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民政局网站消息,近日,广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发布关于提高广州市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新标准实施后,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2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提高到每人每月1680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所在区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其中:市本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92元;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的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92元;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的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不低于每人每月1792元,其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1806元、2413元、2512元、2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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