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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亿的财富该如何科学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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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亿的财富该如何科学传承?

简化来讲,信托就是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所有权转移给别人,让别人去打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张越

目前中国的高净值人士有多少呢(高净值人士指可投资金融资产在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其中不包括房产,仅指可投资的金融资产)?

关于这个数据,很多专业机构都给出了测算,数字不同,但相差不大,各家的测算基本上在160万到200万人之间。也就是说,中国社会已经有百万级人群迈过了巨额的财富门槛。

而其中超过一半的高净值人士已经在做传承安排或者在近3年内会考虑做传承安排。这代表了多少的财富呢?大体估算是20万亿人民币的个人财富。这就是市场需求:至少有20万亿财富要在相对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科学的传承。

让这个传承自然发生不好吗?让各个家庭自己来应对这件事情不可以吗?现在的问题是,财富传承面临新常态。

01. 新常态下的财富传承

首先, 要认识到, 我们是在什么大环境中谈财富传承。

过去这些年的中国,创富一代的成功极大得益于改革开放40年的成果,得益于全球价值链的重新分工。所以创富一代很多财富积累都或多或少跟跨境的货物和金融的流动有关, 这也造成这些财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全球分布的特点。同时,国内金融市场也越来越发达,哪怕是仅在国内有资产的高净值人士所面临的投资选项也越来越复杂。所以, 财富要实现保值增值, 对于专业投资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

许多创富一代现在还在掌舵自己的企业,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弥漫的情况之下,企业的成长和风险同在。在全球范围内, 价值链会重新分布,地缘政治与经济发展交织在一起, 让这个重新分工的不确定性会很大。同时, 国内也在进行经济发展结构转型,很多传统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哪怕是成长期的创新企业,也面临诸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我们的企业家,如果家企不分,个人财富和企业成长的命运往往交织在一起,企业的风险也会波及个人和家庭。这就对我们的传承一代所需要的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要求非常高。要想能够在财富不断积累成长过程中实现保全,并非易事。

创富一代正在慢慢老去,而行业面临升级。许多企业家希望将企业交给更加具有创新力,更具国际视野的年轻一代。但往往会发现, 下一代不一定希望继承家业,或者不具备企业管理能力。所以如何做到家业交接,让创造财富的基础延续也是不容易的。

代际的传承,生生不息。家庭会逐渐扩大。如何通过有效的方法去平衡,诸如因婚姻、因子女等问题所带来的感情和利益分配的矛盾,如何基于个人和家庭的情况,做出通盘合理的规划,做到既不伤感情,又能把自己的财产合理地保护起来,不用担心因为婚姻问题、子女行为不当等问题遭受财产损失,就变得越来越紧迫。

在这种种的困难之下,很多的高净值和普通的家庭都在思考,如何能将财富变成福祉而非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放眼全球,会发现在很多的成熟市场中,综合运用法律和金融工具实现科学传承已经有非常丰富的案例。上头条的当然往往都是超级富豪和名门望族。然而传承并不只是超级富豪才需要操心的事情。只要你有一定的财富积累,而这个积累需要保护,需要传承给下一代,就都需要面对这个问题。

02. 家族信托概览

传承不仅是金钱的问题。如果真的想富过三代,让家业长青,家族的价值观等得以有效传承有时候会比财富的传承更加重要。在这种情况之下,许多家庭都在思考到底有什么样的工具能够同时完成风险管理、财富交接、价值观传承等诉求。在这样的背景下, 家族信托就登上了舞台。

在讲家族信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信托。

信托具有悠久的历史,很多专家认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548年的古埃及,那时的埃及就已经有了遗嘱,通过遗嘱去指定自己的妻子继承财产,并指定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最原始的一种信托行为。

