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1月6日消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根据工作安排,存款保险标识在2020年11月28日统一启用前,自2020年11月7日起,将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铁岭市、江苏省扬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漯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华容县、四川省乐山市、云南省元谋县、陕西省渭南市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来源:界面新闻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1月6日消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根据工作安排,存款保险标识在2020年11月28日统一启用前,自2020年11月7日起,将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铁岭市、江苏省扬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漯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华容县、四川省乐山市、云南省元谋县、陕西省渭南市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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