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出台多项法规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据华商报报道,8月2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发布会,介绍生态环保领域的法规与标准工作最新进展。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完成二次集中修改,目前已经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二审审议,待修改完善后提交三审审议。

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此外,、对《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1部政府规章进行了逐条清理,对其中的142条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并报送省司法厅。

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实践方面,目前宝鸡市完成了“4·17”柴油泄漏污染清姜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今年对于“4·18”造成北洛河污染的企业,省生态环境厅启动了首例省级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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