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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对赌失败11亿元豪宅被抵押,又被前任“讨债”,喜剧之王何时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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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对赌失败11亿元豪宅被抵押,又被前任“讨债”,喜剧之王何时重归?

商场失意财务吃紧,星爷你怎么了?

文| 野马财经 宋冠宇

对于周星驰来说,2020年无疑是多事之秋。对赌赔钱、豪宅抵押、前女友追债三位一体,压得星爷喘不过气。

巨额对赌欠下巨额赔款,星爷抵押“天比高”救急

近日,有媒体爆料,演员周星驰借其姐周文姬之名,将其山顶的11亿港币豪宅“天比高”抵押给摩根大通银行。作为早已名利双收多年的国民喜剧教父,周星驰此举不免让人疑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星爷突然有了如此巨大的资金诉求?

图片来源:小欢插画

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发现,想追根溯源,还需从2017年周星驰与内地买家签订的对赌协议谈起。

2017年,新文化(300336,SZ)旗下两个子公司以人民币13.26亿元的价格购买了周星驰名下公司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在协议签订时附带了对赌条款,周星驰承诺在2016年至2019年4年期间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亿元人民币、2.21亿元人民币、2.873亿元人民币以及3.617亿元人民币,合计10.4亿元。若不能达到该要求,周星驰愿自掏腰包补足差额或回购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彼时该公司于2016年营收仅仅为人民币117.4万元,净利润不过34.84万元,而2016年1~9月只有净利润人民币6418.5万元,如此轻体量的公司竟然售得十几亿并且另要承担10.4亿的对赌,不得不令人惊叹。

要知道,当时市场对该公司的估值达到26亿元,而且不少业内投资者认为并不存在虚高的情况,可见与周星驰有关概念的火热程度。

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周星驰在近几年作品不断,产量较之前年度大幅提升,想必顺利完成对赌条款是增产的一大动力。

2016年《美人鱼》一炮而红,票房口碑双赢,国内斩获票房36亿港币,全球拿下将近43亿港币的不错成绩。

可从接下来的《西游记伏妖篇》开始,越来越多的观众并不买账了。电影质量的差强人意,风格固化,使得“每个人都欠周星驰一张电影票”的话术由情怀篇逐渐变为嘲讽梗。

再到最近的《新喜剧之王》,名头之大,IP之响,无出其右。可在2019年贺岁档最终的票房成绩比拼中,只获得6.15亿的《新喜剧之王》不要说难以望43.19亿票房的《流浪地球》项背,就连6.91亿的《熊出没》都没能战胜,令人大跌眼镜。

祸不单行,在事业不顺的同时,后院起火法院传票的召唤,想必也让他感到焦头烂额。

前女友来袭,强大后援团誓要7000万港币赔偿

演员出身的周星驰,靠演技获得了巨大名誉,但其财富之源却是扎根在浩瀚商海。

星爷的投资领域十分广泛,前文所述的PREMIUM DATA ASSOCIATESLIMITED只是小巫,影视领域内更为知名的周氏公司当数星辉海外。自1996年公司创立之初,星辉海外创作了《食神》、《喜剧之王》、《少林足球》、《长江7号》、《功夫》及《美人鱼》等叫好又叫座的电影,记录了一个时代。得益于影片的优异成绩加持,海外星辉在市场上所占的地位与份额也越发壮大。

此外有公开资料显示,周星驰曾在2002年以3000万港元买下香港旺角两间商铺,以每月23万港元的价格出租,并于2004年以4300万港元将其卖出,从中获得较高收益。

随后2007年,周星驰又以2.1亿港元买入位于九龙尖沙咀的一个商场,并在2009年以3亿港元的价格售出,账面净赚9000万港元。

坊间传言,巅峰期周星驰的身价达到50亿港币,这份财富成就除了归因于周星驰个人的实力与努力外,其实很大程度上更要归功于其前女友,同时也是其私人财务助理的于文凤身上。

自1998年开始便与星爷在一起的于文凤,本是香港建设“前熊谷组”家族于镜波的小女儿,最早以影迷的身份与周星驰相识,后发展为好友,最后成为恋人,开始了13年的感情长跑。

在这期间,于文凤为周星驰的投资版图扩建出谋划策,不仅担当他的财务大臣,还帮他做房地产开发,累计获利高达港币二十亿,使得周星驰跃居一线富豪行列。

遗憾的是,最终二人的感情之路还是在2010年画上了句号,和平分手。

自2012年开始,于文凤不断向法院提出上诉,起诉书中指出,她与周星驰曾有口头协议,周星驰会就获利的投资项目向她支付佣金,佣金为除税后利润的10%。

2004年周星驰采纳她的建议,以3.2亿港币投得山顶普乐道十号物业。于文凤又引入菱电与周星驰合作发展“天比高”项目,2007年在地皮上建成四座独立房,其中16号及18号已于2009年出售,周星驰为此向于文凤支付佣金超过1,494万港币。

