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12月3日,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法律诉讼信息,原告为演员李现,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16981号。
该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李现与被告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在其用于宣传推广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李现照片,侵犯了李现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需在微信公众号“咪咕阅读”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就使用原告李现肖像图片一事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李现经济损失10000元等。
据天眼查APP显示,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为1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该公司由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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