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外国劳动者生育后入籍韩国亦可领取补贴

韩联社首尔5月4日消息,韩国官方认定在韩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人在生育后入籍,应当享受生育补贴。

国民权益委员会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4日判令劳动厅向作为自由职业者在韩务工缴纳各种税款后入籍的A某发放生育补贴。劳动厅此前以A某生育时尚未入籍为由拒绝发放“非就业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补贴”。

生育补贴向因未参加就业保险无法享受带薪假的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在产前18个月内工作3个月以上、孕期有劳动所得的人员每月可领取5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890元),共计150万韩元的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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