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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曾荫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案将推迟5周后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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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曾荫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案将推迟5周后再开庭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一案,11月13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度开庭。当庭法官接纳辩方的申请,将案押后5个星期,到12月18日再开庭;同时,曾荫权继续获准保释。

图片来源:香港东方日报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一案,11月13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度开庭。法官当庭接纳辩方(即曾荫权及其律师)的申请,将案押后5个星期,到12月18日再开庭;同时,曾荫权继续获准保释。

曾荫权是香港历史上首位被刑事检控的特首,吸引大批海内外记者到庭采访拍摄。 该案原定于当日下午2时半,而在中午12时,包括界面新闻记者在内的近百名海内外记者早已在此等候占位,不断有记者陆续到达法院,以占据有利位置。

摄影记者和电视台摄影师纷纷把镜头对准法院门口,静候曾荫权现身,近30名香港警员在法院范围内维持秩序。

曾荫权下午2时左右乘私人座驾抵达东区裁判法院,在太太曾鲍笑薇陪同下手牵着手步入法庭。曾荫权身穿深色西装和白色恤衫,佩戴着标志性的蓝红色领结。曾荫权由多名穿黑色西装的警方“保护要人组”保镖护送步入法院,神态凝重,有记者问他“心情如何?”,曾没有回应记者提问,直接走进法院大楼。

曾荫权进入法院后,在电梯内遭跟上的记者追问是否刻意避开镜头,曾荫权依然不吐一字,也没有笑容。保镖随即挡住电梯门,不准记者跟随入电梯。

在东区裁判法院第四楼的第七法庭里,曾荫权和其妻子在证人席的首两位端坐,神情紧张,界面记者在法庭内直击聆讯现场,坐在曾荫权的后两排。曾荫权全程手掌心紧握着,很是紧张。在法庭内,所有人员不得摄影和高声喧哗,有法庭人员和警察在场维持现场秩序。

2时30分,裁判长温绍明进入法庭,全体起立,随后法庭正式开始聆讯,全程为英语对话。曾荫权在庭上没有答辩。

曾荫权的律师首先在庭上提出,本月初才收到法庭文件,需时研究,申请将案押后5个星期,到12月18日,为有更多时间处理文件。

温绍明询问控方意见后接纳要求,把案件押后到下12月18日再提讯。

代表香港特区政府的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沈仲平提出,在原本24人的证人单人名单中,剔除其中2人,另外增加4名证人,即将会合共传召26名证人。

据《星岛日报》报道,控方取消原有证人名单上两名证人均是立法会职员。

在辩方和控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庭讯时间出人意料的短,历时仅为5分钟左右。曾荫权在法官和媒体的见证下,签署下第二份保释令后,后在警方的保护下,首先离开法庭。曾荫权继续准以10万元现金保释,但被要求必须居住于报称的毕拉山寓所,但若搬迁或离港须于24小时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准直接或间接与控方证人接触。

和第一次出庭后发表“我是清白的”的感言不同的是,这一次曾荫权一直保持沉默。

曾荫权携同太太鲍笑薇在下午2时45分离开法院,二人表情严肃,在法院正门驻足十几秒,即登上房车离去,当时现场有记者再度追问“心情如何?”,曾依旧沉默不答,坐车离开。约下午3时,曾荫权的座驾驶回毕拉山寓所。

对于曾荫权一案将来的发展,曾经多次曝光曾荫权渎职行为的香港媒体《东方日报》分析,控方会正式提出将案转交高等法院,由陪审团审理。曾荫权有权要求先在裁判法院进行初级侦讯,由裁判官先审视全盘证据,来裁定是否有足够表面证供将案交陪审团审理。若曾荫权不要求初级侦讯,控方将启动程序,安排相关文件将案直接转解高院审理。

此前,前特首曾荫权涉嫌作出连串渎职行为,遭廉政公署起诉被控两项罪名,两项控罪皆为《普通法》中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最高可判囚7年。

首项控罪指出,曾荫权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担任特首期间,在行政会议讨论及批准雄涛广播(其後改名为DBC数码广播)牌照申请时,涉嫌隐瞒或未有申报他正与雄涛大股东黄楚标商讨深圳东海花园一住宅单位的租约。他亦无申报其妻在2010年11月向东海联合集团支付8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款项。

第二项控罪称,曾荫权在大约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按授勋机制建议考虑提名建筑设计师何周礼,但他涉嫌隐瞒或没有向时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常任秘书长麦靖宇丶发展局或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披露,何周礼曾获聘在上述住宅单位进行室内设计工程。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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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曾荫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案将推迟5周后再开庭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一案,11月13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度开庭。当庭法官接纳辩方的申请,将案押后5个星期,到12月18日再开庭;同时,曾荫权继续获准保释。

