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21.52亿元富余资金。鉴于此,金科地产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20.19亿元。
金科地产表示,本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本次拟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共涉及10家子公司,其中包括广西盛享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梁筑置业有限公司、南昌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国鸿新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地融达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荣商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盈置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悉,金科拟从广西盛享的项目公司贵港市碧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用不低于3.12亿富余资金,广西盛享拟按股权比例从贵港碧享调用不超过3.00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按年化12%利率计息。
金科拟从与云南碧桂园的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普洱碧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用不低于1.04亿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云南碧桂园拟按股权比例从普洱碧创调用不超过1.00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按年化10%利率计息。
金科拟从与合肥奥诚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阜阳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用不低于3.54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肥奥诚拟按股权比例从阜阳百俊调用不超过3.4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按年化利率8.00%计息。
金科拟从与江西交投集团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赣州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用不低于1.35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江西交投集团拟按股权比例从赣州金高调用不超过0.9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不计息。
金科拟从与浙江国鸿新瑞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永嘉鸿科置业有限公司调用不低于2.11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浙江国鸿新瑞拟按股权比例从永嘉鸿科调用不超过2.10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不计息。
金科拟从与安徽华地融达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景德镇华地金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无息调用不低于2.19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安徽华地融达拟按股权比例从景德镇华地金达调用不超过2.10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不计息。
金科拟从与重庆荣商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重庆金荣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息调用不低于0.30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重庆荣商拟按股权比例从重庆金荣和盛调用不超过0.13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不计息。
金科拟从与杭州绿盈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杭州泰都置业有限公司无息调用不低于4.16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杭州绿盈拟按股权比例从杭州泰都调用不超过4.00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不计息。
金科拟从与上海旭辉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嘉善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息调用不低于1.44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上海旭辉拟按股权比例从嘉善百俊调用不超过1.38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不计息。
金科表示,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在国内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市,未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项目所在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公司成熟的开发管控能力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能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此外,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充分保证合作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原因合理、公平对等、风险可控,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9年10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47.1亿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78.92亿元,合作方从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68.18亿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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