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超4700万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月13日消息,3月11日,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津02执431号,执行标的为47286596元。据其官网介绍,长江汽车坐落于杭州,整车年产能达10万辆,下辖杭州、贵安两大核心整车生产基地;在北京设立新能源研发中心、车联网大数据研发中心,是目前国内已建成投资的规模最大、智能化程度最高的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