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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仲裁机构可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落户最高奖励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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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仲裁机构可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落户最高奖励100万

目前,临港新片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境外仲裁机构可以设立业务机构的区域。目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一批知名境外仲裁机构有意向落户临港新片区,正在与管委会洽谈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0年5月21日,临港新片区正式对外发布《临港新片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该政策包括机构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扶持、人才保障与便利、高端法律服务奖励、其他扶持措施等五个方面共11条政策。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徐梦飞介绍,《若干政策》的亮点之一就是对境外仲裁机构在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的扶持。“许多国际企业更愿意选择仲裁调解解决争议,因此他们希望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企业可以在新片区解决争议,不用再去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地。这也能进一步优化新片区的营商环境。”

2019年10月,上海市司法局发布《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合法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仲裁机构,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组织设立的开展仲裁业务的机构,均可以向上海司法局申请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业务机构可以受理国际商事、海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涉外争议的庭审、听证、裁决、案件管理和服务,以及业务咨询、管理、培训、研讨等仲裁业务。

这意味着,目前临港新片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境外仲裁机构可以设立业务机构的区域。

为了鼓励境外仲裁机构落户临港,《若干政策》指出,临港新片区还将对在区内设立业务机构的国际商事海事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对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律查明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20万元。

徐梦飞透露,目前,已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一批知名境外仲裁机构有意向落户临港新片区,正在与管委会洽谈中。

除了仲裁机构落户临港新片区有专项奖励以外,《若干政策》还明确提出,要对设立在临港新片区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按照其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总部、分所、代表机构或联营,分别设置100万、50万、20万三档一次性专项奖励;对中央国家机关在临港新片区设立的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落户临港新片区,对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业国际化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机构和组织,可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专项奖励。

办公用房扶持方面,临港新片区将对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租赁办公面积和用途,每天每平方米给予1元的补贴。对非营利性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的租金补贴。对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的开发主体,按装修设计和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并可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此外,新片区还为法律人才提供生活保障和便利、直接经济贡献奖励和人才出入境及停居留便利;奖励高端法律服务,包括经济贡献奖励、专业服务奖励和举办活动奖励;以及其他扶持措施,包括资金收付便利和税收优惠便利。

如今,临港新片区法治营商环境正在不断被完善。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发布了《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

2020年1月,上海海事法院发布了《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建设、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施意见》。

2020年4月,上海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工作意见》。

徐梦飞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完善临港新片区法治保障相关制度政策,推动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上海国际商事法院,鼓励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创新国际商事案件审判机制,健全临港新片区在商事仲裁领域的相关保障,构建诉讼、调解、仲裁一体化的多元纠纷解决体制,进一步保障投资主体的各项权益,确保公平竞争。

未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还将与上海市司法局、相关区司法局继续沟通协调,争取承接律师事务所设立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权。同时加快临港新片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法律服务机构招商推介。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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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仲裁机构可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落户最高奖励100万

目前,临港新片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境外仲裁机构可以设立业务机构的区域。目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一批知名境外仲裁机构有意向落户临港新片区,正在与管委会洽谈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0年5月21日,临港新片区正式对外发布《临港新片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该政策包括机构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扶持、人才保障与便利、高端法律服务奖励、其他扶持措施等五个方面共11条政策。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徐梦飞介绍,《若干政策》的亮点之一就是对境外仲裁机构在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的扶持。“许多国际企业更愿意选择仲裁调解解决争议,因此他们希望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企业可以在新片区解决争议,不用再去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地。这也能进一步优化新片区的营商环境。”

2019年10月,上海市司法局发布《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合法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仲裁机构,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组织设立的开展仲裁业务的机构,均可以向上海司法局申请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业务机构可以受理国际商事、海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涉外争议的庭审、听证、裁决、案件管理和服务,以及业务咨询、管理、培训、研讨等仲裁业务。

这意味着,目前临港新片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境外仲裁机构可以设立业务机构的区域。

为了鼓励境外仲裁机构落户临港,《若干政策》指出,临港新片区还将对在区内设立业务机构的国际商事海事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对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律查明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20万元。

徐梦飞透露,目前,已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一批知名境外仲裁机构有意向落户临港新片区,正在与管委会洽谈中。

除了仲裁机构落户临港新片区有专项奖励以外,《若干政策》还明确提出,要对设立在临港新片区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按照其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总部、分所、代表机构或联营,分别设置100万、50万、20万三档一次性专项奖励;对中央国家机关在临港新片区设立的机构,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落户临港新片区,对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业国际化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机构和组织,可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专项奖励。

办公用房扶持方面,临港新片区将对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租赁办公面积和用途,每天每平方米给予1元的补贴。对非营利性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的租金补贴。对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的开发主体,按装修设计和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并可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此外,新片区还为法律人才提供生活保障和便利、直接经济贡献奖励和人才出入境及停居留便利;奖励高端法律服务,包括经济贡献奖励、专业服务奖励和举办活动奖励;以及其他扶持措施,包括资金收付便利和税收优惠便利。

如今,临港新片区法治营商环境正在不断被完善。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发布了《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

2020年1月,上海海事法院发布了《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建设、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实施意见》。

2020年4月,上海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工作意见》。

徐梦飞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完善临港新片区法治保障相关制度政策,推动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上海国际商事法院,鼓励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创新国际商事案件审判机制,健全临港新片区在商事仲裁领域的相关保障,构建诉讼、调解、仲裁一体化的多元纠纷解决体制,进一步保障投资主体的各项权益,确保公平竞争。

未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还将与上海市司法局、相关区司法局继续沟通协调,争取承接律师事务所设立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权。同时加快临港新片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法律服务机构招商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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