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通过法案,允许同性伴侣注册婚姻

《联合早报》援引路透社报道,泰国内阁周三(8日)通过了一项民事法案,允许同性伴侣进行婚姻登记,并通过《民商法典》修正案,以确保同性配偶享有与异性夫妻同样的权利。这或将使泰国成为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亚洲国家。

该法案将承认同性婚姻,同性伴侣拥有与已婚夫妇几乎相同的合法权利。假使该法案得到国会的通过,同性伴侣将获得一系列权利。该法案规定,同性婚姻中至少一方必须是泰国人。该法案将民事配偶定义为出生性别相同的伴侣。

虽然法案赋予同性伴侣注册和注销合伙企业、财产管理、收养子女和继承遗产等异性夫妻已有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该法案并未授予同性伴侣此前异性夫妻所有的权利和利益,例如配偶利益、部分国家福利和免税资格。

该法案还规定,年满17岁以上的同性伴侣才可以进行伴侣关系注册。鉴于泰国法律规定20岁为法定成年年龄,因而申请同性伴侣关系证明的未成年人必须征得其父母、监护人或法院的同意。该法案若是通过,那么未成年人在注册同性伴侣关系后将被视为成年人。

泰国政府副发言人塔纳迪雷克表示,该法案是泰国社会在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同性伴侣建立家庭权利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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