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网站4月1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就《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履行本机构长期处方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机构长期处方管理工作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满足患者用药需求。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慢性病特点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签字确认。
来源:界面新闻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4月1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就《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履行本机构长期处方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机构长期处方管理工作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满足患者用药需求。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慢性病特点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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