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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药企大查账结果,华润步长复星等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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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药企大查账结果,华润步长复星等被处罚

4月12日下午,财政部发布第四十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及处罚决定,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央广网 刘柏煊

4月12日下午,财政部发布第四十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及处罚决定,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19家企业中,涉及5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它们包括:恒瑞医药、步长制药、一力制药、一力制药(罗定)有限公司、华润三九。此外,赛诺菲、默克雪兰诺、礼来等外资背景的医药企业也在处罚名单之列。药价虚高的“黑箱”也由此被打开。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财政部与国家医保局的首次联合执法,外勤工作在2019年完成,由于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检查和执法结果在12日公布。

长期以来,一些医药企业的销售费用居高不下,有医药上市企业销售费用甚至占到收入的60%。这些所谓的费用最终体现在高药价上,由消费者和患者买单。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二级巡视员刘峰说,本次检查执法就是要摸清药价虚高的成因。“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穿透检查的方式,围绕药价虚高,重点聚焦医药产品的销售费用是否真实、成本费用结构如何构成。这是我们的核心目标。”

药价虚高的原因大多产生在中间环节,和医药企业“带金销售”有关。从19家企业违法违规的事实来看,突出的共性特点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惯常的三大手段是:虚增差旅费、虚增学术活动费、虚增业务推广费。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套取的相关资金甚至超过1亿元。这些虚增成本毫无疑问存在主观偷税漏税嫌疑,有些资金还辗转流入个人账户,其最终用途无法不让人产生想象。

在“零容忍”“严监管”背景下,财政部依据会计法对19家企业进行了顶格处罚。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将移交相应主管机关处理。

长期关注医保制度改革的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洪炎认为,本次联合执法的目的就是挤出药价水分,净化行业生态,使医保资金真正用来提升医疗服务。在他看来,未来对医药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将呈现两大趋势:第一是形成监管合力,第二是强化信用评价制度。

“按照我的理解,比如虚列成本、虚开发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未来会纳入到国家医保局的信用评价制度中去,这样一来,各部门对医疗回扣的治理就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形成合力。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够真正地用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能够持续增强。”洪炎说。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公布的19家医药企业处罚名单

1.北京诚诺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2.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3.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

5.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6.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8.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9.上海信谊天一药业有限公司

10.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11.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12.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3.默克雪兰诺有限公司

14.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5.礼来(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16.广东一力医药有限公司

17.一力制药(罗定)有限公司

18.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19.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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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药企大查账结果,华润步长复星等被处罚

4月12日下午,财政部发布第四十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及处罚决定,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央广网 刘柏煊

4月12日下午,财政部发布第四十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及处罚决定,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19家企业中,涉及5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它们包括:恒瑞医药、步长制药、一力制药、一力制药(罗定)有限公司、华润三九。此外,赛诺菲、默克雪兰诺、礼来等外资背景的医药企业也在处罚名单之列。药价虚高的“黑箱”也由此被打开。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财政部与国家医保局的首次联合执法,外勤工作在2019年完成,由于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检查和执法结果在12日公布。

长期以来,一些医药企业的销售费用居高不下,有医药上市企业销售费用甚至占到收入的60%。这些所谓的费用最终体现在高药价上,由消费者和患者买单。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二级巡视员刘峰说,本次检查执法就是要摸清药价虚高的成因。“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穿透检查的方式,围绕药价虚高,重点聚焦医药产品的销售费用是否真实、成本费用结构如何构成。这是我们的核心目标。”

药价虚高的原因大多产生在中间环节,和医药企业“带金销售”有关。从19家企业违法违规的事实来看,突出的共性特点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惯常的三大手段是:虚增差旅费、虚增学术活动费、虚增业务推广费。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套取的相关资金甚至超过1亿元。这些虚增成本毫无疑问存在主观偷税漏税嫌疑,有些资金还辗转流入个人账户,其最终用途无法不让人产生想象。

在“零容忍”“严监管”背景下,财政部依据会计法对19家企业进行了顶格处罚。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将移交相应主管机关处理。

长期关注医保制度改革的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洪炎认为,本次联合执法的目的就是挤出药价水分,净化行业生态,使医保资金真正用来提升医疗服务。在他看来,未来对医药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将呈现两大趋势:第一是形成监管合力,第二是强化信用评价制度。

“按照我的理解,比如虚列成本、虚开发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未来会纳入到国家医保局的信用评价制度中去,这样一来,各部门对医疗回扣的治理就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形成合力。从而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能够真正地用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能够持续增强。”洪炎说。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公布的19家医药企业处罚名单

1.北京诚诺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2.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3.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

5.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6.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8.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9.上海信谊天一药业有限公司

10.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11.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12.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3.默克雪兰诺有限公司

14.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5.礼来(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16.广东一力医药有限公司

17.一力制药(罗定)有限公司

18.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19.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