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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偷渡移民暴增 香港政府修令打击南亚假难民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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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偷渡移民暴增 香港政府修令打击南亚假难民蛇头

近年来,非华裔的非法入境香港者大幅增加,由2011年547人(月均46人)颷升6倍至2015年3819人(月均318人),这一数字的99%来自越南、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度及尼泊尔5个国家。

香港,当地难民寻求生活保障。身在香港的难民近来不断成为话题,他们艰苦的生活引起香港社会的同情,而他们无法正常工作的状态以及港府的资助,也引来社会的各种关切。(来源:视觉中国)

在欧洲深陷难民潮的问题之时,香港也面临着来自东南亚及南亚地区的非法难民偷渡来港问题,偷渡入境的假难民过去5年偷渡来港数量急升6倍。他们假借“难民”之名,来港打黑工或从事非法勾当,为香港社会及政府带来沉重负担。

根据《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报道,香港1992年成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签约地。为防止世界上继续存在酷刑或其他类似行为,公约列明,如有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国家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签约地便不得将他们驱逐、遣返或将他们引渡回所属国家。

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假借“难民”名义滞留香港,他们并未受到所属国家的酷刑迫害,来港主要是为打黑工赚钱,酷刑声请机制被严重滥用。

4月12日,香港政府保安局、警务处以及入境事务处向立法会联合提交文件,建议尽快修订香港《入境(未获授权进境者)令》,以提高对偷运南亚假难民蛇头的罚则,以加强打击偷运非法入境者的违法行为,并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进行,即一经刊宪(成文刊发)便实时生效,政府预计5月可落实;修订令生效后,违反者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和罚款500万港元(港元,下同)。

根据香港政府提交给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显示,近年来,非华裔的非法入境者大幅增加,由2011年547人(月均46人)颷升6倍至2015年3819人(月均318人),这一数字的99%来自越南、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度及尼泊尔5个国家。

与此同时,在香港提出酷刑/免遣返声请的人数,由2011年的1432人,增至2014年的4634人及2015年的5053人。2015年底,滞港等候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审核的声请人有10922人, 当中超过一半(51%)为非华裔非法入境者。

此外,根据警方的数字,在2015年获担保外释的非华裔人士因涉及严重罪行(包括盗窃、殴打、贩毒等)而被拘捕的有1113宗,较2014年上升67%。

政府情报显示,绝大部份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由人蛇集团安排偷渡来港。过往4年,警方共破获82宗有组织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集体偷渡案件,部份非法入境者缴付予“蛇头”的偷渡费用甚至高达7万元。

依据香港现行法例,任何人安排或协助“未获授权进境者”来港,最高可被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14年。然而基于历史因素,“未获授权进境者”的定义只包含越南、内地及澳门的偷渡者,其他地区只能控以较轻的“协助及教唆他人非法入境”,最高罚款为2.5万港元及监禁3年。

4月12日的会议上,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近年活跃的“人蛇”集团,多以“一条龙”式运作,首先在偷渡者原居国家招募“人蛇”,安排他们从陆路或乘飞机前往内地,再到广东或深圳沿岸,为他们提供短暂的食宿,然后等机会将他们从水路或陆路运来香港。

他指出,现行法律下,除非“人蛇”为中国内地或越南居民,或者来自澳门,否则偷运“人蛇”一般只能被控以“协助或教唆非法入境”罪,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及罚款2.5万元,相比于组织偷渡的丰厚利润,阻吓性明显并不足够。

假难民人数飙升还大大增加了港府的财政负担。因香港有义务保障入境难民的基本生活,现在每名滞留香港的难民,无论真假,每月都可获逾3000港元津贴。2012年港府用于处理酷刑声请的总开支已逾3亿港元,这两年更是激增,预计2016至2017年度的总开支将超过17亿港元。

有鉴于此,香港政府建议修订香港《入境(未获授权进境者)令》,将“未获授权进 境者”的定义,加入其他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的主要来源国家, 除越南外,亦包括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索马里、阿富汗及尼日利亚,实时提高偷运来自上述国家非法入境者的刑罚。

此外,政府还建议修订《命令》,订明即使持有有效旅游证件,也必须循合法途径进入香港,否则会被视为“未获授权进境者”。安排“未获授权进境者”入境的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远比一般“协助或教唆非法入境”严重。

香港政府还披露,内地执法部门也积极向香港政府提供协助,在非华裔非法入境者进入香港前,在内地进行堵截。公安部已展开专项行动(由今年2月至2017年7月),部署广东、广西、云南、新疆等地的公安边防、出入境部门,联同香港警方打击粤港边界偷渡活动,加强边境堵截、侦辑、情报交流和执法 合作,打击外国人取道内地偷渡来港。

香港政府表示,上述的行动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年3月18至20日,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与香港警方,在深圳、惠州和香港三地同步展开行动,侦破一宗集体偷渡案件,拘捕30名偷运人蛇集团成员(粤方拘捕18人,港方拘捕12人),以及121名南亚裔非法入境者(粤方拘捕89人,港方拘捕32人),扣查涉案船只4艘,车辆1部,成功瓦解有关人蛇集团。

专项行动展开近2个月以来,广东、广西、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共拘捕2943名非华裔非法入境者,并拘捕偷运人蛇集团成员142人。2016年2月及3月,警方及入境处在香港截获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为292及272名,较1月分别下降30%及 35%。两地的执法部门会继续加强执法,务求遏止非华裔非法入境者上升的趋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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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偷渡移民暴增 香港政府修令打击南亚假难民蛇头

