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2019年4月2日14时15分许,当事人李某醉酒驾驶 “台铃”牌两轮电动车从三亚市海坡往海虹岗方向行驶,途经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14号公厕前路段时刮碰到道路右侧路边缘石,造成李某受伤及车辆部分损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李某受伤后送往医院,经抢救治疗无效后于2019年11月4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我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三亚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对当事人李某尸体进行尸体检验鉴定,李某尸体现存放于三亚市人民医院太平间,至今无家属认领。希望亲属或知情者前往我支队辨认并办理相关手续。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如无人认领,我支队将按有关规定当作无名尸体处理。
联系人:梁警官18689715351;林警官:1387651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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