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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儿/李佳琦涉及虚假宣传,化妆品进入严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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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儿/李佳琦涉及虚假宣传,化妆品进入严管时代

防脱产品不防脱、美白产品不美白,虚假宣传将被严管。

文 | 聚美丽 谢耳朵

近日,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因虚假广告,受到了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香奈儿(中国)官网中“香奈儿奢华精粹乳霜(轻盈)”产品宣称具有“色斑淡化”的功效;“香奈儿光采晚安修护面膜”产品宣称具有“抑制黑色素”的功效,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商品配方显示,两款产品成分中并不含相关用途使用的成分。

同时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实验报告,结合多方证据来看,当事人在不具有美白祛斑功效的普通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了“祛斑美白”功效的广告用语,误导消费者购买,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图片截自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7年,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就因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受到了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天眼查

此前,6月10日,李佳琦持股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开设的“李佳琦专属店”,因宣传销售的菲诗蔻洗发水具有防脱发功能,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被相关部门判定为虚假宣传,并罚款1万元,目前该产品已在“李佳琦专属店”下架。

据天眼查显示,2016年至今,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受到了高达6次的行政处罚,多次处罚原因都为“虚假广告”。去年6月碧欧泉宣传产品时使用了“8天肌肤犹如新生”“众人见证8天奇迹”等字眼,被判虚构使用商品效果,罚款20w,该事件还被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类为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中。

△图片来源:天眼查

此外兰蔻、SK-II、OLAY、倩碧、欧舒丹、佳洁士、高露洁等品牌都曾因“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而受到处罚。

国家出台系列政策,化妆品监管趋严

化妆品虚假宣传、违规广告是广泛存在的问题,“一抹变白”“八天祛痘”“100%纯天然无添加”“三天美白淡斑”这些广告词在产品宣传中数见不鲜。

据市场监管总局前段时间发布的全国12315平台2020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575.95w件,其中广告问题以152.38万件位居投诉举报问题性质分类排名居首,虚假宣传也高达20.7w件。

而近几天爆出的李佳琦和香奈儿虚假宣传事件在微博上也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讨论,#李佳琦店铺涉虚假宣传被罚#累计阅读高到1113.5w,#香奈儿发布虚假广告被罚20万#累计阅读7250w,不少消费者评论表示“违法成本太低”“对于虚假宣传不能再手软了”等。

事实上国家也正在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条例,对化妆品宣称展开大力监管。

今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11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具有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功效的化妆品,应按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

12月2日,网上又传出了广东省局禁止在化妆品包装上宣称GMPC认证的消息。(目前还未有正式文件和通知)

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素珍此前在接受聚美丽采访时表示:“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规范功效宣称评价,有利于避免近些年来违法宣称、虚假宣传等乱象丛生的行业现象,使整个行业秩序朝着更良好的方向发展。”

而一个行业的进步和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距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仅剩一个月不到,在日趋严格的监管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规范的化妆品功效评价实验室和功效评价系统,相信化妆品行业也能迎来新的发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香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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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儿/李佳琦涉及虚假宣传,化妆品进入严管时代

防脱产品不防脱、美白产品不美白,虚假宣传将被严管。

文 | 聚美丽 谢耳朵

近日,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因虚假广告,受到了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香奈儿(中国)官网中“香奈儿奢华精粹乳霜(轻盈)”产品宣称具有“色斑淡化”的功效;“香奈儿光采晚安修护面膜”产品宣称具有“抑制黑色素”的功效,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商品配方显示,两款产品成分中并不含相关用途使用的成分。

同时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实验报告,结合多方证据来看,当事人在不具有美白祛斑功效的普通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了“祛斑美白”功效的广告用语,误导消费者购买,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图片截自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7年,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就因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受到了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天眼查

此前,6月10日,李佳琦持股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开设的“李佳琦专属店”,因宣传销售的菲诗蔻洗发水具有防脱发功能,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被相关部门判定为虚假宣传,并罚款1万元,目前该产品已在“李佳琦专属店”下架。

据天眼查显示,2016年至今,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受到了高达6次的行政处罚,多次处罚原因都为“虚假广告”。去年6月碧欧泉宣传产品时使用了“8天肌肤犹如新生”“众人见证8天奇迹”等字眼,被判虚构使用商品效果,罚款20w,该事件还被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类为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中。

△图片来源:天眼查

此外兰蔻、SK-II、OLAY、倩碧、欧舒丹、佳洁士、高露洁等品牌都曾因“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而受到处罚。

国家出台系列政策,化妆品监管趋严

化妆品虚假宣传、违规广告是广泛存在的问题,“一抹变白”“八天祛痘”“100%纯天然无添加”“三天美白淡斑”这些广告词在产品宣传中数见不鲜。

据市场监管总局前段时间发布的全国12315平台2020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575.95w件,其中广告问题以152.38万件位居投诉举报问题性质分类排名居首,虚假宣传也高达20.7w件。

而近几天爆出的李佳琦和香奈儿虚假宣传事件在微博上也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讨论,#李佳琦店铺涉虚假宣传被罚#累计阅读高到1113.5w,#香奈儿发布虚假广告被罚20万#累计阅读7250w,不少消费者评论表示“违法成本太低”“对于虚假宣传不能再手软了”等。

事实上国家也正在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条例,对化妆品宣称展开大力监管。

今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11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具有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功效的化妆品,应按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

12月2日,网上又传出了广东省局禁止在化妆品包装上宣称GMPC认证的消息。(目前还未有正式文件和通知)

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素珍此前在接受聚美丽采访时表示:“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规范功效宣称评价,有利于避免近些年来违法宣称、虚假宣传等乱象丛生的行业现象,使整个行业秩序朝着更良好的方向发展。”

而一个行业的进步和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距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仅剩一个月不到,在日趋严格的监管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规范的化妆品功效评价实验室和功效评价系统,相信化妆品行业也能迎来新的发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