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稳妥有序恢复省际旅游客运,北京新疆需按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有关部署执行

交通运输部官网7月21日发布《关于稳妥有序恢复省际旅游客运切实做好旅游客运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门沟通对接,密切跟进本地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恢复运营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与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同步恢复,国内游轮运输要在充分、科学、综合评估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审慎有序复航。进出北京和新疆的省际旅游客运业务恢复安排,按照北京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有关部署执行。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含开展非定线旅游客运业务的包车客运经营者和定线旅游客运业务的班车客运经营者、水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下同)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准备;在本省(区、市)省际旅游客运业务恢复后,依托省级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备案要求,及时如实备案经营者、车牌号码、驾驶员、起讫地、主要途经地、有效期、包车合同等信息,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管理;要配合执行“中、高风险地区不可开展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业务”要求,督促旅游客运企业不得承接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团队旅游用车、乘船业务。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要会同旅行社查验游客“健康码”,确保所有游客全部来自低风险地区。游轮运输相关企业应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旅客信息登记和留存,确保相关信息可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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