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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edia】张佳玮:真是三分球和小球扼杀了中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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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edia】张佳玮:真是三分球和小球扼杀了中锋吗

真正扼杀中锋的,即不是快球,也不是三分球,而是2001年的联防规则和2005年的no-hand-check,以及更进一步的数据分析。

全世界都在感叹说:三分球和速度型小球,扼杀了超级中锋。

——等等,果真如此么?

NBA第一个超级中锋乔治-麦肯,也许符合这个公式。他老人家身高208公分,在1947-1955年间算是独一无二的巨人。身处没有24秒的时代,慢吞吞地卡位、接球、肘子开道、上篮得分。拿下五个总冠军之余,有三尊得分王、两届得分次席。在他退役那年,24秒规则进入NBA。

嗯,这是第一个“速度小球扼杀恐龙中锋”的故事。

但之后呢?

20世纪60年代,NBA是张伯伦和拉塞尔两位巨人的天下。张伯伦七届得分王、1962年单季场均50分、单场100分名震天下。拉塞尔则是十三年十一个总冠军。妙的是:当时的NBA,节奏比如今快得多了。

事实是,1961-62季,NBA每个球队,平均每48分钟要打125个攻守回合。本季,NBA球队每48分钟平均是95个回合,最快的国王和勇士,每48分钟也就是100个回合。论快,60年代要快得多。更妙的是:同样是1961-62季,NBA最快的两支球队,费城每场131个回合,成就了张伯伦场均50分;凯尔特人场均131回合,但拉塞尔带队夺冠了。

——所以,快节奏也许并不扼杀超级中锋呢?

——一个故事,可以证明。1959年12月,张伯伦首次对战拉塞尔,当晚张伯伦面对面单挑拉塞尔只中四球,但全场还是拿下38分。靠的是快速往返、前场篮板补进、零星的罚球。基本上,越是快节奏,张伯伦反而打得越开心。

——事实是,NBA的节奏,直到1975年之前,都是快攻往返为主。而当时产生了天钩、张伯伦、拉塞尔、里德、考文斯、沃顿等伟大中锋。

所以,快球并不足以扼杀伟大中锋们。那些能跑善跳的伟大中锋,还挺喜欢快节奏的呢!

至于三分球,扼杀了中锋们吗?也未必。

一个微妙的细节:三分球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诞生。但头几年,大家都不爱投。截止到1990年,三分球只占全NBA所有投篮的8%。

80年代形同虚设的三分球,催生了多少伟大中锋呢?并没有。事实是:整个80年代,NBA没有中锋成为得分王。进入得分前十的中锋,也不过是:天钩、大梦、摩西-马龙、尤因这老几位。但得分榜常年被格文、丹特利、乔丹、伯纳德-金、伯德、威尔金斯、邮差、阿奎利、丹特利这些前锋或锋卫摇摆人占据。

即:80年代,三分球不兴盛,中锋得分也不那么流行。因为那个时代,大家都知道“离筐越近,效率越高”,对中锋们都严阵以待。80年代的得分大师,多是善于空切、背身了得、小球娴熟、能在缝隙之间得分的小前锋。

进入90年代,NBA的中锋得分魔王们,才忽然翻身了。

1993-94季,NBA得分榜前六里四个中锋,包括大卫-罗宾逊得分王。下一季,NBA得分榜前三都是中锋,鲨鱼得分王。1995-96季,乔丹得分王,但NBA得分榜二三四名全都是中锋。

微妙的是:那三年,NBA的三分球比率,从12%升到了19%,再进到20%。

即:90年代中期的中锋得分潮,与三分球浪潮,是平行的。

其实也不难理解,事实是:

在20世纪70到80年代,中锋这个位置,其实已经不作为主攻点了。他们负责的,是攻防两端控制禁区,是策应。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锋单打潮流得以复兴,恰是因为三分球的流行。1994和1995年火箭夺冠,依赖的是“大梦背身单挑,三分手拉开接应”。某种程度上,鲨鱼之后的三连冠,乃至于2009年魔术围绕德怀特-霍华德杀入总决赛,都是仰仗着“三分球为中锋拉开空间”这个策略。

