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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一步放开核燃料产业的外资准入门槛。
6月24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该文件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版本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在制造业领域,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放射性矿产主要指由天然放射性元素铀、钍等局部聚集形成的矿产资源,是生产核燃料的原料。
整个核燃料循环体系分为前端和后端,前端包含了天然铀的勘探开采、矿石冶炼加工、铀的纯化转化、铀浓缩、核燃料元件制造等环节;后端主要涉及乏燃料的储存和处理等。
此次修订版对外资放开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意味着中国正进一步放宽核燃料产业链各环节的投资门槛。
多位核电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中国核燃料生产向外资开放后,核燃料前端将更加开放,市场竞争会更为活跃,终端业主受益,整体利好行业。
中国核工业集团(下称中核集团)是国内唯一拥有完整核燃料循环产业链的企业,持有从天然铀的开采、到后端乏燃料处理的全部资质。其子公司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的核燃料专营供应商。
目前中国具有核电业主身份的为三家公司,分别为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家电投集团。
中广核研究院的一名研究员对界面新闻指出,三大核企都有各自的铀业公司,但核燃料加工主要由中核集团负责,具有半垄断性质。“此次放开有助于前端搞活做强。”该人士称。
中核研究院的一位员工对界面新闻表示,鉴于技术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与俄罗斯和法国等核工业大国一样,中国也实行核燃料专营制。此次政策放开,意味着国内其他核企参股核燃料、参与经营管理的股权多元化局面也可能出现。
一位中核集团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放开核燃料产业链环节,是为了利用外资来解决资本问题,从资本角度看,该政策利于中核集团,且更利于中国核电产业链。
“中核一直欢迎资本进来,利用外资来降低成本。”该人士称,目前只是放开了投资,并未放开开发和管理,所以主导权还在中国企业。
据界面新闻记者查询,2020年的外资负面清单中,依然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及选矿。
上述中核内部人士称,国内铀矿开采难度较大,存在资金、矿权,行政审批等诸多障碍,亟需更多的科研投入少。他认为,目前很多矿的开采技术研究不够,应给予特殊的勘探、开发政策。”
2018年,中国核燃料产业首次向外资开放,但只限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
2018年版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国家已取消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及核燃料生产的限制,并删除了“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的限定。
自由贸易区指的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已分批次批准了18个自贸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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