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重点城市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的通知》

2月10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做好重点城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坚持属地原则与联保联供并重、市场原则与政府保障并重、疫情防控与保障供应并重、抓重点与顾全面并重,通过摸清底数情况、强化预警监测、加强物资储备、强化调运配送、做好应急保障、维护市场秩序、动员各方力量等措施,围绕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鸡蛋、奶类、蔬菜、方便食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完成好重点城市保供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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