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邹璐徽、张晓云
中行原油宝事件法律诉讼出现新转机。
5月12日,界面新闻获悉,已有来自河南省夏邑县的原油宝投资者收到当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成功。
该名投资者告诉界面新闻,在4月23日中行原油宝爆雷当天就已向法院发起诉讼,但因诉状不规范被驳回几次,最终于5月6日成功立案。
据该名投资者提供给界面新闻的诉状内容显示,该投资者投入中行原油宝产品本金10万,一度倒欠16万,请求法院判定2020年4月20日-4月22日购买的05美国原油合约无效,结算前后的损失不仅均由中行承担,加上中行未转期06美国原油的未开仓损失也将由中行承担。
此外,另一份流传较广的立案通知书也获得本人证实,该通知书抬头为夏邑县人民法院,内容称:你诉中国银行河南省夏邑县支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并告知该投资者受理案件的五项通知:1、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2、当事人需提交相关证明;3、可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3、在接到本通知书后7日,需预交案件受理费2750元;5、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界面新闻就此向律师问询,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就内容来看,符合立案文件的标准。至于立案之后的流程,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沙剑律师称,如果明确予以立案,法院就会排期开庭审理,排期一般为1-2个月。
此前,界面新闻曾从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获悉,4月27日,该律所正式接受原油宝客户委托,并向上海多家区法院提起诉讼。有区法院在提交材料的当天,即明确回复不予立案,但由于并未出示法律相关文书,目前以恒律师团队正与其交涉;另一家区法院则仍在审查阶段,自提交材料至今已过去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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