而13世纪在英国诞生的尤斯制,被认为是现代信托制度的起源。

当时的有产者会将自己的土地赠与教会,长此以往教会所掌握的资产就越来越多,这与国王的利益产生了冲突。所以英王亨利三世就颁布了《没收条例》,它规定凡是把土地赠与教会团体,需要得到国王的许可。如果擅自出让或赠与,国家有权没收这块土地。作为对这个新规定的回应,宗教徒对他们的捐献行为进行了变通。他们在遗嘱中把土地赠与第三者所有。但同时规定教会有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收益权,这就是“尤斯制”。1868年,在英国诞生了第一家办理信托业务的信托机构:伦敦信托安全保险公司。这家公司推出了第一款保险金信托产品——信托安全保险。因为承载了种种创新的诞生,英国被认为是现代信托制度的发源地。

信托制度萌芽在埃及,成型于欧洲,发展于英国,而达到应用的顶峰则是在美国。在美国社会,信托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中,特别是在财富传承中。有研究报告称,大概有70%的高净值人士的财富是通过信托架构得以有效传承。

在全球范围内,信托制度后来发展到了日本,继而到了中国香港,当然也到了中国内地。

中国信托行业的发展从一开始就跟海外有着许多不同。国外信托行业发展从最初就与传承财产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这是事务类信托。而在中国,从1979年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到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众多信托公司的发展其实是为了满足新中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所以中国的信托行业从一开始就非常注重发展它的融资功能,而非它的事务性服务功能,信托的“受人之托”功能并没有被广泛应用在家族财富传承等情景中,而是在融资场景中得到了大量应用。 

这就是为什么到了今天,在中国谈起信托,很多朋友第一反应就是问回报率是多少,几年期。这是因为大家常将信托作为一个金融产品来看待。例如一个房地产项目、基建项目或者一个企业,它需要去融资,就让信托公司以项目资产或者企业股权为底层投资标的去发行一个投资产品, 向投资人(可以是个人投资者, 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募资。这个投资产品就是大家所熟悉的中国版的作为金融产品的信托。

实际上,作为金融投资产品的“信托”只是信托制度在融资中的一种应用体现 ——信托公司“受(投资)人之托, 代人理财(投资于信托产品的底层标的中)”。

所以,信托本身是一种制度安排,这个制度安排可以实现物权转移,是一种“代持”行为——简化来讲,就是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所有权转移给别人,让别人去打理。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转移土地、金钱等资产的所有权。而受托人打理这些被转移过来的资产, 是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去做的, 委托人的意志体现在信托合同中, 有法律保障。这种制度安排可以应用在很多场景中, 财富传承是其中之一。

一个典型的信托架构至少包括三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在很多架构中还会存在“监察人”角色,监察人的具体角色是由信托合约规定的,例如可以是“委托人如果要修改信托架构, 需要有监察人的同意”。

设立一个信托架构,根据情景的不同,可以非常复杂,可能会需要财务顾问、投资管理公司、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的服务。这些参与方跟受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受托人可以委托他们去解决设立信托架构以及履行信托义务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

03. 成立家族信托是怎样的过程?

其实信托与投资是有交集的。

我们希望自己的财富能够传承,这就需要财富能够实现保值增值,一直到后代都还有非常强的购买力。另外,这些所谓的购买力的具体实现就是我们的后代、配偶、父母他们的生活。

所以成立信托的过程实际上是理解委托人的诉求,也就是刚才谈到的要传承的这些家庭的各种需求的一个过程,包括到底要传承什么,是否有一些个性化的问题,比如说是否有非婚生的子女、是否希望隔代的遗赠;比如说给后代的财富是否希望指定用途,例如支持其接受教育或是支持其创业,或是支持慈善等;是否有税务规划的要求;自己的企业将来是否会上市;自己的家庭成员是否因为有移民的打算从而带来一些税务方面的影响。

只有把委托人的情况理解清楚了,才能够合理设立一个信托架构,去实现委托人的诉求。比如为年幼的受益人设置保护条款、 设置受益人获得财产的前提条件等等。之前提到传承不仅可以传承财富,同时可以传承精神,这如何实现呢?就是通过这些条款,约定好受益人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获得分配,来引导受益人的行为。实际业务中, 我们遇到过委托人曾在信托合约中规定子女得到部分信托分配的前提是达到一定的看望父母的次数。

