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一)江北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
1.小学入学政策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备案,户籍地对口学校要坚持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江北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办法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1)三对口
全区公办小学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户主、房产是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或房产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户主和房产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2)两对口
全区公办小学(除“三对口”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范围且自出生就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或母)一起在招生范围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3年以上。
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北区且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房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北区,但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房3年以上(父或母持100%产权)并实际居住。
(3)其他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但不符合“三对口”、“两对口”情况入学的适龄儿童,全区公办小学(除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两对口”入学,学位空余前提下,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就先就近原则,审查合格后予以招收,额满为止或由区教委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和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入学政策
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1)江北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或“划片”学校对口升入初中。初中学校按照区教委规定组织招生。
(2)江北区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由家长向区教委提交本区入学申请和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产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区教委根据就先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全区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二)民办学校入学政策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方案实行审批下的备案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区教委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招生类别,严格核定各民办学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类别招生计划。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小升初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教委实施电脑摇号随机录取。从2019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公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渝教计发〔2018〕5号)规定,各民办学校需在办理入学登记前确认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违规接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
江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2020年招生计划总数19437人,其中小学招生计划9041人,初中招生计划10396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招生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扩大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阶段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本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兜底,应收尽收原则,最终以实际招收人数为准。
(一)招生入学信息发布。2020年5月底-6月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上报本校“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区教委审定;6月10日前,区教委下发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6月10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
本区小学在区教委指导下对在校本区户籍毕业年级学生进行对口分类,对各类户籍毕业年级学生进行公办、民办初中入学政策宣讲(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二)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6月15-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区教委或学校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6月20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区教委规定,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含是否曾经入学的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公办校对符合本校招生政策的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下报名和招生手续,各校要适时组织专人核实和查验居住地真实性后,凡提供材料或居住查验不齐备或不真实的,做好解释工作,按照政策另行办理。
(三)招生录取。6月20日起,根据市教委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校招生
6月20-21日,各公办小学严格按以下顺序招收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公办初中待我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报名审核和录取。
江北区户籍“三对口”
江北区户籍“两对口”(“三对口”招生后,学位空余学校)
户籍属于本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三对口”和“两对口”招生后,学位空余学校,含区外返回户籍地公办校入学不需要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户籍属于本校服务范围参加民办校摇号入学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指定学位空余学校)
符合优先原则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全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学校自6月21日起)
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学校)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根据服务范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录取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能够提供出来的空余学位数,对流动人口报名依序发放顺序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1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并一次性提供有关材料(含享受优先录取的材料),报名登记实行“一生一校一号”并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确保招生有序规范。凡向学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例如:隐瞒已经入学信息)和经实地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将不予以接收其入学。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因学位不足无法录取的区内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学校要及时告知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入学指导,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家长到另外尚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重新报名登记。
2.民办校招生
6月20-26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6月2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摇号录取工作。
(四)入学通知书发放
7月30日前,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政策统筹安排
7月16日-8月20日,区教委根据政策办理区外返回户籍地需要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六)报到注册
8月底,中小学新生报到入学,学校启动注册学籍申请;9月下旬,区教委审核学籍。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学生没有到校报到注册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为正式在校生。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招生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江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动人口入学办法和工作流程
一、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
(一)基本条件
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按照政策入学,确因父母工作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无法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需要在现居住地入学的(简称“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在父母购房地区(或租房地区)的以下指定学校学位空余前提下,由学校审查后入学或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二)提交材料
江北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的户籍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江北区实际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家长合法工作证明(江北区工作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等)。
4.实际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公安机关打印的居住凭证,需在有效期内)。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三)优先办法