菱电后来出售10号屋,余下12号屋的注册业主为星扬海外有限公司,于文凤指出周星驰是星扬的实际利益拥有人,12号屋的净值达8亿港币,周星驰同意按协议就12号屋支付于文凤8千万港币佣金。

2003年7月,周星驰透过菱电的胡亮明向于文凤建议分期支付该笔佣金,即头三年每年支付1千万元,至第四年将12号屋出售,然后支付尾数,但于文凤并没有同意。

同年12月,于文凤向周星驰发律师信追讨佣金。

2004年2月27日,于文凤同意撤销法律行动,周星驰则同意支付1千万元佣金,另就尾数的付款安排提交书面建议。3月1日,于文凤去信周星驰确认已收到部分佣金即该1千万元。不过3月30日,周星驰去信于文凤反指该1千万属无偿付款,同时否认对于拖欠佣金。

自此之后,剩下的7000万元酬金便不了了之了。虽然于文凤出身名门,与周星驰分手后又与身价百亿的银行家之子相恋,过着富足的生活,但对于这7000万元的执着,除了维护自身利益外,更多是为了给自己多年付出争一口气。

据悉,于文凤此次组建了豪华的律师团队,来势汹汹,而经过一番运作,该案也终于安排在本年的11月开审,至于结果如何,尚未可知。

企业观察员杨建远针对此事向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其实中国电影市场近两年的发展还是很喜人的,不论是《战狼2》的横空出世,还是《流浪地球》开启的科幻元年都获得了热烈反响。周星驰作为一个时代的代表,在退出屏幕的这几年间所拍摄的电影虽然还是周氏喜剧的架构,但却失去本尊出演的灵魂。而且以炒作情怀居多,这样的质量和套路难以满足越来越挑剔的中国观影者需求。

豆瓣评分上,5.9分的《新喜剧之王》、5.5分的《西游伏妖篇》更是难以与早年8、9分的《逃学威龙系列》及《赌圣》等经典相媲美。可以说,观众不买账,票房的逐渐走低是没有达到对赌条件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于“我们都欠周星驰一张电影票”这一说法你现在怎么看?如今又遇到影视寒冬和疫情的夹击,周星驰下一步又将有何计划?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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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对赌失败11亿元豪宅被抵押,又被前任“讨债”,喜剧之王何时重归?

商场失意财务吃紧,星爷你怎么了?

文| 野马财经 宋冠宇

对于周星驰来说,2020年无疑是多事之秋。对赌赔钱、豪宅抵押、前女友追债三位一体,压得星爷喘不过气。

巨额对赌欠下巨额赔款,星爷抵押“天比高”救急

近日,有媒体爆料,演员周星驰借其姐周文姬之名,将其山顶的11亿港币豪宅“天比高”抵押给摩根大通银行。作为早已名利双收多年的国民喜剧教父,周星驰此举不免让人疑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星爷突然有了如此巨大的资金诉求?

图片来源:小欢插画

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发现,想追根溯源,还需从2017年周星驰与内地买家签订的对赌协议谈起。

2017年,新文化(300336,SZ)旗下两个子公司以人民币13.26亿元的价格购买了周星驰名下公司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在协议签订时附带了对赌条款,周星驰承诺在2016年至2019年4年期间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亿元人民币、2.21亿元人民币、2.873亿元人民币以及3.617亿元人民币,合计10.4亿元。若不能达到该要求,周星驰愿自掏腰包补足差额或回购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彼时该公司于2016年营收仅仅为人民币117.4万元,净利润不过34.84万元,而2016年1~9月只有净利润人民币6418.5万元,如此轻体量的公司竟然售得十几亿并且另要承担10.4亿的对赌,不得不令人惊叹。

要知道,当时市场对该公司的估值达到26亿元,而且不少业内投资者认为并不存在虚高的情况,可见与周星驰有关概念的火热程度。

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周星驰在近几年作品不断,产量较之前年度大幅提升,想必顺利完成对赌条款是增产的一大动力。

2016年《美人鱼》一炮而红,票房口碑双赢,国内斩获票房36亿港币,全球拿下将近43亿港币的不错成绩。

可从接下来的《西游记伏妖篇》开始,越来越多的观众并不买账了。电影质量的差强人意,风格固化,使得“每个人都欠周星驰一张电影票”的话术由情怀篇逐渐变为嘲讽梗。

再到最近的《新喜剧之王》,名头之大,IP之响,无出其右。可在2019年贺岁档最终的票房成绩比拼中,只获得6.15亿的《新喜剧之王》不要说难以望43.19亿票房的《流浪地球》项背,就连6.91亿的《熊出没》都没能战胜,令人大跌眼镜。