所以设立信托的这个过程,大家可以形象地理解成为是专业人士、一家专业机构和一个家庭坐在一起,梳理自己的生活,然后利用不同的法律和规则的可能性,去实现这个家庭的传承诉求。这些诉求可以包括风险的隔离,也可以包括用物质去刺激一些良好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包括自己一些愿望的实现,比如说慈善、支持子女的教育或者创业等。所以家族信托本身是把金融和法律工具应用到了家庭生活和传承这个情景中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如果把信托比作一个保险箱,它虽然起到保护和隔离的作用,但是进入信托的资产并不会因为设立了家族信托就自动实现保值增值。所以,信托架构内的资产还是需要专业的投资管理。谁去做这个投资管理?有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委托人可以规定由自己来作为投资人进行信托资产的打理。但这种模式并不推荐,因为它背离了信托的初衷——通过所有权转移来实现财产保护。在这种模式中, 委托人对于信托资产有极大的影响力, 并没有真正实现所有权的转移,隔离作用十分薄弱, 一旦遭遇债务纠纷等问题,这个信托是很容易被挑战的,所以我们不推荐。

第二种模式:可以由委托人挑选一个独立的财富管理的投资顾问。可以是一家专业投资机构, 由专业人士来帮助打理信托资产,给信托资产的投资提供配置建议。

第三种模式: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可以是让受托人来管理,例如信托公司。这种情况下,投资管理的效果就取决于受托人的投资能力了。

因为信托的设立往往涉及代代相传,所以对于信托资产良好地打理就变得非常关键。

首先,要确保在很多年之后,当受益人需要得到分配时,资产还在,最好还增值了,这样才能够实现传承的目的。

此外,信托与生活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信托资产的分配往往是用来支持受益人生活上的很多需求——例如上大学、结婚、置业、创业、公益等等,这些需求的发生有时间性,对于金额有要求,有些兑付需要刚性满足,这些特点就需要信托资产的配置在流动性、风险、收益水平上都有相应的安排,这对于投资顾问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

来源:家族企业杂志

原标题:张越:中国财富传承发展趋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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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亿的财富该如何科学传承?

简化来讲,信托就是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所有权转移给别人,让别人去打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张越

目前中国的高净值人士有多少呢(高净值人士指可投资金融资产在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其中不包括房产,仅指可投资的金融资产)?

关于这个数据,很多专业机构都给出了测算,数字不同,但相差不大,各家的测算基本上在160万到200万人之间。也就是说,中国社会已经有百万级人群迈过了巨额的财富门槛。

而其中超过一半的高净值人士已经在做传承安排或者在近3年内会考虑做传承安排。这代表了多少的财富呢?大体估算是20万亿人民币的个人财富。这就是市场需求:至少有20万亿财富要在相对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科学的传承。

让这个传承自然发生不好吗?让各个家庭自己来应对这件事情不可以吗?现在的问题是,财富传承面临新常态。

01. 新常态下的财富传承

首先, 要认识到, 我们是在什么大环境中谈财富传承。

过去这些年的中国,创富一代的成功极大得益于改革开放40年的成果,得益于全球价值链的重新分工。所以创富一代很多财富积累都或多或少跟跨境的货物和金融的流动有关, 这也造成这些财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全球分布的特点。同时,国内金融市场也越来越发达,哪怕是仅在国内有资产的高净值人士所面临的投资选项也越来越复杂。所以, 财富要实现保值增值, 对于专业投资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

许多创富一代现在还在掌舵自己的企业,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弥漫的情况之下,企业的成长和风险同在。在全球范围内, 价值链会重新分布,地缘政治与经济发展交织在一起, 让这个重新分工的不确定性会很大。同时, 国内也在进行经济发展结构转型,很多传统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哪怕是成长期的创新企业,也面临诸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我们的企业家,如果家企不分,个人财富和企业成长的命运往往交织在一起,企业的风险也会波及个人和家庭。这就对我们的传承一代所需要的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要求非常高。要想能够在财富不断积累成长过程中实现保全,并非易事。

