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是莎士比亚的“骨灰粉”。据他讲,诗人不能老读莎士比亚,一年一部足矣,否则会被压垮压残,废了。这绝对经验之谈。他还讲过这样一段话:
"在一个人的中年每每发生一个转变,他在青年时一切都有利于他,他事事成功,现在忽然一切都完全改变了,灾难和不幸都一个跟着一个地堆积起来……人必须再被毁灭!每个非常的人都有某一种使命,他的职责是完成这种使命。一旦他完成了这个使命,他在世上的这个形象就不继续是必要的了,天命又运用他去做一些别的事。"
这话有点神秘,但用来形容莎士比亚,窃以为甚熨帖。
“人生七十古来稀”,中西皆然,人生的中途,约为三十四五岁。《神曲》第一行“我在人生的中途迷了路……”那一年,但丁35岁,由此展开了从地狱到天堂的坎坷行程。也一样在人生的中途,突然——莎士比亚被一种神秘的光照亮了。那一年,大约1600年前后,人类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在欧洲,布鲁诺被罗马教廷活活烧死,人文主义与基督教决裂;在中国,利窦玛准备觐见万历皇帝,西学与中学之争开始。从这一年起,莎士比亚突然“中年变法”,频频写到“疯子”、“瞎子”与“傻子”(本文的莎剧引文均引自人民文学版《莎士比亚全集》,部分译文据原文酌改):
傻子该去照顾疯子。(《第十二夜》,第一幕第五场)
傻子要念疯子的话了。(《第十二夜》,第五幕第一场)
这一个寒冷的夜晚将要使我们大家变成傻子和疯子。(《李尔王》,第三幕第四场)
疯子带着瞎子走路,本来就是这时代的一般病态。(《李尔王》,第四幕第一场)
莎士比亚身上,爆发了怎样一场“灵魂深处闹革命”?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四大悲剧一部又一部问世,如同一群畸形儿,争先恐后地向这个世界投胎。
后人猜测,这跟当时的埃塞克斯(Essex)叛乱有关,莎士比亚可能涉案。他被捕了?被审讯了?被拷打了?被侮辱了?也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莎士比亚变了,变得暴躁与疯狂,充满了歇斯底里的仇恨与愤怒。
于是——便有了《李尔王》。
《李尔王》为四大悲剧之首,最疯癫,最残酷,最血腥。李尔王为民间传说,莎士比亚之前,已有十多出剧本,但莎剧一出,诸本皆废。
后来托尔斯泰撰文痛斥莎士比亚,“全面进攻”,他的立论则是“重点突破”,指向《李尔王》。他指控:莎士比亚的《李尔王》,内容粗糙,情节虚假,对白夸张,最可憎的是,它“不道德”,“非宗教”,充满了渎神言论——“不信耶稣,是莎士比亚的最大罪恶!”这些指控,有理有据,我以为没什么可反驳,但托尔斯泰没注意,《李尔王》里埋伏着一些诡秘的东西。我们且来看这几段台词:
李尔:这儿有谁认识我吗?这不是李尔。是李尔在走路吗?在说话吗?他的眼睛呢?他的知觉迷乱了吗?他的神志麻木了吗?嘿!他醒着吗?没有的事。谁能够告诉我,我是什么人?(第一幕第四场)
李尔:唉,你这样赤身裸体,受风雨的吹淋,还是死了的好。难道人不过是这样一个东西吗?想一想他吧。你也不向蚕身上借一根丝,也不向野兽身上借一张皮,也不向羊身上借一片毛,也不向麝猫身上借一块香料。嘿!我们这三个人都已经失掉了本来的面目,只有你才保全着天赋的原形;人类在草昧的时代,不过是像你这样的一个寒碜的赤裸的两脚动物。脱下来,脱下来,你们这些身外之物!来,松开你的纽扣(扯去衣服)。(第三幕第四场)
葛罗斯特:啊!让我吻一吻那只手!
