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日,全国36个省市(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全部公布了2015年财政收入数据,其中广东以9364.76亿元(数字均以各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依据,下同)居首,江苏、山东为别以8028.59亿元和5529.3亿元紧随其后,位列三甲。东部地区增速普遍保持两位数以上,资源型省份则普遍出现低速增长。从支出看,各项重点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保持稳定增长。
4省市收入破5000亿元东部地区增速高
从数字看,广东、江苏、山东、上海4省市财政收入均破5000亿元,成为第一集团;浙江、北京、四川、河南、湖北、天津、河北、福建、深圳、湖南等地突破2500亿元,紧随其后。
从增速看,西藏以31%(同比,下同)的增速位列第一,增速在10%以上的还有深圳、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青岛、厦门、江西、贵州、陕西、甘肃等地。值得注意的是,除个别省外,各地财政收入增幅同比2014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收窄,其中山西、黑龙江、辽宁、大连4个省市的财政收入增速为负。
收入整体下行地区分化明显
从已公布的数据看,2015年多数省份财政收入增速继续回落,中低速增长趋势明显。但是,一些发达省份财政收入依然维持高位。
具体看,传统发达省市财政收入多保持10%以上的增速,如深圳、广东、上海、北京、江苏5省市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分别为30.9%、16.2%、13.3%、12.3%、11%。
这其中,深圳的表现尤其亮眼。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布的数据,其收入规模已经达到中等以上省级规模,在全国36个省市财政中排名第10,比2014年提高6位,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仅次于上海和北京,超过天津、南京、杭州等,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3.6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同时,有分析指出,2015年股市大热推动了深圳金融业税收大涨,加之地产火爆,也对其税收有积极影响,所以深圳的税收增长并不具备可持续性。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深圳等税收增长较快的地区,收入来源主要是金融保险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了主体税种收入增收。例如深圳,集中了大量的高新技术产业,总部经济优势明显,但这对其他地区来说几乎没有可比性。”
与此同时,更多依靠资源类产品创造税收的省份,财政收入回落明显,如新疆,同比2014年增速收窄近10%,山西、黑龙江甚至出现负增长。
白景明告诉记者:“由于产业结构偏重,在产能过剩,原油、煤炭等资源产品价格持续下跌背景下,能源大省的财政现在确实面临很多困难。”
但白景明同时提醒记者,各个地区在全国经济中的定位要从更广的角度进行考察。他说:“例如东北地区,黑龙江和吉林,从经济构成看,农业、林业占有很大比重,虽然这些行业创造的直接税收不高,但对于全国来说保障意义极其重要。再如辽宁,虽然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较大,但作为老工业基地,劳动力素质和技术水平比较高、固定资产储备也比较多,这都是其发展的基础。未来随着经济结构逐步调整完善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发育,东北将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区域。”
对于2016年全国财政收入情况的判断,白景明分析称:“随着投资效应的逐步显现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完善,2016年全国财政收入超过2015年值得期待。”
支出持续优化民生保障有力
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2015年各地财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同时,促进当地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各地民生得到显著改善。
广东省2015年民生类支出完成8912.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6%,比上年的67.6%提高2个百分点。如教育支出完成2025.27亿元,同比增长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050.55亿元,同比增长32.9%。
江苏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省级财政民生支出比重达80%。
山东去年6440亿元投向了教育、扶贫、医疗等民生领域,民生支出占比达78.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而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全省以行政管理经费为主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仅增长1.7%,比总支出增幅低13.2个百分点。
浙江省2015年将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已分别提高至650元、85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从100元增加到1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400元,省财政转移支付最高标准提高至年人均25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40元。
2015年,甘肃省财政部门力求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全省农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10类民生支出230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占总支出的77.9%。
贵州财政2015年教育支出770.62亿元,比上年增长2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57亿元,增长13.3%;节能环保支出95.87亿元,增长12.3%。
税收占比下降结构问题显现
从数据看,部分地区财政收入结构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收入占比下降,二是非税收入占比上升。
税收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部分地区财政收入长期结构单一。如新疆,据该区财政厅分析显示,税收占比下降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投资、消费、进出口增幅趋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收入增幅放缓;二是市场需求不足,石油、煤电煤化工、钢铁、建材、煤炭等传统支柱产业产能过剩、价格下降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增值税、资源税负增长;三是受营改增、针对小微企业、清理涉企收费等减税减费政策影响。
非税收入占比上升方面,据记者梳理的公开数据显示,福建税收收入增幅为2.9%,非税收入增幅达到9.3%;内蒙古税收收入增幅为5.6%,非税收入增幅达到8.5%;甘肃税收收入增幅为8.1%,非税收入增幅达到17.4%,其余部分地区非税收入占比也有不同程度上升。
对此,白景明分析:“从当前情况看,非税收入在全部财政收入中仍将占有一定的比重。非税收入中的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都有其合理性。但非税收入确实存在稳定性差的问题,未来随着清费减免工作的逐步实施,部分非税收入会减免或转化为固定税收,例如排污费未来就可能纳入到环境税中。长远看,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比逐步下降是大势所趋。”
在非税收入占比普遍增长的背景下,仍有亮点显现。浙江、广东、山东三地的税收收入占比出现上升,幅度分别达到8.1%、0.8%、0.2%。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4167.74亿元,同口径比重为92.4%,继续位居全国前列。“这一比重,一方面反映出浙江财政收入的税源基础扎实、法治化水平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浙江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与行政权力相关的非税收入占比较低,企业和居民负担较轻。”有财税专家分析说。通过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浙江已为企业减负超过150亿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已达100%。
广东税收增长较快,主要是金融保险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促进了主体税种收入增收。非税收入增幅较低,主要是由于该省各级财政持续加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和减免力度,2015年该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07.07亿元,同比下降18.2%、减收90.47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