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修订退市相关业务规则答记者问。就本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在退市指标和程序方面的新变化,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在退市程序方面,将重大违法终止上市程序中上市委员会两次审核调整为一次审核,即深交所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司法裁判文书判断公司股票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并向公司发出事先告知书,此后上市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重大违法终止上市标准进行审议,深交所依据审核意见作出决定。退市整理期同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同时,将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纳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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