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实施六大阳光工程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提到,在全面支持光伏发电发展基础上,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民生、工商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实施六大阳光工程。

阳光惠民工程。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可再生能源走入家庭,鼓励居民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新建居住建筑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规模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积的40%。

阳光园区工程。重点在冬奥赛区、三城一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等高端功能区新建建筑中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支持张家湾设计小镇、宋庄艺术小镇等特色小镇光伏发电系统应用。鼓励新建厂房同步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鼓励现有厂房、物流仓储屋顶实施光伏发电改造。

阳光商业工程。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宾馆饭店和便民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重点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强新建建筑光伏发电应用方案设计,推动薄膜电池等先进光伏发电技术应用。

阳光乡村工程。大力支持在农村地区发展光伏发电应用,在各类村庄配套服务设施推广光伏发电应用,在具备条件的设施农业、规划保留的养殖基地有序推进农光互补项目建设,降低农业生产用能成本。

阳光基础设施工程。逐步普及光伏发电系统在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检修厂、停车场、公交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护坡的应用,鼓励既有设施改造。积极利用地上再生水厂、新建自来水厂等设施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研究推动利用关停矿区、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电站。

阳光公共机构工程。鼓励新建大中小学、医院和政府办公楼优先应用光伏发电。市区两级政府集中办公区试点实施光伏发电改造。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按照规划要求,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期、城市绿心、人民大学东校区等地同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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