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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改革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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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改革这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定为一年期LPR的4倍,无论市场如何争议,这对于改革刚好满一周年的LPR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生日礼物。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陈鹏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定为一年期LPR的4倍,无论市场如何争议,这对于改革刚好满一周年的LPR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生日礼物,因为其作为贷款定价基准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认可。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缩写,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改革以前的LPR和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高度相关,市场化程度不高。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1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新的LPR按照以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为主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加点幅度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央行同时要求,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

改革一年,成绩斐然

一年来,LPR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最直观的是利率下行。一年期LPR由改革前的4.31%下行至3.85%,下行幅度达到0.46个百分点。LPR的下降,带动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平均利率由2019年二季度的5.66%下行至2020年二季度的5.06%,下行幅度达到0.6个百分点;新发放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了0.6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了0.64个百分点。

其次,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有效疏通。

MLF是央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MLF利率理应发挥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然而,在改革之前,LPR长期是“一潭死水”,MLF操作频率也较低,对贷款利率的引导效果十分有限,有时还会出现MLF利率与贷款利率走势相背的情况。比如,2017年12月,央行上调MLF利率0.05个百分点,而当月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却下降了0.06个百分点。

LPR变为“MLF利率+加点”形成后,央行可以通过调整MLF利率调节向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成本,继而向LPR和贷款利率传导。

近一年,MLF、LPR、贷款利率三者同步下行,贷款利率下行幅度更超前两者,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有效疏通,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此外,LPR改革还有效推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

央行在2020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改革以来贷款利率明显下行,为了与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会适当降低其负债成本,高息揽储的动力随之下降,从而引导存款利率下行。

从实际情况看,在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6月银行各期限存款利率均有所下降。6月,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大额存单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 2.64%和2.71%,较2019年12月下降30个和34个基点。代表性的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也已降至1.5%以下,低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均有所下行。

“这充分体现了通过LPR改革促进降低存款利率的市场机制已经发挥作用,货币政策向存款利率的传导效率也得到提高,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央行说。

央行对于存款利率变化的说明,也可以看作是对一些市场观点认为LPR改革导致银行息差收窄的一种回应。

此前有分析认为,由于贷款利率下降的同时,银行负债端成本难以同等幅度下降,银行息差收窄难以避免。市场还一度响起“降低存款基准利率”的呼声。

但实际上,央行一方面利用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压低货币市场利率,降低银行综合负债成本;另一方面,2019年下半年以来,央行与银保监会多次对定期存款活期化等一些不规范的存款创新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等高息存款产品进行整治,倒逼商业银行向资产收益与负债成本匹配回归。如此,既提高了货币政策向存款利率的传导效率,又达到了压降银行负债成本的目的。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对界面新闻表示,根据央行的说法,随着贷款利率下降,商业银行会主动下调存款利率。所以,尽管银行息差会有一定收窄,但问题其实并没有市场预期的那么大。

改革的下一步:“加点”如何发挥作用

虽然成绩斐然,但现在的LPR距离利率市场化这一终极目标还有较长距离。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界面新闻表示,当前LPR改革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LPR与MLF利率点差固定,LPR报价市场化有待进一步深入。

2019年9月以来,一年期LPR报价与一年期MLF利率一直固定在90个基点。

王青指出,LPR与MLF利率点差固定,使得MLF利率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导致LPR无法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及时调整,这违背了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

他认为,未来深化LPR改革的一个标志可能就是LPR与MLF利率点差不再固定,让“加点”真正发挥作用。

王青从银行负债成本的角度分析认为,年内点差有望下降。他指出,一方面,在监管和资产收益的双重压力下,银行有继续下调包括各类存款利率在内的负债端成本的动力;另一方面,“紧货币”正在全面转入“稳货币”阶段,市场利率进一步上升的空间基本封闭,这意味着银行在货币市场融资的平均边际资金成本上升压力会显著减弱。

央行在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于8月底基本完成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用改革的办法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规范存款利率定价行为,维护公平定价秩序。

LPR一周年大事记

2019年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改革后,LPR为按照以MLF利率为主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公布新机制下的LPR,1年期LPR报4.25%,较前值下降6个基点。首次报价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9月20日,1年期LPR报4.2%,较前值下降0.0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LPR报4.85%,与前值持平。

10月21日,1年期LPR报4.2%,5年期以上LPR报4.85%,持平前值。

11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均下降0.05个百分点。

12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持平前值。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转换工作于2020年8月底结束。

2020年

1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持平前值。

2月20日,1年期LPR报4.05%,5年期以上LPR报4.75%,分别下降0.1和0.05个百分点。

3月20日,1年期LPR报4.05%,5年期以上LPR报4.75%,持平前值。

4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分别下降0.2和0.1个百分点,创改革以来最大降幅。

5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6月22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7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7月20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决定于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8月12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分别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8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连续四个月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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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改革这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定为一年期LPR的4倍,无论市场如何争议,这对于改革刚好满一周年的LPR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生日礼物。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陈鹏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定为一年期LPR的4倍,无论市场如何争议,这对于改革刚好满一周年的LPR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生日礼物,因为其作为贷款定价基准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认可。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缩写,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改革以前的LPR和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高度相关,市场化程度不高。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1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新的LPR按照以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为主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加点幅度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央行同时要求,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

