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新蔡县公安局民警联名书》在网上传开,事情缘起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认为新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陶磊、刘斌、刘磊、许浚久四人涉嫌刑讯逼供,而四人的同事们为他们申诉,在联名书最后,附了一份四十人左右的刑警大队民警签名,还有部分民警填写了警号和职务。
这份联名书显示,2014年8月,陶磊、刘斌等上述四人破获了以杨杰为首的新蔡县城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团伙10人。联名书称,陶磊四人在将杨杰抓获的过程中,“杨杰极力反抗、抗拒抓捕并将自己的舌头咬伤以免受到法律追究”,并且“杨杰的第一次讯问笔录中也供述其舌头是在抓获过程时为逃避抓捕自己咬伤的……并制作有同步录音录像”。
联名书称,因为侦破此案,杨杰的父亲杨建堂上访,而杨杰说是民警刑讯逼供自己才咬伤舌头的。之后引起检察院介入。
界面新闻记者向新蔡县公安局求证,公安局指挥中心和政治处工作人员都证实《新蔡县公安局民警联名书》确实是该局人员所为,不过涉及到具体细节不太清楚,还称“传到网上那是个人行为,部分人员签了,部分人员没签”。
然而此事在今年7月份,《法制晚报》报道了另一个版本。报道称,杨建堂向《法制晚报》记者出示了多份曾和儿子杨杰关在同一监舍的舍友亲笔所写并按有指印的证明,这些证据显示,杨杰在2014年9月1日被送进新蔡县看守所四号监舍后,舍友发现他身上多处青紫淤伤以及舌头上的严重伤情。舍友证实,以上严重伤情是杨杰在刑警队遭刑讯逼供所致。
杨建堂还向《法制晚报》记者讲述,在儿子被抓捕归案近一个月后他才知道杨杰“咬掉了一截舌头”,这是杨杰的同监舍友出来后打电话告诉他的。杨建堂称,在刚开始得知儿子咬舌自残的事情后,他曾打电话到新蔡县公安局询问,但对方告诉他:“不要听信外面的传闻,不是真的。”随后,杨建堂便多次往返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反映情况。
据报道,驻马店市检察院一名曾参与侦办此案的检察官也称,杨杰的父亲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负责查办“杨杰被新蔡县公安局刑警刑讯逼供一案”的西平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韩二军也称,“刑讯逼供事实清楚。”杨杰被驻马店市检察院鉴定为六级伤残、轻伤二级。
而联名书的说法是,驻马店市、新蔡县两级检察院从2014年8月份介入调查至2015年4月份一直因证据不足,不符合立案,没有立案。而在2015年4月份,驻马店市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吴文立上任后,便指定西平县检察院调查此案。
联名书称,5月12日,西平县检察院30名工作人员拿着询问证人通知书在新蔡县检察院欲将陶磊等四人强行带到西平县检察院询问,四人以询问证人通知书不符合到西平接受询问为由拒绝,期间双方发生冲突,后经公安局政委协商,四人回单位工作。之后,四人陆续被刑拘、逮捕。
联名书称,在5月15日,驻马店市检察院反渎局李春松和西平县检察院反渎局韩二军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时》说:“本来就不是事,不打算立案,你们一闹,市院吴检察长恼火了,今天拘留的结果就是给检察院对着干的结果,谁让检察院没面子,检察院就让他更没面子。”联名书称这话有录音为证。
联名书还称,驻马店市检察院相关领导还找人做刘磊、许浚久的思想工作,让四人承认刑讯逼供,如果承认就办理取保候审。而西平县检察院先是将陶磊等四人分卷起诉,民警家属聘请的律师去复印卷宗遭到拒绝,直到10月28日才将四人合并起诉至法院。联名书认为,西平县检察院滥用职权,对民警打击报复。
联名信还透露,有一些了解情况的的检察官、法官都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一位法官说,“法院有可能对四人判刑,法院不会去维护四名小民警的权益,去得罪驻马店市检察院。”
界面新闻记者联系到四名民警家属中的三位,一位称,联名书“是真的,从7、8月份就传到网上了。”他称,当时目的是这封联名信要交到法院,界面新闻记者征求联名信中的证据,该名家属称现在手上没有这些。
还有两位家属都表示,已经不想把这事闹得太大,他们还称“弄一个联名信是万不得已”,“现在领导都在过问这个事,不让和记者联系沟通,这个事不能说的太多”。
界面新闻记者联系到在联名信中署名的一位民警,他表示,有纪律规定,个人不能接受任何单位采访。界面新闻记者又致电西平县检察院和驻马店市检察院相关科室,截至发稿,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在微博上,此联名信有多位警界人士转发,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对此事评价说,“此种维权方式,可能会使上级难堪和不爽。就我曾经给普通法官、警察、检察官维权的经验看,在维稳思维的支配下,普通干警的维权可能更为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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