即:中锋这个位置,是被三分球救活了一阵子的。

在20世纪90年代三分球流行前,单打型中锋,本就快被收缩夹击式防守给折磨死了。

多亏了三分球拉开空间,才得以让大梦、鲨鱼、海军上将和尤因们威风了一阵。

真正扼杀中锋的,即不是快球,也不是三分球,而是2001年的联防规则和2005年的no-hand-check,以及更进一步的数据分析。

联防规则,使夹击内线更加容易;No-hand-check规则,提升了持球突破者的进攻。此消彼长,才令中锋们让位于突破手。当然,随着2008年后,锡伯度式的“强侧堆叠局部施压防守”流行,单纯的持球突破手也开始吃瘪,全能持球创造者,即能投能传能突也能策动挡拆的外线全能王成为主流。

而数据分析则令这个时代,越来越倾向高效率的进攻方式,即“放弃低效率的中投,尽量袭篮或三分”。由于规则使外围持球手有更高的造罚球率,又自带更准确的三分球,于是中锋们的进攻权重日益下降。

当然,中锋这位置并没死去。巨人们在经历过规则的阵痛后,也在转型。老一点的中锋,就改当马克-加索尔这样的策应大轴;年轻一点的巨人比如考辛斯,甚至刚进NBA的唐斯,则在磨练自己的面筐技艺和远射。

就像多年以来,中锋们一直在做的一样:针对他们的规则不断更改,空间日益狭窄,于是中锋们艰难求生,从巨大笨重的恐龙日益变得矫健威猛。只是习惯了鲨鱼那一代的人,都看不惯,觉得中锋怎么打得这么飘。殊不知鲨鱼之前,中锋们如帕里什、罗宾逊、天钩、多尔蒂,打得也很飘呢。

每个位置都在变。中锋亦然。

一个微微的遗憾。

姚明刚进NBA时,以灵活、中投和策应见长。那其实才是真正传统中锋的模样。但当时的世界,希望他像鲨鱼那样独霸篮下,那是三分球时代,单打型中锋应有的架势。等2005年之后,姚明变得巨大而沉重之后,时代却开始迅速转向,重新推崇小球了。

实际上,看看姚明早年的样子——能护筐,能中投,能移动起来打球,搁在2016年的规则下,显然很是有趣。但那毕竟只能是假设了——时光与潮流,就是这样不留余地。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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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扼杀中锋的,即不是快球,也不是三分球,而是2001年的联防规则和2005年的no-hand-check,以及更进一步的数据分析。

全世界都在感叹说:三分球和速度型小球,扼杀了超级中锋。

——等等,果真如此么?

NBA第一个超级中锋乔治-麦肯,也许符合这个公式。他老人家身高208公分,在1947-1955年间算是独一无二的巨人。身处没有24秒的时代,慢吞吞地卡位、接球、肘子开道、上篮得分。拿下五个总冠军之余,有三尊得分王、两届得分次席。在他退役那年,24秒规则进入NBA。

嗯,这是第一个“速度小球扼杀恐龙中锋”的故事。

但之后呢?

20世纪60年代,NBA是张伯伦和拉塞尔两位巨人的天下。张伯伦七届得分王、1962年单季场均50分、单场100分名震天下。拉塞尔则是十三年十一个总冠军。妙的是:当时的NBA,节奏比如今快得多了。

事实是,1961-62季,NBA每个球队,平均每48分钟要打125个攻守回合。本季,NBA球队每48分钟平均是95个回合,最快的国王和勇士,每48分钟也就是100个回合。论快,60年代要快得多。更妙的是:同样是1961-62季,NBA最快的两支球队,费城每场131个回合,成就了张伯伦场均50分;凯尔特人场均131回合,但拉塞尔带队夺冠了。

——所以,快节奏也许并不扼杀超级中锋呢?

——一个故事,可以证明。1959年12月,张伯伦首次对战拉塞尔,当晚张伯伦面对面单挑拉塞尔只中四球,但全场还是拿下38分。靠的是快速往返、前场篮板补进、零星的罚球。基本上,越是快节奏,张伯伦反而打得越开心。

——事实是,NBA的节奏,直到1975年之前,都是快攻往返为主。而当时产生了天钩、张伯伦、拉塞尔、里德、考文斯、沃顿等伟大中锋。

所以,快球并不足以扼杀伟大中锋们。那些能跑善跳的伟大中锋,还挺喜欢快节奏的呢!

