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庞青年被限制消费

据天眼查APP显示,1月15日,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增一条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0)苏0585执3703号,立案日期为2020年11月11日,执行法院为太仓市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显示,太仓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规定,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及法定代表人庞青年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天眼查APP显示,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注册资本2.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庞青年,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制造,汽车配件制造;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压力容器安装。股东信息显示,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最大股东,持股比例84.01%,庞青年为该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值得注意的是,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曾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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