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立法计划显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修改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期货法、印花税法以及关税法等税收法律等。
根据立法计划,今年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共17件,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行政处罚法(修改)、动物防疫法(修改)、海警法已于3月11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其余12件法律案中,乡村振兴促进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反食品浪费法、监察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在4月份会议上继续审议。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兵役法(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改)列入6月份会议审议计划,反有组织犯法将于8月审议。
今年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37件,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改)已于3月11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其余法律案包括:法律援助法、医师法(修改执业医师法)、湿地保护法、家庭教育法、安全生产法(修改)、教育法(修改)、印花税法、国务院组织法(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反垄断法(修改)、公司法(修改)、企业破产法(修改)、行政复议法(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职业教育法(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修改)、体育法(修改)、审计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改)、畜牧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陆地国界法、期货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粮食安全保障法、社会救助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透露,今年将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
此外,列入预备审议的项目包括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铁路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工会法等;制定学前教育法、药师法、电信法、能源法、原子能法、彩票法、医疗保障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和网络犯罪防治、黄河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做好民法典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等相关立法工作,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将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加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涉及的相关立法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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