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据国家药监局官网,由于涉及特定型号、特定批次产品存在序列号记录有误的问题,3月18日,据国家药监局官网,对半自动体外除颤器(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83211860、国械注进20183211856)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该产品未在中国境内销售。
飞利浦表示,发现一批AED设备在装运扫描过程中设备序列号扫描有误,造成系统中的序列号记录有误,以至于这批设备可能未执行之前的召回纠正措施。
该产品用于治疗疑似心脏骤停的患者。其具有以下症状:没有反应、停止呼吸。如不确定,则贴上电极检测。该产品设计用于受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建议使用该产品的急救人员参加CPR/AED培训课程。如果患者是年龄在8岁以下或体重小于25公斤的婴儿或小儿,应使用婴儿/小儿电极垫。如果婴儿或小儿看起来年龄较大或体重较重,不要使用婴儿/小儿电极垫。切勿由于不确定小儿准确的年龄或体重,而延误治疗。如不确定,不要使用婴儿/小儿电极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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