李尔:让我先把它揩干净;上面有一股腐臭的人气。(第四幕第六场)
三段台词,意思是递进的:在第一段台词中,李尔王神智恍惚,困惑“我是谁”;到了第二段,他厌弃了自己的“正常人”身份,向不正常的“边缘人”跌落;到了第三段,则对人类本身产生了彻彻底底的厌恶,觉得“腐臭”,向“非人”跌落了。
你想想,这是怎样一种对人类的厌恶:“让我先把它揩干净;上面有一股腐臭的人气”!
李尔王憎恨人类,更准确地说,莎士比亚憎恨人类。从《李尔王》走进去,你就可以走进莎士比亚的内心世界,看见莎士比亚最冷酷也最黑暗的脸,藏在那浓厚如同京剧油彩的情节后面。
这,才是真真正正的莎士比亚,比托尔斯泰所能想象的更冷酷……
正常人、边缘人与非人
或问:什么是“正常人”?
答曰:饮食男女,这是正常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正常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是正常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正常人。
有一类正常人,在《李尔王》的世界里,叫“好人”或“君子”,即那些有理想、有道德的正常人。任何人类群体,只要没腐朽到自我毁灭,必然有一种主流的精英道德。这种精英道德,或叫斯多葛哲学,或叫儒家学说,或叫骑士精神,或叫武士道,或叫别的什么。其内容,一律是入世、实用、利他、集体。其逻辑,则粗糙简单,不耐深驳。在这里,先是道德的“实用”,后是道德的“可信”(符合逻辑)。所以毫不奇怪,斯多葛哲学、儒家学说、武士道这类伦理,能流衍数百年上千年,始终是所在社会的主流思想。也毫不奇怪,这类伦理必然包含妥协、教条、言不由衷的成分。这么讲并无贬义,因为正常人,本就需要妥协与合作,不能走极端。
在《李尔王》中,奥本尼就是君子的代表。在“道德败坏”的妻子高纳里尔嘴里,他“仁善厚道”,但他的仁善厚道并非无条件,而是审慎的、利己的。他打败了考狄利娅的部队,俘虏了考狄利娅和李尔王以后,说:“请你把你的俘虏交给我们,让我们一方面按照他们的身份,一方面顾到我们自身的安全,决定一个适当的处置。”等到发现李尔王“老病衰弱”,不可能威胁自己的安全与权位后,才决定把王权归还李尔王。这里不是指责奥本尼,他言行得体,他的谨慎也没有恶意,他是正常人世界里的一个君子。做这样一个君子,已经很不容易。
还有一类正常人,在《李尔王》的世界里,叫“恶人”或“小人”。谋害父兄的爱德蒙是代表,还包括康华尔、里根、高纳里尔等。这些人,不需要“德行”,只需要“利益”。他们蔑视“自然”或“神”这类幻象。在第一幕第二场一开头,爱德蒙先向大自然这个“女神”祈祷,要求她帮助自己谋害哥哥,过了一会又改了腔调,挖苦这个“女神”:
人们最爱用这一种糊涂思想来欺骗自己;往往当我们因为自己行为不慎而遭逢不幸的时候,我们就会把我们的灾祸归怨于日月星辰,好像我们做恶人也是命运注定,做傻子也是出于上天的旨意,做无赖、做盗贼、做叛徒,都是受到天体运行的影响,酗酒、造谣、奸淫,都有一颗什么星在那儿主持操纵……真是绝妙的推诿!(第一幕第二场)
这里挖苦的“自然”,正是“好人”的根基,主流精英道德的基础。我们在《论语》和古罗马奥勒留的《沉思录》中都能读到赞美“天”或者“自然”的话。
还有一类“正常人”,《李尔王》没提。他们挤在“好人”与“恶人”中间,不鲜红,也不淡绿,只是灰色的脑袋,灰色的沉默,灰色的道德,是“灰色人群”。他们是谁?就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说的“乌合之众”,鲁迅说的“无物之阵”,歌手张楚说的“吃完了饭的人民”—“只想/能够活下去/正确地浪费剩下的时间……随时可以出卖自己/随时准备感动/绝不想死也不知所终”。不过,莎士比亚既然不提,这里也不讲。
再问:什么是“边缘人”?
