中却较难实行,所以现实中,长期险几乎都是采用“均衡费率”,即每一年的保费都相同。
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前期收取的保费会大于身故或重疾的成本,这些前期多交的保费保险公司会拿去投资,用来补偿后期的费用。如果投保人提出退保或因其他事由终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会将累积起来的保费返还给投保人,这就是现金价值的来源。
这也说明了并不是所有保险都有现金价值,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分红险等长期保险才具有现金价值,而一年期的人身意外险、家财险等产品并不具有现金价值。
想退保,这几点一定要知道!
保险是家庭财务规划的基石,也是家庭风险的防火墙,如果想退保,其实意味着之前规划的失败。如果确定想退保,建议先考虑如下三件事:
1、新的保险是否买好?
保险不是想买就能买的,所以一定要确定新的保险已经买好,且已经过了等待期,再退旧的保险,这样我们的风险保障是没有缺失的。
2、建议卡上不留余额
已经确定要退保,结果一直拖沓,导致缴费期银行卡被扣款的情况,类似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的。除此以外,有的保险有垫交和缓 交功能,可能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用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交保费了。
3、可无损失100%退保情况
退保一定是有损失的,以下 2 种情况是可以 100% 无损失退保的:
犹豫期:一般购买保险都有犹豫期,在犹豫期之内退保可以全额返还保费;
代签名:某些业务员不规范操作,保险合同的签名不是本人签名,这种情况下是有机会申请退保全额返还保费的。不过可能没有那么顺利,而且当时的业务人员也会受一定的处罚。
总之,正视保险退保的问题,考虑清楚自身问题及解决办法,如果大家真的考虑清楚了,且新买的保险已经过了等待期,那么都是可以退保的了。
来源:宜人财富
原标题:想退保,这几点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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