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评“6岁女童受虐案”:二人必然要受到顶格严惩,不然不足以震慑“黑手”

近日,辽宁抚顺六岁女童蕊蕊(化名)遭生母及其男友虐待事件引发广泛关注。11月1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对此发表评论称,如此极端的个案说明,父母将孩子“私产化”到极致,会产生多么“恶”的惨剧。随着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越来越充分,除了已被剥夺监护权,这二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顶格严惩。不如此,不足以震慑那些意欲对孩子施害的黑手。

评论文章指出,同时,社会也需要深思,孩子从身体到内心的伤痕累累,3个月的时间并非始终“与世隔绝”。一个共同的法律义务还需要普及——见到任何一个孩子身心有遭受侵害的痕迹,机构和个人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这与“是否为亲属”“是否认识”没有关系,只在于是否清楚“保护孩子,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评论文章表示,真诚期待这样的惨剧成为最后一次。

此前,10月27日,辽宁抚顺市妇女联合会官方微博@抚顺妇女 发布消息称,抚顺市妇联对受害女童的遭遇深感痛心,对虐待女童行为表示愤慨!已与司法机关取得联系并始终在跟进案件进展。市妇联向司法机关提出了依法严惩、尽快审理、慎重选择监护人、避免二次伤害等建议,呼吁关爱女童健康成长,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打击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下一步,抚顺市、新抚区妇联仍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案进展,针对受害女童的现实需要,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维权服务。并将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爱心资源,为受害女童的救治和后期治疗等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此外,10月30日,央视新闻报道称,女童伤情为1处7级伤残,2处9级伤残,1处10级伤残。抚顺受虐女童监护人已变更为父亲。9月8日,检察机关已以陈某威(受害女童母亲男友)、刘某彦(受害女童母亲)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当地法院、检察院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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