答曰:置身于“人”与“非人”中间的人,就要被挤出人类的人:一类因为身体的残缺,如瞎子;一类因为地位的卑贱,如乞丐;一类因为精神的迷乱,如疯子、傻子。
在《李尔王》中,几个“正常人”最后都跌落为“边缘人”:李尔王不用说,爱德伽从前途似锦的青年变成了一个乞丐,他父亲葛罗斯特从一个自得满满的伯爵变成了一个瞎子。
李尔王的跌落,最为复杂,几经起伏。他在这一过程中惊涛骇浪地起伏着,先是害怕跌落为一个疯子,拼命挣扎,叫喊:“啊!不要让我发疯!天哪,抑制住我的怒气,不要让我发疯!我不想发疯!”最终,他疯了,欣欣然接受自己像“国王”一样的疯子身份……
当人坠落到“边缘人”以后,事情并未结束。
这时,他们面临一个抉择:是让自己留在人类之中,还是干脆跌落到人类之外?讲到这里,我们很容易想起鲁迅。辛亥革命之于鲁迅,正如埃塞克斯叛乱之于莎士比亚。革命与叛乱刺伤了他们的灵魂。在鲁迅“吃/被吃”的世界里,出现了狂人(《狂人日记》)、疯子(《长明灯》)、阿Q(《阿Q正传》)这些“边缘人”。这些“边缘人”到达了人类的边缘,但还留在人类之中;李尔王则不同,他跌落下去,离开人类,最后到达了“非人”的邪恶地域……
在那里,他即将用另一种眼睛来看人类。
谁是“李尔的影子”?被挖掉眼珠的葛罗斯特。李尔王因疯而智,葛罗斯特因瞎而明。他说过这样一段话:
天神掌握着我们的命运,正像顽童捉到飞虫一样,为了戏弄的缘故而把我们杀害。(第四幕第一场)
这话是以受辱人类的声音来讲的,大约一年前,莎士比亚写过更剧烈也更疯狂地羞辱人类的话,则是以近乎上帝或魔鬼的声音说的:
啊!这个寒伧的世间怎么尽是这些水面的飞虫!这些可厌的渺小的生物!(《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第五幕第一场)
后一句话,你可以理解为辱骂某些“小人”,但两句话合起来,毫无疑问莎士比亚辱骂的是人类。在以前版本《李尔王》里,莎士比亚添进了自己出离愤怒的诅咒人类的声音:
我们来到这世上,第一次嗅到了空气,就哇呀哇呀地哭起来。……当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傻子的广大舞台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第四幕第六场)
这话,对人类是没有一点善意的。此刻的李尔王,就像一个用血化装的木偶,拼命从人类这面墙壁上爬出来,挣扎出来,要成为另外一种东西——不管是成为魔鬼,是成为上帝,还是成为超人,只要不是人!
他不屈服,他要复仇,他要成为人类。
最残酷的诅咒者:
我要向你们复仇,我要做出一些使全世界惊怖的事情来,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我要怎么做。你们以为我将要哭泣;不,我不愿哭泣,我虽然有充分的哭泣的理由,可是我宁愿让这颗心碎成万片,也不愿流下一滴泪来。啊,傻子!我要发疯了!(第二幕第四场)
是的,在莎士比亚的《李尔王》里,舞动着两个李尔王:一个,是前人作品中被女儿羞辱的君王;一个,是莎士比亚疯掉的“国王”。前者的怒骂女儿和后者的诅咒人类,虽然纠缠在一起,却如小丑的化装与真容,区别是清清楚楚的。
疯子、瞎子与傻子
李尔王这段辱骂,我们特别熟悉:
瞧那个脸上堆着假笑的妇人……她们上半身是女人,下半身却是淫荡的妖怪;腰带以上属于天神,腰带以下全归魔鬼:那儿是地狱,那儿是黑暗,那儿是火坑,吐着熊熊烈焰,发出熏人恶臭,把一切烧成了灰。啐!啐!啐!呸!呸!好掌柜,称一两麝香,让我解解想象里的臭气;钱在这儿。(第四幕第六场)
记得么,有人也这样骂过:“你要去看女人?别忘记带鞭子!”“从根本上说,解放了的女人是‘永恒女人’无政府主义者,是败类,她们最低下的本能就是复仇……一整套恶毒阴险到极点的‘理想主义’的种类”。这人,还说过如下诅咒人类的话:
"对人的厌恶,这是我的危机所在……"
这人,叫尼采。
李尔王激烈辱骂人类时,我们看见了他的另一个影子—尼采。这是比葛罗斯特更像李尔王的“李尔的影子”。删掉他的“超人”,尼采就是疯掉的李尔王。尼采疯了,他在马路上看见一匹病马,冲过去抱住它,痛哭流涕,说:我的兄弟啊……李尔王,不也看见自己的残缺同类而悲伤吗?
