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中药保护品种公告,将12个中药品种列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将11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延期二级保护。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中药品种更容易获得保护呢?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符合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这三个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申请一级保护,期限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符合一级保护品种条件的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这三个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申请二级保护,期限为七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七年。
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同品种生产企业要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申报同品种保护,逾期不申报的将停止生产;若继续生产,其批准文号效力将被食药监总局中止并查处。
新康界对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公告进行梳理发现,2011年至2016年,有91个中药品种被列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限为7年;被列为同品种二级保护,且仍在保护期限内的有17个中药品种;获得延期二级保护,且目前均在保护期限内的有157个中药品种。
以下为中药保护品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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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6年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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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6年同品种中药二级保护名单(仍在保护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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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6年延期二级保护的中药品种名单(仍在保护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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