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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在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
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如果想转换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可以与符合要求的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组成一个家庭或多个家庭申请指标已增加中签概率。
上述规定的征求意见释放出明确信号:未来摇号积分规则、配额比例等资源均向无车家庭倾斜。摇号规则由单纯摇号拟变为积分制,在普通指标配置时,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在新能源指标配置时,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首先拿出80%的指标根据家庭积分高低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作为一个家庭来申请时,家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获得指标的概率也就越高。不少北京市民也表示,这套新方法考虑更周全,能合理有效的缓解北京“摇号难”的上牌矛盾。
今年拟向无车家庭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指标。北京市决定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具体配置办法总体上与政策优化方案中关于按家庭积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方案保持一致。相关政策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启动实施,让2万个“无车家庭”尽早受益。
该文件还指出,1人名下最多保留1个指标。增加对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数量的限制,并配套放开名下多车的个人向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转移登记车辆的政策。如1人名下如果拥有多辆在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车辆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但允许其向名下没有北京市登记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受让方不用指标证明文件但必须符合“住所地在北京市的个人”的条件。
此外,受让方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的亲属关系存续期需满1年。对办理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车辆转移登记的,也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1年的条件。
同时,规定内容中还提到取消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现有政策规定,个人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这些年的施行情况看,一是出于个人主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更新指标,对个人造成重大损失;二是许多不急于新购置车辆的个人,不得不赶在时限到期前申请更新指标,不利于实现调控政策关于放缓机动车增速的目标。
因此,政策优化方案拟取消这一时限,方便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同时起到减少存量小客车,减轻道路拥堵、停车矛盾和生态环境压力的作用。但是,一旦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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