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等四川当地媒体报道,1月18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6·18”贩卖婴儿案成功告破。四川凉山警方前往山东跨省抓捕,打掉一个特大拐卖婴儿团伙,共解救出15名婴儿,78名贩婴嫌疑人落网。
据警方介绍,此次打掉的贩卖婴儿团伙,以凉山州喜德县李子乡人哈马尔吉为首,其中关系错综复杂,嫌疑人将婴儿从凉山拐卖至山东。2015年,凉山警方通过挖掘线索,摸清楚了这个贩婴团伙的情况。由于案情重大,此案被公安部挂牌为“6·18”贩卖婴儿案件,并进行督办。
由此凉山警方分四个专案组,奔赴山东省临沂、潍坊两市,主要是在临沂市的费县、平邑县、兰山区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工作。1月15日在凉山和山东同时展开抓捕,抓捕78名犯罪嫌疑人,解救婴儿15名。1月15日,专案组在山东收网。
据报道,该团伙78名犯罪嫌疑人中,其中12人在凉山被抓获,66人在山东被抓获。在山东被抓获的嫌疑人中,有36人为凉山籍,被凉山警方押送回凉山,其余嫌疑人由山东警方处理。
1月18日上午,凉山州公安局,法医对嫌疑人和婴儿进行了抽血采样,用于进行DNA鉴定身份,部分婴幼儿被送往西昌救助站。凉山州公安局负责打拐工作的民警表示,等作了DNA鉴定,确定关系后,再妥善安置。
根据过往媒体报道,凉山州的贩卖儿童事件频发,而父母亲贩卖自己的孩子也很常见。据《四川日报》在2015年5月的报道,甘洛人阿牛某某犯下了拐卖儿童罪,与别的犯这个罪的人不同,他拐卖的不是别人的孩子,而是自己的两个亲儿子,一起卖掉8000元。后来,法院认为阿牛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刚出生的亲生子女,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2012年,曾有一个9·26特大拐卖儿童专案,《法制日报》报道了一起抓捕行动。在凉山州西昌市某村,一名妇女在被抓当天,以1.8万元在西溪乡买到一名男婴,准备以1.9万元卖出,还没出手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般情况下,父母卖出孩子能得到一万元左右,犯罪分子转手卖到外地会涨至七八万元,中间环节牟取了大部分不义之财。”凉山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杨大章介绍,凉山发生的贩婴案多是自生自卖,大量犯罪分子专门到州经济贫穷地区买婴儿,再出售到其他地方。
2015年8月,新修订的刑法中,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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