近年来,非华裔的非法入境香港者大幅增加,由2011年547人(月均46人)颷升6倍至2015年3819人(月均318人),这一数字的99%来自越南、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度及尼泊尔5个国家。

香港,当地难民寻求生活保障。身在香港的难民近来不断成为话题,他们艰苦的生活引起香港社会的同情,而他们无法正常工作的状态以及港府的资助,也引来社会的各种关切。(来源:视觉中国)

在欧洲深陷难民潮的问题之时,香港也面临着来自东南亚及南亚地区的非法难民偷渡来港问题,偷渡入境的假难民过去5年偷渡来港数量急升6倍。他们假借“难民”之名,来港打黑工或从事非法勾当,为香港社会及政府带来沉重负担。

根据《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报道,香港1992年成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签约地。为防止世界上继续存在酷刑或其他类似行为,公约列明,如有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国家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签约地便不得将他们驱逐、遣返或将他们引渡回所属国家。

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假借“难民”名义滞留香港,他们并未受到所属国家的酷刑迫害,来港主要是为打黑工赚钱,酷刑声请机制被严重滥用。

4月12日,香港政府保安局、警务处以及入境事务处向立法会联合提交文件,建议尽快修订香港《入境(未获授权进境者)令》,以提高对偷运南亚假难民蛇头的罚则,以加强打击偷运非法入境者的违法行为,并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进行,即一经刊宪(成文刊发)便实时生效,政府预计5月可落实;修订令生效后,违反者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和罚款500万港元(港元,下同)。

根据香港政府提交给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显示,近年来,非华裔的非法入境者大幅增加,由2011年547人(月均46人)颷升6倍至2015年3819人(月均318人),这一数字的99%来自越南、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度及尼泊尔5个国家。

与此同时,在香港提出酷刑/免遣返声请的人数,由2011年的1432人,增至2014年的4634人及2015年的5053人。2015年底,滞港等候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审核的声请人有10922人, 当中超过一半(51%)为非华裔非法入境者。

此外,根据警方的数字,在2015年获担保外释的非华裔人士因涉及严重罪行(包括盗窃、殴打、贩毒等)而被拘捕的有1113宗,较2014年上升67%。

政府情报显示,绝大部份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由人蛇集团安排偷渡来港。过往4年,警方共破获82宗有组织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集体偷渡案件,部份非法入境者缴付予“蛇头”的偷渡费用甚至高达7万元。

依据香港现行法例,任何人安排或协助“未获授权进境者”来港,最高可被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14年。然而基于历史因素,“未获授权进境者”的定义只包含越南、内地及澳门的偷渡者,其他地区只能控以较轻的“协助及教唆他人非法入境”,最高罚款为2.5万港元及监禁3年。

4月12日的会议上,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近年活跃的“人蛇”集团,多以“一条龙”式运作,首先在偷渡者原居国家招募“人蛇”,安排他们从陆路或乘飞机前往内地,再到广东或深圳沿岸,为他们提供短暂的食宿,然后等机会将他们从水路或陆路运来香港。

他指出,现行法律下,除非“人蛇”为中国内地或越南居民,或者来自澳门,否则偷运“人蛇”一般只能被控以“协助或教唆非法入境”罪,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及罚款2.5万元,相比于组织偷渡的丰厚利润,阻吓性明显并不足够。

假难民人数飙升还大大增加了港府的财政负担。因香港有义务保障入境难民的基本生活,现在每名滞留香港的难民,无论真假,每月都可获逾3000港元津贴。2012年港府用于处理酷刑声请的总开支已逾3亿港元,这两年更是激增,预计2016至2017年度的总开支将超过17亿港元。

有鉴于此,香港政府建议修订香港《入境(未获授权进境者)令》,将“未获授权进 境者”的定义,加入其他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的主要来源国家, 除越南外,亦包括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索马里、阿富汗及尼日利亚,实时提高偷运来自上述国家非法入境者的刑罚。

此外,政府还建议修订《命令》,订明即使持有有效旅游证件,也必须循合法途径进入香港,否则会被视为“未获授权进境者”。安排“未获授权进境者”入境的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远比一般“协助或教唆非法入境”严重。

香港政府还披露,内地执法部门也积极向香港政府提供协助,在非华裔非法入境者进入香港前,在内地进行堵截。公安部已展开专项行动(由今年2月至2017年7月),部署广东、广西、云南、新疆等地的公安边防、出入境部门,联同香港警方打击粤港边界偷渡活动,加强边境堵截、侦辑、情报交流和执法 合作,打击外国人取道内地偷渡来港。

香港政府表示,上述的行动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年3月18至20日,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与香港警方,在深圳、惠州和香港三地同步展开行动,侦破一宗集体偷渡案件,拘捕30名偷运人蛇集团成员(粤方拘捕18人,港方拘捕12人),以及121名南亚裔非法入境者(粤方拘捕89人,港方拘捕32人),扣查涉案船只4艘,车辆1部,成功瓦解有关人蛇集团。

专项行动展开近2个月以来,广东、广西、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共拘捕2943名非华裔非法入境者,并拘捕偷运人蛇集团成员142人。2016年2月及3月,警方及入境处在香港截获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为292及272名,较1月分别下降30%及 35%。两地的执法部门会继续加强执法,务求遏止非华裔非法入境者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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