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诉字节跳动侵权案一审宣判:获赔350万元

11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日前一审宣判民事判决书。广州互联网法院裁定:被告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在西瓜视频APP、今日头条APP、365yg.com网站上传播包含有《英雄联盟》游戏画面的视频,并赔偿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350万元及合理费用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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