至于三分球,扼杀了中锋们吗?也未必。

一个微妙的细节:三分球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诞生。但头几年,大家都不爱投。截止到1990年,三分球只占全NBA所有投篮的8%。

80年代形同虚设的三分球,催生了多少伟大中锋呢?并没有。事实是:整个80年代,NBA没有中锋成为得分王。进入得分前十的中锋,也不过是:天钩、大梦、摩西-马龙、尤因这老几位。但得分榜常年被格文、丹特利、乔丹、伯纳德-金、伯德、威尔金斯、邮差、阿奎利、丹特利这些前锋或锋卫摇摆人占据。

即:80年代,三分球不兴盛,中锋得分也不那么流行。因为那个时代,大家都知道“离筐越近,效率越高”,对中锋们都严阵以待。80年代的得分大师,多是善于空切、背身了得、小球娴熟、能在缝隙之间得分的小前锋。

进入90年代,NBA的中锋得分魔王们,才忽然翻身了。

1993-94季,NBA得分榜前六里四个中锋,包括大卫-罗宾逊得分王。下一季,NBA得分榜前三都是中锋,鲨鱼得分王。1995-96季,乔丹得分王,但NBA得分榜二三四名全都是中锋。

微妙的是:那三年,NBA的三分球比率,从12%升到了19%,再进到20%。

即:90年代中期的中锋得分潮,与三分球浪潮,是平行的。

其实也不难理解,事实是:

在20世纪70到80年代,中锋这个位置,其实已经不作为主攻点了。他们负责的,是攻防两端控制禁区,是策应。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锋单打潮流得以复兴,恰是因为三分球的流行。1994和1995年火箭夺冠,依赖的是“大梦背身单挑,三分手拉开接应”。某种程度上,鲨鱼之后的三连冠,乃至于2009年魔术围绕德怀特-霍华德杀入总决赛,都是仰仗着“三分球为中锋拉开空间”这个策略。

即:中锋这个位置,是被三分球救活了一阵子的。

在20世纪90年代三分球流行前,单打型中锋,本就快被收缩夹击式防守给折磨死了。

多亏了三分球拉开空间,才得以让大梦、鲨鱼、海军上将和尤因们威风了一阵。

真正扼杀中锋的,即不是快球,也不是三分球,而是2001年的联防规则和2005年的no-hand-check,以及更进一步的数据分析。

联防规则,使夹击内线更加容易;No-hand-check规则,提升了持球突破者的进攻。此消彼长,才令中锋们让位于突破手。当然,随着2008年后,锡伯度式的“强侧堆叠局部施压防守”流行,单纯的持球突破手也开始吃瘪,全能持球创造者,即能投能传能突也能策动挡拆的外线全能王成为主流。

而数据分析则令这个时代,越来越倾向高效率的进攻方式,即“放弃低效率的中投,尽量袭篮或三分”。由于规则使外围持球手有更高的造罚球率,又自带更准确的三分球,于是中锋们的进攻权重日益下降。

当然,中锋这位置并没死去。巨人们在经历过规则的阵痛后,也在转型。老一点的中锋,就改当马克-加索尔这样的策应大轴;年轻一点的巨人比如考辛斯,甚至刚进NBA的唐斯,则在磨练自己的面筐技艺和远射。

就像多年以来,中锋们一直在做的一样:针对他们的规则不断更改,空间日益狭窄,于是中锋们艰难求生,从巨大笨重的恐龙日益变得矫健威猛。只是习惯了鲨鱼那一代的人,都看不惯,觉得中锋怎么打得这么飘。殊不知鲨鱼之前,中锋们如帕里什、罗宾逊、天钩、多尔蒂,打得也很飘呢。

每个位置都在变。中锋亦然。

一个微微的遗憾。

姚明刚进NBA时,以灵活、中投和策应见长。那其实才是真正传统中锋的模样。但当时的世界,希望他像鲨鱼那样独霸篮下,那是三分球时代,单打型中锋应有的架势。等2005年之后,姚明变得巨大而沉重之后,时代却开始迅速转向,重新推崇小球了。

实际上,看看姚明早年的样子——能护筐,能中投,能移动起来打球,搁在2016年的规则下,显然很是有趣。但那毕竟只能是假设了——时光与潮流,就是这样不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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