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华桂律师
她是这么的骄傲、不客气、独裁,于是她的家族信托失败了。
那么,今天我们讲这个非常有趣的澳大利亚首富家庭和她的家族信托纷争的故事。
我认为在讲这个家族信托之前,有必要先讲讲澳大利亚女首富吉娜的家庭故事。
吉娜·莱茵哈特出生豪门,但从小不娇生惯养,拥有独立性格,强悍。吉娜的父亲老汉考克同样是个专横的人,在公司是一言九鼎,在家里同样如此;而吉娜的性格也同样是我行我素,不愿听别人的意见。于是,一度父女俩的关系颇有些紧张。
不像其他家庭的富家女从小就娇生惯养,父母在莱因哈特很小的时候就把她放在寄宿学校读书,使莱因哈特练就了非常强的独立生存能力。当许多的女孩还在好奇地学习化妆、追明星的时候,莱因哈特却热衷于在矿场上搞调研。的确,莱因哈特身上遗传了父亲的很多特质。如她可以为了一个矿产项目计划的推进和落实在工地上连续工作七天以上,而且一天只休息三个小时。
很少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且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吉娜在商业圈里被看成是一个极度低调的人。
一度被禁止进入父亲公司董事会,跟继母争产14年。
还有一个重要的故事。为了照顾父亲生活,吉娜请了一位菲佣对父亲的起居进行照顾,怎料如久生情,父亲和菲佣结婚,于是父女间的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后来,莱因哈特被禁止进入其公司董事会,同时也搬离了与父亲一起生活了数十年的那个老家,但她并没有断绝与父亲的联系。
也正是在女儿的不断提示下,汉考克很快发现少妻并不忠诚,并且关心他的钱袋远甚于关心他的健康。汉考克先生曾经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给她的继母(菲佣),幸好在去世前4年,他设立家族信托并立遗嘱将信托之外的公司股权给女儿继承,而将部分房产分配给其继母。
老汉考克与世长辞后,吉娜就和继母打起了激烈的遗产争夺官司。由于吉娜早已是汉考克勘探公司实际的掌门人,主动权在握,所以不急不忙和继母打起了持久战。这场官司历时14年,她对继母提出了十多项指控,当然终以吉娜大获全胜告终。吉娜如愿获得汉考克公司的全部经营权并将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财富扩大了近400倍,一跃成为澳大利亚首富。
在与继母的官司刚结束没几年后,吉娜又被自己的四个子女告到法院。
两段婚姻,四个子女
1983年,29岁的吉娜又结婚了,她与第二任丈夫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霍普和吉尼亚,加上1973年那段婚姻先后生下的儿子约翰和女儿比安卡,正好是四个子女。她的第二任丈夫于1990年去世,留下四个孩子全由吉娜抚养。
1988年,吉娜的父亲郎·汉考克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家族信托的主要财产是家族控股公司的部分股权,大概是24%的比例。他设立这个家族信托的初始目的主要是为四个外孙子女提供生活和教育支持,这个信托目的对后续的信托纠纷案的审判非常重要。家族信托的主要财产是家族控股公司的部分股权,吉娜的四个孩子是信托的指定受益人。根据汉考克家族信托条款的规定,在最小的孩子吉尼亚年满25岁之日,即2011年9月6日,家族信托解散,所有的信托财产都将分配给孙辈。没想到的是吉娜在未通知任何子女的情况下私自将该信托期限延长至2068年。
成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和家族独裁者
1992年,郎·汉考克去世,他的独生女吉娜成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作为受托人吉娜跟父亲一样保持了对家族、公司和信托的绝对控制权,集合经营权、管理权于一身。据说郎·汉考克先生在世的时候就跟吉娜女士额说过,如果我允许你为了孩子们持有股份,那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没想到真实应验了。这是为什么呢?