创富一代正在慢慢老去,而行业面临升级。许多企业家希望将企业交给更加具有创新力,更具国际视野的年轻一代。但往往会发现, 下一代不一定希望继承家业,或者不具备企业管理能力。所以如何做到家业交接,让创造财富的基础延续也是不容易的。

代际的传承,生生不息。家庭会逐渐扩大。如何通过有效的方法去平衡,诸如因婚姻、因子女等问题所带来的感情和利益分配的矛盾,如何基于个人和家庭的情况,做出通盘合理的规划,做到既不伤感情,又能把自己的财产合理地保护起来,不用担心因为婚姻问题、子女行为不当等问题遭受财产损失,就变得越来越紧迫。

在这种种的困难之下,很多的高净值和普通的家庭都在思考,如何能将财富变成福祉而非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放眼全球,会发现在很多的成熟市场中,综合运用法律和金融工具实现科学传承已经有非常丰富的案例。上头条的当然往往都是超级富豪和名门望族。然而传承并不只是超级富豪才需要操心的事情。只要你有一定的财富积累,而这个积累需要保护,需要传承给下一代,就都需要面对这个问题。

02. 家族信托概览

传承不仅是金钱的问题。如果真的想富过三代,让家业长青,家族的价值观等得以有效传承有时候会比财富的传承更加重要。在这种情况之下,许多家庭都在思考到底有什么样的工具能够同时完成风险管理、财富交接、价值观传承等诉求。在这样的背景下, 家族信托就登上了舞台。

在讲家族信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信托。

信托具有悠久的历史,很多专家认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548年的古埃及,那时的埃及就已经有了遗嘱,通过遗嘱去指定自己的妻子继承财产,并指定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最原始的一种信托行为。

而13世纪在英国诞生的尤斯制,被认为是现代信托制度的起源。

当时的有产者会将自己的土地赠与教会,长此以往教会所掌握的资产就越来越多,这与国王的利益产生了冲突。所以英王亨利三世就颁布了《没收条例》,它规定凡是把土地赠与教会团体,需要得到国王的许可。如果擅自出让或赠与,国家有权没收这块土地。作为对这个新规定的回应,宗教徒对他们的捐献行为进行了变通。他们在遗嘱中把土地赠与第三者所有。但同时规定教会有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收益权,这就是“尤斯制”。1868年,在英国诞生了第一家办理信托业务的信托机构:伦敦信托安全保险公司。这家公司推出了第一款保险金信托产品——信托安全保险。因为承载了种种创新的诞生,英国被认为是现代信托制度的发源地。

信托制度萌芽在埃及,成型于欧洲,发展于英国,而达到应用的顶峰则是在美国。在美国社会,信托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中,特别是在财富传承中。有研究报告称,大概有70%的高净值人士的财富是通过信托架构得以有效传承。

在全球范围内,信托制度后来发展到了日本,继而到了中国香港,当然也到了中国内地。

中国信托行业的发展从一开始就跟海外有着许多不同。国外信托行业发展从最初就与传承财产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这是事务类信托。而在中国,从1979年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到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众多信托公司的发展其实是为了满足新中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所以中国的信托行业从一开始就非常注重发展它的融资功能,而非它的事务性服务功能,信托的“受人之托”功能并没有被广泛应用在家族财富传承等情景中,而是在融资场景中得到了大量应用。 

这就是为什么到了今天,在中国谈起信托,很多朋友第一反应就是问回报率是多少,几年期。这是因为大家常将信托作为一个金融产品来看待。例如一个房地产项目、基建项目或者一个企业,它需要去融资,就让信托公司以项目资产或者企业股权为底层投资标的去发行一个投资产品, 向投资人(可以是个人投资者, 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募资。这个投资产品就是大家所熟悉的中国版的作为金融产品的信托。

实际上,作为金融投资产品的“信托”只是信托制度在融资中的一种应用体现 ——信托公司“受(投资)人之托, 代人理财(投资于信托产品的底层标的中)”。

所以,信托本身是一种制度安排,这个制度安排可以实现物权转移,是一种“代持”行为——简化来讲,就是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所有权转移给别人,让别人去打理。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转移土地、金钱等资产的所有权。而受托人打理这些被转移过来的资产, 是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去做的, 委托人的意志体现在信托合同中, 有法律保障。这种制度安排可以应用在很多场景中, 财富传承是其中之一。

