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桥头公安侦破“7.29遗弃婴儿案”:其父母涉嫌遗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图片来源:桥头公安官方微信号

桥头公安官方微信号8月3日消息,2020年7月29日22上午9许,桥头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在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某垃圾桶旁,发现一刚出生的婴儿。经警方处置及医院救助检查后,该婴儿已于7月30日下午出院并送至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

目前,案件侦办已取得顺利突破,分局对2名涉嫌遗弃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发后,桥头公安分局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刑侦大队、便衣伏击组联合侦查,大洲社区民警组织社区警力对案发周边工厂企业、出租屋、居民楼等开展实地走访,并沿路调阅公共视频。通过不懈努力,在查看了大量录像资料后,民警在一段视频中发现了嫌疑人的踪影。

以此为突破口,通过连日排查和深入研判工作,8月2日上午,民警在大洲社区路面走访排查过程中,发现两名男女形迹可疑,其中男子体貌与嫌疑人高度相似,遂循线对两人深入调查,于当晚22时许,两名嫌疑人下班回住处时,蹲点伏击的民警立即上前盘问,面对民警的第二次“突击”,两人心理防线终于溃败,当场承认了遗弃婴儿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2020年7月29日凌晨1时许,李某(女,21岁)在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某出租屋内生下一名婴儿,与丈夫张某(男,24岁)商量后,两人决定不要孩子,遂由张某抱到大洲社区某垃圾箱遗弃。经审讯,张某、李某对遗弃婴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遗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万幸孩子被及时发现,得到社会各界的热心救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父母生育孩子就应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任何事都不能成为遗弃的理由!按照刑法规定,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遗弃婴儿,将涉嫌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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