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起草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下称《居住证管理办法》)在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天。另外,北京市发改委组织起草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也同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北京市的居住证制度从2009年起至今已酝酿6年,一直未能出台,直到10月份国务院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而北京市制定的《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为两方面内容。一是申领条件,二是可以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然而这两点都被外界诟病。
《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了前提条件“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办理暂住登记则意味着还要办理暂住证。而在今年年初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办前党组书记周继东曾表示,以前的暂住证肯定要取消。周继东还称,原来在立法过程中有不同的思路。一种就是倾向于上海的积分落户,另一种是用它代替暂住证,采用哪种思路关键是看国务院的条例最后怎么定。
如今国务院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已通过,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所研究员聂日明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并不符合国务院的目的和精神。
聂日明认为,暂住登记是居住证的必要前提和法定义务,这个门槛是不必要的。他分析称,暂住证涉及到部门利益,砍掉的话会少了很多审批权。
在服务便利上,《居住证管理办法》写了一句“享有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另外还称,北京市政府应当将来京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相应标准、向社会公布。
由于上海市的居住证制度实践早于国务院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之前,北京的居住证制度一直被与上海的相比较。上海的居住证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持有的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分值高的其子女不但可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还可以参加中、高考。
对比起来,而北京的说法则含糊不清。由于《居住证管理办法》是由公安机关起草,聂日明分析称:“我猜是他还没有搞定各个部门,因为那些福利不是公安局的去批准,肯定是要北京教育局、社保局等去解决,所以就要说根据市政府的其他文件另行规定。”
聂日明认为,这个事情应该由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公安局、发改委、人社局、教育局等来作为参与讨论集合写出来。“像上海那个文件就写的,可以享受什么样的义务教育,什么样的社保,什么样的公租房,都写得很清楚了。”聂日明说。
此次,《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作为《居住证管理办法》其中一项也一起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的规定的积分落户的条件更是被认为门槛太高。
《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了四个应该同时符合的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又可以分为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加分包括,就业指标,稳定住所指标,教育背景指标,创新创业指标,专业职务技术指标,纳税指标;减分包括,疏解行业就业指标,信用记录指标,守法记录指标。此外还有职住区域指标,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是其他行政区的加分,由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减分。
积分落户并没有具体分值,而是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
按照上述条件,一个人起码要在38岁之前就得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并且在指标体系中,申请人的学历差别也很大,大学专科为9分,而博士则为39分。
北京市“十三五”计划的的建议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提出2300万是北京人口的“天花板”。而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北京常住人口就已达到2152万,其中819万是外地流入人口,去年北京新落户18万人,仅占外来人口2.5%。
以此数据来看,每年能够落户的外来人口少之又少。聂日明说,从户籍制度往积分转户的这个政策来看,表面上是为了非户籍人口的福利,但实际上是为了控制人口。
他认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对外来人口其实没什么影响,因为大部分人都没资格积分落户,更不会影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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