郎先生这个家族信托设立之初原是为了家族永续传承的。因受托人就是郎先生个人,所以在设立信托时他就给了受托人比较大的权利,以更好的控制家族信托和家族公司的运作,并设定受托人可以单方面决定信托期限的延长。无论郎先生还是吉娜女士只要控制了家族信托,就控制了家族公司的24%的投票权,吉娜女士正是视股权如生命,在政坛上同样唱歌善舞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轻易放弃绝对的权力呢。但无论如何,受托人的权利再大,也不能违背家族信托设立的目的,否则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于是纷争开启。
强大的政治能量
吉娜的政治色彩很特别,而且能量比较大。政治上倾向保守主义,经济上则倾向自由主义。在政治上,她支持澳大利亚保守党,还是英国“铁娘子”撒切尔夫人的忠实崇拜者;在经济上,她则狂热推崇美国自由市场派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为让子女们能有机会受弗里德曼耳提面命,她甚至不惜拖家带口在美国一住多年。
她是福利社会制度的尖锐反对者,曾在今年8月公开讽刺澳大利亚在奥运会上肯定能获得“经济发展缓慢奖牌”。她还借“非洲人每天只拿不到两美元就肯卖力工作”讽刺澳大利亚的福利制度和高工资,引发社会一片哗然。有人愤怒地指责,这位女富豪是为富不仁的典型,打着“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堂皇旗号,为自己的私利张目鼓呼。
因为讨厌被人支配,她主张小政府、低税收,不肯让公司上市,甚至不惜和父亲闹翻,跟继母对簿公堂14年;因为希望支配别人,她不仅千方百计控制传媒,还试图剥夺传媒历史悠久的社论自主权,让传媒变成矿企的传声筒。这一切的目的,要么为了支配他人,要么为了不被他人支配。
开创澳洲矿业帝国,她一度成为全世界最富有的女人。正如《福布斯》所描写的那样:20年前,一个年轻的少寡妇从老爸那里继承了并不景气的矿业公司;20年后,她不但让公司起死回生,还打造了财富的神话,使自己的身家直逼世界首富的位子。于是,她公开向媒体诉苦:“穷人真是令人嫉妒,他们只是吸烟、喝酒、社交,而不是为了财富拼命工作。”
可此时,她的专横、倔强、喜欢支配他人的毛病再次坏了大事。
股权控制就是一切
根据汉考克家族信托文件的规定,在最小的孩子Ginia满25岁之日,即2011年9月6日,家族信托解散,所有的信托财产都被分配给孙辈。可是,就在信托分配日来临之际,吉娜女士声称,分配财产产生的资本利得税会让孩子们破产,于是,她在未通知任何子女的情况下将信托期限延长至2068年。
于是,2011年9月,一份子女四人作为原告、母亲吉娜作为被告人的诉状被递交给澳大利亚法院。主要的诉请之一是解除母亲的受托人职责,让其四人成为新的受托人,他们称母亲以所谓的税务理由延长信托期限根本站不住脚,一切都是为了她自己的私心。澳大利亚女首富的家族信托之争,就此拉开帷幕。
有趣的是祖孙三代都很像,子女们继承了祖上两代人的性格。吉娜越是紧握股权不撒手,子女们就越愤怒。他们联名公开反驳母亲,指责这位女首富“欺骗、操纵、自相矛盾和令人羞耻”。除了最小的女儿吉尼亚未置可否,其余3个子女结成统一战线,准备和老妈为股权大战一场尽管这3兄妹并非同一个父亲所生。
最后吉娜的4个子女中只有幼女吉尼亚与母亲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排行老三的霍普因去年初从母亲那里获取了4500万澳元的借款,从而撤消了法院诉讼。长女比安卡和独子约翰则坚持指控母亲作为受托人,行事“严重弄虚作假”,在打理信托时“欺骗子女”。
法庭内外的权益之争,惊心动魄
纵观整个案件,作为澳大利亚女首富吉娜真的是能量巨大,法庭之上四个子女显占上风,但法庭之外的权术运用却更加惊心动魄。吉娜将自己的影响力发挥到了最大,对4个子女恩威并用。她威胁孩子们撤回起诉,否则撤销给子女购买的保险,紧缩孩子们的银根,剥夺霍普在公司的投票权,授意汉考克公司的高管给比安卡写信称其对诉讼的提起系违背了董事义务。更有甚者,2011年9月,子女陆续收到某参议院和国会议员劝她停止诉讼的来信。
她自己不断给4个子女写邮件,时而用“只要不拿走股权,我就给你们一些钱”的小恩小惠怀柔,时而以“明天签字,否则等着破产和好看”的口吻相威胁。很快,吉娜的四个孩子分成了两派,吉尼亚和霍普与母亲站在了同一条阵线上,而比安卡和约翰依然坚持对母亲的起诉。
两派坊间观点
就在人们猜测这场母子大戏该如何收场之际,剧情急剧转折,吉娜迫于多方面的压力竟在法庭判决之前辞去了家族信托受托人一职。吉娜女士突然宣布辞去委托人一职,也许她厌倦了家人间的争吵,也许是想用别的方法解决,这中间的心路曲折只有她自己知晓。
