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制定《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办法》。专项支持资金采用后补贴方式安排使用。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前3个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合同累计金额的20%;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