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渝川
所评图书:
书名:《被统治的艺术》
作者:(加)宋怡明
译者:(新)钟逸明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后浪
出版日期:2019年12月
美国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明系中国历史学教授、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明清及中国近代社会史学家宋怡明所著的《被统治的艺术》一书,展现了中国明代特殊的军事体制军户制所创造出的特殊社会关系,那就是被选拔为军户、远离乡土的军户世袭服役,在驻扎地发展出应对国家权力的生存策略。
《被统治的艺术》书中归结了四种典型策略。首先是优化处境策略,这指的是军户、宗族自我组织以应付国家义务的手段。宗族繁衍往往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分化,有的家庭子嗣众多,甚至发展为宗族,而有些家庭子嗣很少甚至香火断绝。而在军户驻扎地,一些军户也起到了开枝散叶的功能。在这其中,同一宗族不同支派成员的服役意愿、能力不尽相同,还会根据服役地点、收益预期产生进一步的意愿变化。所以,从宗族的角度来看,要应付兵役责任,确保宗族总的代价最小,降低不确定风险,就为此设计出了轮替、集中、补偿等机制,甚至为发展出“代役”(类似于代考),收买他人代己服役。
轮替就是要由宗族内部的不同支派轮流服役。而补偿就是给服役者或其所出的支派以经济上的补偿。《被统治的艺术》书作者经过文献考察和实地走访明代卫所、卫城所在地指出,明代家族会向家族不同支派收钱,建立固定家产,用其收益来之补偿服役者。
很显然,上述轮替、集中、补偿等机制仅仅解决了,或者说实现了宗族满足军户服役责任,推选服役人选的要求。但生活在当时的军户制这样一种体制内,通常被认为是非常糟糕的选择。所以,明代的逃兵层出不穷。
当然,那些出自原籍,为宗族承担着服役义务的军户,多数人还是在忠实履行职责,一旦逃逸,原籍宗族就被迫重新补充相应的男丁,而逃逸者将无法重新进入宗族秩序。所以,远在他乡的卫所、卫城的军户和原籍宗亲会保持密切联系,后者通过这种联系证明宗族忠实履行服役义务,而前者可以因此获得相应的报酬利益。《被统治的艺术》书中指出,明代的世袭兵役制度、轮替驻防制度以及军户与宗亲的联系机制,发展到后来,成为中国沿海地区民众迁徙到海外,继续设法保持与家乡父老联系的先例。而与原籍相隔千里的卫所、卫城,军户所建成的小社会,往往延续着家乡的生活方式、方言传统,与驻防地的民俗、方言有所差异——这种小社会的模型,在日后也出现在海外,成为一个个唐人街。
军户分为世官军户和士兵军户,后者的负担沉重,常常在事实上成为前者私人统领的部属。《被统治的艺术》书中谈到了卫所士兵尤其是沿海卫所士兵履行查禁走私贸易、私人贸易职责,但在事实上,相当数量的军户长期涉入这其中的走私。而忠实履职的军户,生活则相当困顿。更有甚者,军户与驻防地的海盗沆瀣一气。无论如何,军户虽然驻扎在远离家乡的卫所,被认为可以因此避免卷入与宗族密切相关的地方利益网络,但驻防地仍然存在社会关系网络,尤其在利益的影响下,这种“俘获”往往相当迅速。这也是书中归结的军户应对国家权力,为自身谋取利益的第二项策略“近水楼台”。
军户会在卫所建立起一套有别于驻防地民俗、社会关系的新社会关系,这其中,既有与驻防地因素相斥的原籍方言、民俗,也有相融的内容,比如军户及其子弟在驻防地与当地人通婚,融入地方的寺庙、宗教信仰。而卫所开办的卫学,更成为军户生员与地方才俊产生共同体意识的催化器。
明代军户的另两大策略分别是制度套利、诉诸先例。“制度套利就是利用差异谋取好处,或是自身的真实处境和自己在管理制度中的位置之间的差异,或是多种管理制度之间的差异”。明代军户制度依托卫所,建立军屯,军屯面积占到全国耕地面积的一成。这也是明太祖朱元璋在设计国家制度时的首要考虑,即在提高军队数量的同时,通过屯田,避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百姓供养负担。也正因为如此,军屯土地的继承、流传,就产生了对于军户、民户、原有者和新外来者可以利用的制度重叠和漏洞。
在清代,尽管卫所体制已经被放弃,但沉淀下来的广大旧军户群体仍然试图维护自己在明朝体制中所享有的特权,提出了基于先例的种种诉求。
《被统治的艺术》这本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揭示了通俗历史读物中较少出现的卫所-军户体制的实际运行状况,反映出广大军户群体、宗族趋利避害所发展出的行为策略,而且更重要的是,证明了哪怕在明代这样一个在制度上相当僵化呆板的时代,哪怕是设计相当精妙细致的卫所-军户制度,庞大的民间-市场环境仍然可以自动自发的发展出消解制度权威的应对机制。此外,这本书也阐明了明代的卫所-军户体制对于普通中国人、中国家庭、中国宗族生存、发展、关系所产生的深刻影响:一个死板的军户制度,迫切原籍宗族与卫所军户建立长期联系,让卫所军户延续家乡民俗,强化了家乡认同、宗族认同,而这在后来成为海外中国人一代又一代延续家族认同和祖国认同的重要价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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