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4月19日通报,安徽蚌埠市有家长反映,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每个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电脑。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五河县政府责令育英中学立即停止违规收取学生平板电脑费用行为,清退全部已收费用。在前期给予校长李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校董事会限期解聘李良的校长职务。对此,央视新闻客户端21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不排除还有学校依然存在这类问题。其原因是,有的学校错误地理解教育信息化,加之资本介入,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背后存在利益链。要遏制这类事件发生,需要教育部门和学校正确理解信息化,不要以“教育信息化”为名,把学生作为牟利的工具。

中国政府网通报信息显示,1月5日,蚌埠市五河县育英中学擅自同意涉事企业进入学校七年级部分班级推销平板电脑。平板电脑每台2200元,平台使用费1200元/年,3年须缴使用费3600元,软硬件合计须缴费5800元。该费用采用分年付款方式向学生收取:第一年收28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收1500元。截至2021年1月27日,涉事企业共向育英中学七年级4个班级的234名学生发放了平板电脑,其中,142人已缴费(每人缴费2800元,合计已缴费39.76万元),92人暂未交费。五河县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责令育英中学立即停止违规收取学生平板电脑费用行为,清退全部已收费用;对违规收费问题在五河县教体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领导班子2021年度教体系统评优评先资格,并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县教体系统收费问题集中整治月”活动。蚌埠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督查考核等部门举一反三开展学校违规乱收费专项督导,对全市1600所学校进行了摸排。
此外,2020年5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教育局曾在其官方微博上通报称,针对网传“浙江宁波象山石浦中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5000元平板电脑”一事进行核查,结果显示,从2016年9月开始,应广大家长的要求,同时参照市内外其他学校的做法,该校引进了“平板电脑”参与课堂教学。
通报信息显示,该项活动由年级家委会发起,自行与科技公司协商,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平板智慧试验班”。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硬件费。该公司平板价格为2700元,非强制性要求购买,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他品牌。二是软件费。学生端APP含收费和免费两个板块,收费板块三年费用共1000元,由家长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免费板块面向所有学生开放。三是技术服务费。有两种自主选择方式,一种为分年支付,每年800元,三年共2400元;另一种为一次性收取三年费用1500元,主要用于系统升级维护、驻地指导学生、组织学生开展信息化活动等。经核查,该公司收费标准在全国是统一的。另外,所用费用均由家长自主缴纳给科技公司,与学校无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