江北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属于以下情况的,指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父母和本人是江北区农村户籍。
2.在招生范围实际购房3年以下或租房5年以上。
3.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4.因户籍地“三对口”学校建设或入学压力大等实际情况,需要在本区范围其他学校过渡入学的。
5.重庆市政府政策规定的需要支持解决的其他省市随迁子女(含农民工)。
(四)招生流程
了解规程、报名登记
(家长在学校公示的规定时间到相对就近的指定学校,依序领取顺序号)
提交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含可以享受优先政策的材料,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
审查材料
(学校对申请入学学生各类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录取条件和优先的学生,额满为止)
正式录取
(学校对符合政策学生进行正式录取,发放“入学须知”)
二、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
为尽力满足江北区外户籍入学需求,2020年区教委指定学校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必要条件)的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一)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是离开户籍地在江北区合法从业或务工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随迁江北区并实际在江北区暂时居住。
(二)提交材料
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家长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家长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等。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三)优先办法
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属于以下情况的,指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重庆市农村户籍。
2.父(或母)在招生范围购房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3.父(或母)在招生范围租房3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4.能够提供父(或母)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且年限长者。
5.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四)招生流程
了解规程、报名登记
(家长在学校公示的规定时间到相对就近的指定学校,依序领取顺序号)
提交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含可以享受优先政策的材料,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
审查材
(学校对申请入学学生各类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录取条件和优先的学生,额满为止)
正式录取
(学校对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正式录取,发放“入学须知”)
2020年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定学校
小学22所:
石马河街道
1、行知小学 地址:江北区石马河桂花村200号 联系电话:67692981
大石坝街道
2、滨江小学 地址:江北区大石坝街道下石门1号 联系电话:67606638
3、徐悲鸿小学 地址:江北区下石门603号 联系电话:67653226
观音桥街道
4、苗儿石小学 地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桥鸿一村4号 联系电话:67777179
5、建北小学 地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读书一村3号 联系电话:67506306
6、鸿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鸿恩三路 联系电话:67601899
华新街街道
7、钢锋小学 地址:江北区华新街石中后村25号 联系电话:67072466
五里店街道
8、劳卫小学 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团结新村68号 联系电话:67986385
9、培新小学 地址:江北区劳动一村1号 联系电话:15923504810
10、雨花小学 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建国村1号 联系电话:67639027
寸滩街道
11、港城小学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兰溪社区海尔路181号 联系电话:67564139
12、寸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号 联系电话:17783850103
铁山坪街道
13、观音桥小学五里坪校区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港盛路6号 联系电话:67854806
14、载英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号 联系电话:67780414
15、东风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324号 联系电话:67782330
16、胜利村小学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胜利村崔家湾73号(重庆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公路对面)联系电话:13638340540
郭家沱街道
17、望江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和平村5号 联系电话:15025415688
18、郭家沱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新华村8号 联系电话:13272683553
19、石马村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琏珠村 联系电话:13500320012
鱼嘴镇
20、两江国际小学鱼嘴实验校(双溪校区)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潭溪路76号 联系电话:13983071810
复盛镇
21、复盛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复盛镇 联系电话:13399806002
五宝镇
22、五宝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号 联系电话:13452870996
初中11所:
大石坝街道
1、203中学 地址:江北区大石坝七村201号附2号 联系电话:86838689
观音桥街道
2、蜀都中学 地址:江北区小苑一村21号 联系电话:67950701
3、鸿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鸿恩三路 联系电话:67601899
寸滩街道
4、诚善中学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海尔路头塘5号 联系电话:13637724836
5、寸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号 联系电话:17783850103
铁山坪街道
6、载英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号 联系电话:67780414
7、东风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324号 联系电话:67782330
郭家沱街道
8、望江中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新华村331号 联系电话:15823226507
鱼嘴镇
9、重庆十八中两江实验中学 地址:江北区鱼嘴镇和煦路31号 联系电话:67581661
复盛镇
10、复盛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复盛镇 联系电话:13399806002
五宝镇
11、五宝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号 联系电话:13452870996
2020年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定学校
小学18所:
石马河街道
1、行知小学 地址:江北区石马河桂花村200号 联系电话:67692981
大石坝街道
2、滨江小学 地址:江北区大石坝街道下石门1号 联系电话:67606638
3、徐悲鸿小学 地址:江北区下石门603号 联系电话:67653226
观音桥街道
4、苗儿石小学 地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桥鸿村4号 联系电话:67777179
5、鸿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鸿恩三路 联系电话:67601899
华新街街道
6、钢锋小学 地址:江北区华新街石中后村25号 联系电话:67072466
五里店街道
7、雨花小学 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建国村1号 联系电话:67639027
寸滩街道
8、寸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号 联系电话:17783850103
铁山坪街道
9、观音桥小学五里坪校区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港盛路6号 联系电话:67854806
10、载英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号 联系电话:67780414
11、东风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324号 联系电话:67782330
12、胜利村小学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胜利村崔家湾73号(重庆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公路对面)联系电话:13638340540
郭家沱街道
13、望江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和平村5号 联系电话:15025415688
14、郭家沱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新华村8号 联系电话:13272683553
15、石马村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琏珠村 联系电话:13500320012
鱼嘴镇
16、两江国际小学鱼嘴实验校(双溪校区)地址:江北区鱼嘴镇和煦路32号 联系电话:13983071810、18983760820
复盛镇
17、复盛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复盛镇 联系电话:13399806002
五宝镇
18、五宝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号 联系电话:13452870996
初中11所:
大石坝街道
1、203中学 地址:江北区大石坝七村201号附2号 联系电话:86838689
观音桥街道
2、蜀都中学 地址:江北区小苑一村21号 联系电话:67950701
3、鸿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鸿恩三路 联系电话:67601899
寸滩街道
4、诚善中学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海尔路5号 联系电话:13637724836
5、寸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号 联系电话:17783850103
铁山坪街道
6、载英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号 联系电话:67780414
7、东风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324号 联系电话:67782330
郭家沱街道
8、望江中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新华村331号 联系电话:1582322650
鱼嘴镇
9、重庆十八中两江实验中学 地址:江北区鱼嘴镇和煦路31号 联系电话:67581661
复盛镇
10、复盛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复盛镇 联系电话:13399806002
五宝镇
11、五宝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号 联系电话:1345287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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