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13项违法违规事实,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被罚3490万元

3月12日消息,据四川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一、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二、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三、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四、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五、违规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购买金融机构股权。六、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七、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八、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九、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十、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十一、穿透后单个信托计划单笔委托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超过50人。十二、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十三、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其合计罚款人民币3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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