图片来源:香港东方日报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一案,11月13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度开庭。法官当庭接纳辩方(即曾荫权及其律师)的申请,将案押后5个星期,到12月18日再开庭;同时,曾荫权继续获准保释。

曾荫权是香港历史上首位被刑事检控的特首,吸引大批海内外记者到庭采访拍摄。 该案原定于当日下午2时半,而在中午12时,包括界面新闻记者在内的近百名海内外记者早已在此等候占位,不断有记者陆续到达法院,以占据有利位置。

摄影记者和电视台摄影师纷纷把镜头对准法院门口,静候曾荫权现身,近30名香港警员在法院范围内维持秩序。

曾荫权下午2时左右乘私人座驾抵达东区裁判法院,在太太曾鲍笑薇陪同下手牵着手步入法庭。曾荫权身穿深色西装和白色恤衫,佩戴着标志性的蓝红色领结。曾荫权由多名穿黑色西装的警方“保护要人组”保镖护送步入法院,神态凝重,有记者问他“心情如何?”,曾没有回应记者提问,直接走进法院大楼。

曾荫权进入法院后,在电梯内遭跟上的记者追问是否刻意避开镜头,曾荫权依然不吐一字,也没有笑容。保镖随即挡住电梯门,不准记者跟随入电梯。

在东区裁判法院第四楼的第七法庭里,曾荫权和其妻子在证人席的首两位端坐,神情紧张,界面记者在法庭内直击聆讯现场,坐在曾荫权的后两排。曾荫权全程手掌心紧握着,很是紧张。在法庭内,所有人员不得摄影和高声喧哗,有法庭人员和警察在场维持现场秩序。

2时30分,裁判长温绍明进入法庭,全体起立,随后法庭正式开始聆讯,全程为英语对话。曾荫权在庭上没有答辩。

曾荫权的律师首先在庭上提出,本月初才收到法庭文件,需时研究,申请将案押后5个星期,到12月18日,为有更多时间处理文件。

温绍明询问控方意见后接纳要求,把案件押后到下12月18日再提讯。

代表香港特区政府的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沈仲平提出,在原本24人的证人单人名单中,剔除其中2人,另外增加4名证人,即将会合共传召26名证人。

据《星岛日报》报道,控方取消原有证人名单上两名证人均是立法会职员。

在辩方和控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庭讯时间出人意料的短,历时仅为5分钟左右。曾荫权在法官和媒体的见证下,签署下第二份保释令后,后在警方的保护下,首先离开法庭。曾荫权继续准以10万元现金保释,但被要求必须居住于报称的毕拉山寓所,但若搬迁或离港须于24小时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准直接或间接与控方证人接触。

和第一次出庭后发表“我是清白的”的感言不同的是,这一次曾荫权一直保持沉默。

曾荫权携同太太鲍笑薇在下午2时45分离开法院,二人表情严肃,在法院正门驻足十几秒,即登上房车离去,当时现场有记者再度追问“心情如何?”,曾依旧沉默不答,坐车离开。约下午3时,曾荫权的座驾驶回毕拉山寓所。

对于曾荫权一案将来的发展,曾经多次曝光曾荫权渎职行为的香港媒体《东方日报》分析,控方会正式提出将案转交高等法院,由陪审团审理。曾荫权有权要求先在裁判法院进行初级侦讯,由裁判官先审视全盘证据,来裁定是否有足够表面证供将案交陪审团审理。若曾荫权不要求初级侦讯,控方将启动程序,安排相关文件将案直接转解高院审理。

此前,前特首曾荫权涉嫌作出连串渎职行为,遭廉政公署起诉被控两项罪名,两项控罪皆为《普通法》中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最高可判囚7年。

首项控罪指出,曾荫权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担任特首期间,在行政会议讨论及批准雄涛广播(其後改名为DBC数码广播)牌照申请时,涉嫌隐瞒或未有申报他正与雄涛大股东黄楚标商讨深圳东海花园一住宅单位的租约。他亦无申报其妻在2010年11月向东海联合集团支付8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款项。

第二项控罪称,曾荫权在大约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按授勋机制建议考虑提名建筑设计师何周礼,但他涉嫌隐瞒或没有向时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常任秘书长麦靖宇丶发展局或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披露,何周礼曾获聘在上述住宅单位进行室内设计工程。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