疯掉后,李尔王有没有想过回归“正常人”?
有,他的疯曾因为女儿考狄利娅而暂时清醒,但仅仅半天。考狄利娅的惨死,最终瓦解了他“重新做人”的打算。
考狄利娅是谁,有这样的魔力?
在这部残酷阴森的剧诗里,莎士比亚为考狄利娅投放了大量闪闪发光的形容词。爱德伽之于葛罗斯特,肯特之于李尔王,葛罗斯特之于李尔王,他们的忠诚与爱不是无条件的,在正常人的道德之内。而考狄利娅之于李尔王,则是爱中之爱,如此无私,如此超凡脱俗,以至于我们不能不被惊动。
这样一种极端圣洁的爱,来自正常人的世界吗?
对金钱的欲望,是正常的;但对金钱的欲望的欲望,如同《高老头》里的葛朗台那样,就不是正常的了。在这一点上,考狄利娅的“爱”与葛朗台的“欲望”,都不正常,而是一种正常人世界的疾病,准确地说是一种热病,更准确地说是一种疯狂,与妥协、中庸、中道、克制是冲突的。
她的爱,如同李尔王的恨,具有某种“非人”的音调,我们来听一听:
假如你不是她们的父亲,这满头的白雪也该引起她们的怜悯。这样一张面庞是受得起激战的狂风吹打的吗?它能够抵御可怕的雷霆吗?在最惊人的闪电的光辉之下,你,可怜的无援的兵士!戴着这一顶薄薄的戎盔,苦苦地守住你的哨岗吗?我的敌人的狗,即使它曾经咬过我,在那样的夜里,我也要让它躺在我的火炉之前。但是你,可怜的父亲,却甘心钻在污秽霉烂的稻草里,和猪狗、和流浪的乞儿做伴吗?唉!唉!(第四幕第七场)
我们再听听另一个人的话:
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道的人,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路加福音》6:27-30)
这人,叫耶稣。
莎士比亚是模仿耶稣来写考狄利娅的,考狄利娅就是“耶稣的影子”。因此,是为何考狄利娅虽然美貌温柔,却并不可亲。
我们知道,尼采是一个敌视基督者,他与耶稣这对仇敌,同时出现在《李尔王》里,并且彼此感情深厚,这荒谬吗?
荒谬。但,这种荒谬,不也是一种真实吗?
同样,考狄利娅的结局也不意外,她的被缢死与耶稣的被钉死,性质一样:不属于正常人世界的东西,自然也没资格存活在正常人世界,除非他们是一个传说,一个幻影。奇怪的是,身为基督徒的托尔斯泰居然没看出来!反而指责莎士比亚改变了以前版本的结局,杀死了考狄利娅……
难道,考狄利娅还有活的理由吗?
倒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老老实实承认:耶稣如果复活,他还是要被人类处死的。
讲到这里,主角出场完毕了没?
没。还有一个极其关键的人物——傻子(fool)。这人物,朱生豪译为“弄人”,梁实秋译为“弄臣”—贵族或宫廷豢养倡优、白痴、小丑、侏儒,聊以取乐,中外皆然。
这个傻子,完全是莎士比亚的独创,以前版本的《李尔王》没有。莎士比亚的《李尔王》问世后,一直不受重视,以致1681年的《李尔王》改编本将其删去,直到1834年才再次重返舞台。其实,只要读读莎士比亚为他投入多少笔墨,你就会明白:傻子实为《李尔王》的关键人物。
那么:傻子是谁?