一个典型的信托架构至少包括三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在很多架构中还会存在“监察人”角色,监察人的具体角色是由信托合约规定的,例如可以是“委托人如果要修改信托架构, 需要有监察人的同意”。

设立一个信托架构,根据情景的不同,可以非常复杂,可能会需要财务顾问、投资管理公司、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的服务。这些参与方跟受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受托人可以委托他们去解决设立信托架构以及履行信托义务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

03. 成立家族信托是怎样的过程?

其实信托与投资是有交集的。

我们希望自己的财富能够传承,这就需要财富能够实现保值增值,一直到后代都还有非常强的购买力。另外,这些所谓的购买力的具体实现就是我们的后代、配偶、父母他们的生活。

所以成立信托的过程实际上是理解委托人的诉求,也就是刚才谈到的要传承的这些家庭的各种需求的一个过程,包括到底要传承什么,是否有一些个性化的问题,比如说是否有非婚生的子女、是否希望隔代的遗赠;比如说给后代的财富是否希望指定用途,例如支持其接受教育或是支持其创业,或是支持慈善等;是否有税务规划的要求;自己的企业将来是否会上市;自己的家庭成员是否因为有移民的打算从而带来一些税务方面的影响。

只有把委托人的情况理解清楚了,才能够合理设立一个信托架构,去实现委托人的诉求。比如为年幼的受益人设置保护条款、 设置受益人获得财产的前提条件等等。之前提到传承不仅可以传承财富,同时可以传承精神,这如何实现呢?就是通过这些条款,约定好受益人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获得分配,来引导受益人的行为。实际业务中, 我们遇到过委托人曾在信托合约中规定子女得到部分信托分配的前提是达到一定的看望父母的次数。

所以设立信托的这个过程,大家可以形象地理解成为是专业人士、一家专业机构和一个家庭坐在一起,梳理自己的生活,然后利用不同的法律和规则的可能性,去实现这个家庭的传承诉求。这些诉求可以包括风险的隔离,也可以包括用物质去刺激一些良好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包括自己一些愿望的实现,比如说慈善、支持子女的教育或者创业等。所以家族信托本身是把金融和法律工具应用到了家庭生活和传承这个情景中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如果把信托比作一个保险箱,它虽然起到保护和隔离的作用,但是进入信托的资产并不会因为设立了家族信托就自动实现保值增值。所以,信托架构内的资产还是需要专业的投资管理。谁去做这个投资管理?有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委托人可以规定由自己来作为投资人进行信托资产的打理。但这种模式并不推荐,因为它背离了信托的初衷——通过所有权转移来实现财产保护。在这种模式中, 委托人对于信托资产有极大的影响力, 并没有真正实现所有权的转移,隔离作用十分薄弱, 一旦遭遇债务纠纷等问题,这个信托是很容易被挑战的,所以我们不推荐。

第二种模式:可以由委托人挑选一个独立的财富管理的投资顾问。可以是一家专业投资机构, 由专业人士来帮助打理信托资产,给信托资产的投资提供配置建议。

第三种模式: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可以是让受托人来管理,例如信托公司。这种情况下,投资管理的效果就取决于受托人的投资能力了。

因为信托的设立往往涉及代代相传,所以对于信托资产良好地打理就变得非常关键。

首先,要确保在很多年之后,当受益人需要得到分配时,资产还在,最好还增值了,这样才能够实现传承的目的。

此外,信托与生活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信托资产的分配往往是用来支持受益人生活上的很多需求——例如上大学、结婚、置业、创业、公益等等,这些需求的发生有时间性,对于金额有要求,有些兑付需要刚性满足,这些特点就需要信托资产的配置在流动性、风险、收益水平上都有相应的安排,这对于投资顾问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

来源:家族企业杂志

原标题:张越:中国财富传承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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