祸不单行,在事业不顺的同时,后院起火法院传票的召唤,想必也让他感到焦头烂额。

前女友来袭,强大后援团誓要7000万港币赔偿

演员出身的周星驰,靠演技获得了巨大名誉,但其财富之源却是扎根在浩瀚商海。

星爷的投资领域十分广泛,前文所述的PREMIUM DATA ASSOCIATESLIMITED只是小巫,影视领域内更为知名的周氏公司当数星辉海外。自1996年公司创立之初,星辉海外创作了《食神》、《喜剧之王》、《少林足球》、《长江7号》、《功夫》及《美人鱼》等叫好又叫座的电影,记录了一个时代。得益于影片的优异成绩加持,海外星辉在市场上所占的地位与份额也越发壮大。

此外有公开资料显示,周星驰曾在2002年以3000万港元买下香港旺角两间商铺,以每月23万港元的价格出租,并于2004年以4300万港元将其卖出,从中获得较高收益。

随后2007年,周星驰又以2.1亿港元买入位于九龙尖沙咀的一个商场,并在2009年以3亿港元的价格售出,账面净赚9000万港元。

坊间传言,巅峰期周星驰的身价达到50亿港币,这份财富成就除了归因于周星驰个人的实力与努力外,其实很大程度上更要归功于其前女友,同时也是其私人财务助理的于文凤身上。

自1998年开始便与星爷在一起的于文凤,本是香港建设“前熊谷组”家族于镜波的小女儿,最早以影迷的身份与周星驰相识,后发展为好友,最后成为恋人,开始了13年的感情长跑。

在这期间,于文凤为周星驰的投资版图扩建出谋划策,不仅担当他的财务大臣,还帮他做房地产开发,累计获利高达港币二十亿,使得周星驰跃居一线富豪行列。

遗憾的是,最终二人的感情之路还是在2010年画上了句号,和平分手。

自2012年开始,于文凤不断向法院提出上诉,起诉书中指出,她与周星驰曾有口头协议,周星驰会就获利的投资项目向她支付佣金,佣金为除税后利润的10%。

2004年周星驰采纳她的建议,以3.2亿港币投得山顶普乐道十号物业。于文凤又引入菱电与周星驰合作发展“天比高”项目,2007年在地皮上建成四座独立房,其中16号及18号已于2009年出售,周星驰为此向于文凤支付佣金超过1,494万港币。

菱电后来出售10号屋,余下12号屋的注册业主为星扬海外有限公司,于文凤指出周星驰是星扬的实际利益拥有人,12号屋的净值达8亿港币,周星驰同意按协议就12号屋支付于文凤8千万港币佣金。

2003年7月,周星驰透过菱电的胡亮明向于文凤建议分期支付该笔佣金,即头三年每年支付1千万元,至第四年将12号屋出售,然后支付尾数,但于文凤并没有同意。

同年12月,于文凤向周星驰发律师信追讨佣金。

2004年2月27日,于文凤同意撤销法律行动,周星驰则同意支付1千万元佣金,另就尾数的付款安排提交书面建议。3月1日,于文凤去信周星驰确认已收到部分佣金即该1千万元。不过3月30日,周星驰去信于文凤反指该1千万属无偿付款,同时否认对于拖欠佣金。

自此之后,剩下的7000万元酬金便不了了之了。虽然于文凤出身名门,与周星驰分手后又与身价百亿的银行家之子相恋,过着富足的生活,但对于这7000万元的执着,除了维护自身利益外,更多是为了给自己多年付出争一口气。

据悉,于文凤此次组建了豪华的律师团队,来势汹汹,而经过一番运作,该案也终于安排在本年的11月开审,至于结果如何,尚未可知。

企业观察员杨建远针对此事向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其实中国电影市场近两年的发展还是很喜人的,不论是《战狼2》的横空出世,还是《流浪地球》开启的科幻元年都获得了热烈反响。周星驰作为一个时代的代表,在退出屏幕的这几年间所拍摄的电影虽然还是周氏喜剧的架构,但却失去本尊出演的灵魂。而且以炒作情怀居多,这样的质量和套路难以满足越来越挑剔的中国观影者需求。

豆瓣评分上,5.9分的《新喜剧之王》、5.5分的《西游伏妖篇》更是难以与早年8、9分的《逃学威龙系列》及《赌圣》等经典相媲美。可以说,观众不买账,票房的逐渐走低是没有达到对赌条件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于“我们都欠周星驰一张电影票”这一说法你现在怎么看?如今又遇到影视寒冬和疫情的夹击,周星驰下一步又将有何计划?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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