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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瑞石油装备“非法结汇”,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款1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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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瑞石油装备“非法结汇”,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款134万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营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科瑞石油装备处以罚款134.37万元。 

文 | 鲁网 张润邦

因“非法结汇”,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科瑞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下称科瑞石油装备)日前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营市中心支局处以罚款134.37万元。 

处罚原文截图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日前公示的东汇罚〔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科瑞石油装备违法行为类型涉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第六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营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科瑞石油装备处以罚款134.3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科瑞石油装备股东为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资料显示,科瑞石油装备成立于2004年6月16日,是一家石油装备制造商、油田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商、油田综合方案解决提供商。科瑞集团于2006年05月26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宪,经营范围包括石油科技、石油钻采技术、矿用机械技术投资管理等。 

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榜单发布,科瑞石油装备母公司科瑞集团名列第391位。

来源:鲁网

原标题:山东科瑞石油装备“非法结汇”,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款1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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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瑞石油装备“非法结汇”,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款134万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营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科瑞石油装备处以罚款134.37万元。 

文 | 鲁网 张润邦

因“非法结汇”,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科瑞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下称科瑞石油装备)日前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营市中心支局处以罚款134.37万元。 

处罚原文截图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日前公示的东汇罚〔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科瑞石油装备违法行为类型涉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第六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营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科瑞石油装备处以罚款134.3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科瑞石油装备股东为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资料显示,科瑞石油装备成立于2004年6月16日,是一家石油装备制造商、油田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商、油田综合方案解决提供商。科瑞集团于2006年05月26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宪,经营范围包括石油科技、石油钻采技术、矿用机械技术投资管理等。 

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榜单发布,科瑞石油装备母公司科瑞集团名列第391位。

来源:鲁网

原标题:山东科瑞石油装备“非法结汇”,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款1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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