他明白正常人的思想,了悟人情世故,卑贱的生存教给他生存的冷酷,“黑暗给了他黑色的眼睛”,于是,他用这眼睛来嘲讽人类。自始至终,他都在嘲讽李尔王。李尔王变疯,他是催化剂。在傻子那里,除了考狄利娅,没什么不能被亵渎、被贬低、被解构。人类的道德、秩序与价值,统统在其讽刺攻击之列。
他的嘲讽是理性的,也是冷酷的,不留情面。古希腊的斯多葛哲学讲“理性”,但他们的“理性”是“以人为本”的理性,是人类的奴隶;而傻子的“理性”,则是蔑视人类的理性,对人类毫无尊敬。他以娱人为业,在他笑的油彩后面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绝望,由此他说:
蜡烛熄了,我们眼前只有一片黑暗。(第一幕第四场)
大约同一年,莎士比亚在别处写下了一段话,如果对照读,你更能看出上引这话蕴涵的厌世之重: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一天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照亮了通向死亡的道路。熄了吧,熄了吧,短蜡烛!人生不过是走动的影子,是舞台上指手画脚的一名可怜戏子,登场片刻,就无声无臭地悄然退去;它是白痴讲的故事,充满声音与疯狂,却毫无意义。(《麦克白》,第五幕第四场。这一段朱生豪译得稍嫌拖沓,修改稍多)
如同李尔王,傻子只对考狄利娅有感情。考狄利娅走了,他闷闷不乐。考狄利娅死了,他也就死了,李尔王也死了。考狄利娅的死,宣告了耶稣的死,并且没有复活,也永远不可能复活。你注意看,李尔王是在哭考狄利娅时死掉的。傻子比李尔王更悲惨,连露个面的机会都没有。李尔王惨死如狗,他的死,连狗都不如。
觉得熟悉吗?谁?傻子是谁?这般玩世不恭地挖苦人类的道德信仰?这般厌世绝望与捧腹大笑的互相撕咬?这般喜与悲的疯狂交媾?啊,居然还有人一本正经地讨论《李尔王》是悲剧还是荒诞剧这种伪命题!
这人,叫莎士比亚……
于是——在谁也不知道谁也不关心的难以忍受到几乎发疯的痛苦中,莎士比亚,这个“可怜戏子”,终于以一种隐秘的方式,把自己“哭泣的笑脸”偷偷放到了舞台中央,“指手画脚”,嬉皮笑脸地面对舞台下等待他娱乐的人们——那些吃饱喝足来娱乐的达官贵人,以及你我——讲一个“充满声音与疯狂”的故事……
于是——我们看见三个主人公登场了:一个疯子、一个瞎子(对这样残酷的世界还要怀有爱意,难道不是瞎子吗?)、一个傻子。
于是——我们看见尼采、耶稣与莎士比亚,如同一道光的三个影子、一根绳子的三条大腿、一个嘴巴的三个舌头,疯狂纠缠着,虐待对方,迷恋对方……最后统统归于毁灭,惨死如狗,尸体从正常人的世界中抛出去。
人类不需要他们,就像冰冷的岩石不需要水。
最后,让我们来读读莎士比亚的《雅典的泰门》吧——
在这一部写得支离破碎的晚年剧诗里,莎士比亚写了一个贵族泰门,绝望于人类,孤零零躲进荒野的洞穴,以树根充饥,与鸟兽同群,墓志铭是——“厌恶全人类”。
录一段台词如下:
泰门:艾帕曼特斯,要是全世界俯伏在你的脚下,你预备把它怎样处置?
艾帕曼特斯:把他送给野兽,吃尽了所有的人类。
二〇〇八年五月一稿,二〇一三年九月四稿
本文刊于《书城》杂志2014年1月号,原标题为《出离愤怒的莎士比亚》,经《书城》杂志公号(id:booktown2006)授权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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