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新华社公开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对未来五年中国在经济增长、民主法治、生态环境、创新发展等各方面指明了方向。
而具体到财税体制改革,《建议》指出,未来五年要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
此外,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以及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也被重点提及。
事实上,《建议》中提到的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的思路与2013年底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时确立的思路可谓一脉相承。当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便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上述《决定》还指出了未来一段时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而这,也正是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内涵。
此后,不论是2014年6月颁布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还是昨日发布的《建议》,均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财税制度改革总要求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我国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其中,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被重点提及。
在央地关系上,11月3日发布的《建议》指出,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丁建臣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指出,理顺中央地方的关系,其中关键的一点是财权和事权相统一。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其承担的责任跟对应的财力要适应。
中国税务机构的分设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当时,由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过低而导致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不足,中央在财政转移支付、平衡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等方面的能力被严重削弱,甚至还发生过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钱”的无奈之举。
后来的分税制改革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同时,两套税务机构职责交叉、职能不清、重复征税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因此,在过去几年,国税、地税合并的声音不绝于耳。
而根据2015年10月13日中央深改小组审议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发挥各自优势,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被重点提出。
新华社报道称,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曾撰文指出,在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上,中央事权将适度加强,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关系全国政令统一、维护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协调、确保国家各领域安全的重大事务将集中到中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和地方事权将被明确。在分清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基础上,再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
丁建臣认为,税收体现国家主权,税收权威集中于中央。即使当下国税、地税不会合并,两套税务机构的合并在未来是大势所趋。
他在采访中提到,一国的财政体制跟政治体制、中央集权政府的运作能力相关。现在有限度的财税分权造成了贫富悬殊,地方经济发展的鸿沟加大,弱势群体缺乏保障。
而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建议》比较新的提法“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与“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创新”和“绿色”理念相契合,未来财政支出将向这方面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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