改革一年,成绩斐然

一年来,LPR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最直观的是利率下行。一年期LPR由改革前的4.31%下行至3.85%,下行幅度达到0.46个百分点。LPR的下降,带动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平均利率由2019年二季度的5.66%下行至2020年二季度的5.06%,下行幅度达到0.6个百分点;新发放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了0.6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了0.64个百分点。

其次,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有效疏通。

MLF是央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MLF利率理应发挥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然而,在改革之前,LPR长期是“一潭死水”,MLF操作频率也较低,对贷款利率的引导效果十分有限,有时还会出现MLF利率与贷款利率走势相背的情况。比如,2017年12月,央行上调MLF利率0.05个百分点,而当月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却下降了0.06个百分点。

LPR变为“MLF利率+加点”形成后,央行可以通过调整MLF利率调节向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成本,继而向LPR和贷款利率传导。

近一年,MLF、LPR、贷款利率三者同步下行,贷款利率下行幅度更超前两者,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有效疏通,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此外,LPR改革还有效推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

央行在2020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改革以来贷款利率明显下行,为了与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会适当降低其负债成本,高息揽储的动力随之下降,从而引导存款利率下行。

从实际情况看,在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6月银行各期限存款利率均有所下降。6月,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大额存单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 2.64%和2.71%,较2019年12月下降30个和34个基点。代表性的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也已降至1.5%以下,低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均有所下行。

“这充分体现了通过LPR改革促进降低存款利率的市场机制已经发挥作用,货币政策向存款利率的传导效率也得到提高,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央行说。

央行对于存款利率变化的说明,也可以看作是对一些市场观点认为LPR改革导致银行息差收窄的一种回应。

此前有分析认为,由于贷款利率下降的同时,银行负债端成本难以同等幅度下降,银行息差收窄难以避免。市场还一度响起“降低存款基准利率”的呼声。

但实际上,央行一方面利用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压低货币市场利率,降低银行综合负债成本;另一方面,2019年下半年以来,央行与银保监会多次对定期存款活期化等一些不规范的存款创新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等高息存款产品进行整治,倒逼商业银行向资产收益与负债成本匹配回归。如此,既提高了货币政策向存款利率的传导效率,又达到了压降银行负债成本的目的。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对界面新闻表示,根据央行的说法,随着贷款利率下降,商业银行会主动下调存款利率。所以,尽管银行息差会有一定收窄,但问题其实并没有市场预期的那么大。

改革的下一步:“加点”如何发挥作用

虽然成绩斐然,但现在的LPR距离利率市场化这一终极目标还有较长距离。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界面新闻表示,当前LPR改革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LPR与MLF利率点差固定,LPR报价市场化有待进一步深入。

2019年9月以来,一年期LPR报价与一年期MLF利率一直固定在90个基点。

王青指出,LPR与MLF利率点差固定,使得MLF利率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导致LPR无法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及时调整,这违背了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

他认为,未来深化LPR改革的一个标志可能就是LPR与MLF利率点差不再固定,让“加点”真正发挥作用。

王青从银行负债成本的角度分析认为,年内点差有望下降。他指出,一方面,在监管和资产收益的双重压力下,银行有继续下调包括各类存款利率在内的负债端成本的动力;另一方面,“紧货币”正在全面转入“稳货币”阶段,市场利率进一步上升的空间基本封闭,这意味着银行在货币市场融资的平均边际资金成本上升压力会显著减弱。

央行在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于8月底基本完成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用改革的办法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规范存款利率定价行为,维护公平定价秩序。

LPR一周年大事记

2019年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改革后,LPR为按照以MLF利率为主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公布新机制下的LPR,1年期LPR报4.25%,较前值下降6个基点。首次报价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9月20日,1年期LPR报4.2%,较前值下降0.0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LPR报4.85%,与前值持平。

10月21日,1年期LPR报4.2%,5年期以上LPR报4.85%,持平前值。

11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均下降0.05个百分点。

12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持平前值。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转换工作于2020年8月底结束。

2020年

1月20日,1年期LPR报4.15%,5年期以上LPR报4.8%,持平前值。

2月20日,1年期LPR报4.05%,5年期以上LPR报4.75%,分别下降0.1和0.05个百分点。

3月20日,1年期LPR报4.05%,5年期以上LPR报4.75%,持平前值。

4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分别下降0.2和0.1个百分点,创改革以来最大降幅。

5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6月22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7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持平前值。

7月20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决定于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8月12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分别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8月20日,1年期LPR报3.85%,5年期以上LPR报4.65%,连续四个月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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