于是,法庭上的纷争演变成两派就新受托人的人选继续分歧对立。
一方观点:认为母亲吉娜是出于私心延长信托期限,因为在这之前她连续多年被澳大利亚和美国《福布斯》评选为澳大利亚富豪榜头名;还有,家族信托核心产业24%的投票控制权将随家族信托的解散而失去。
而另一派的观点:母亲吉娜延长信托期限也许出于善意,她担心孩子们挥霍财产,因为有邮件显示,吉娜女士觉得孩子们“十分懒惰”“被宠坏了”等,而在孩子们互发的邮件中也显示缺乏对母亲的尊重,他们称母亲吉娜为“肥婆”等。
于是,谁做新的受托人成为了诉讼的焦点。在受托人的选择上,家庭同样分成了两派。吉娜女士、Ginia和Hope认为应该选择专业的信托公司。但Bianca和John却坚持认为,Bianca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选择专业的信托公司才是最好的对吧?毕竟家族之争,由利益相关人来做受托人明显不够中立。最终结果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但是也很合理。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在考虑到案件的背景、家族企业的最佳利益等因素后,判决由比安卡担任汉考克家族信托的新受托人。
该法院给出的理由有三个。首先,Bianca是自然人,不容易被吉娜控制,而专业信托公司却可能屈服在吉娜强大的影响下,显然,法官对吉娜之前的作为心有余悸,或者说余怒未平。
其次,为了汉考克 Prospecting公司的最佳利益考虑,受托人最好由郎先生的家族成员担任,否则可能会触发一些合作项目的股权强制回购条款(如果股权不再控制于汉考克家族成员的手中,合作方可以强制回购公司在项目中的股权);
最后,Bianca承诺不收费,而信托公司要收取服务管理费。
从法院给的判决来看,看似颠覆常识,却让人心服口服。毕竟吉娜的影响力是不得不考虑的,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个人反而比第三方机构要中立。法院显然是以极其负责的态度做出这个判决,不但考虑到案件的背景,甚至为家族企业的最佳利益煞费苦心。
这一裁决结束了吉娜和子女两代人围绕家族信托展开的长达4年之久的纷争,也意味着吉娜从此失去对家族信托的控制权。这对她来说或许是一个解脱,对汉考克家族来说或许是一个契机,可以趁着机会将家族信托引入更加规范、合理、平衡的方向。
启示
从这个案件可见,受托人系家族信托成败系于一身的关键角色。其最基本的义务之一应是忠义义务,即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了最好地实现信托目的,且是为了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如果受托人违背这个义务,而没有信托保护人的监督和受益人的介入,那么这个家族信托极容易失败。梅艳芳的家族信托最大的失败就是这个方面。
无论是吉娜与继母长达14年的继承纠纷案,还是四个子女联名起诉吉娜的信托诉讼,无一不反映出家族财富传承过程中汉考克家族所遗留的诟病:
其一,价值观的差异和观念的分歧是家族争产风波最深层的原因。汉考克家族缺少家族文化的沉淀,家族成员缺少共同价值观,最终使家族走向分裂。同时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家族宪法做好家族文化的传承规划,更缺乏一个合理的内部纠纷协调的柔性机制。如果设立一个缓冲的地带,一个可以调整的空间,如果家人能够尽早做好沟通,化解矛盾,当然会减少对簿公堂的风险。感性和爱是维系家族的做好方式,慈善是实现这一功能的最好产品之一。
其二,家族信托权益结构的安排不够合理。郎·汉考克虽富可敌国,但他的家族信托却违背了一些基本的原则,即家族信托的控制权和经营权全部独揽在吉娜一人之手,缺乏制衡,导致吉娜追求独裁、不尊重家人诉求等。独裁的结局便是家族的分裂。
第一代创富者集权,第二代及以后呆,如果不是资历很老,能力很强,集权极易出问题。
最后一点通用的建议
还是那句话:家族文化的建立和传承很重要,维护家族的和睦是传承的基础。有效的财富管理安排不仅能够帮助财产保全和增值,还能够减少家庭冲突发生的可能。
为此我们应当做到大家族的财富和文化传承的五位一体:
1.家族制度和文化的传承--家族宪法;
2.家族的治理中枢----家族办公室;
3.财富管理和运行决策----家族委员会;
4.所有权的重置、风险隔离----家族信托;
5.经营管理权的分配----家族控股公司。
来源:WEALTH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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